1.3.4

天气晴好,阳光灿烂。彩旗飘舞,锣鼓喧天。

这可真是一个难得的好日子。赵刚甚至觉得活到四十多岁,他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蓝的天、这么白的云、这么金灿灿的太阳,真是天遂人愿啊!老话说得好,“人逢喜事精神爽”,早晨出门时撞上一条脏兮兮的狗,赵刚都咧开嘴,冲它笑。

今天是九月十八日,红星农场有史以来最大的合资项目1.5万亩亚麻基地建设和年加工6800吨的亚麻项目正式动工,不光师报社、电视台派来了记者,连师长都亲自来了,要讲话、要剪彩。

仪式是由卫金山主持的。他在讲话中竟然还提到了几天前郑天富捐款四万元给小红父亲治病的事,并对此给予高度评价,极力称赞郑天富是有良知的企业家,这一义举给全场人树立了榜样。他还号召大家要向郑天富学习,学习他这种助人为乐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

卫金山语气激昂真挚,显然是动了感情。更让人意外的是,卫金山说完话竟情不自禁地走到郑老板跟前,展开双臂,想拥抱一下他,郑老板却毫无准备,于是两人便形成了一个极其别扭的姿势——比握手进一步,比拥抱差一点。

此时,赵刚却没心思去欣赏两人滑稽的动作。他人端坐在主席台上,心却早就飞远了。他想到了记忆深处印象十分模糊、模糊到只有一个大概轮廓的父亲,想到了养育他把他当亲生儿子一样地对待的孙妈妈。父母为了团场、为了脚下这块土地奉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孙妈妈为了屯垦戍边、保卫祖国牺牲了自己的亲人。因为他们,赵刚才跟这块土地有了紧密的无法割舍的联系。正像孙妈妈从小教育他的,这块土地上,有他亲人的骨和血,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一定要守住它。保卫它,要让它变得更加美丽、富饶。

想到这些,想到那些“献了青春献终生,献了终生献子孙”至今仍生活在红星农场的老一辈兵团儿,赵刚鼻子酸酸的,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郑天富此刻脑子也没闲着。他被卫金山又表扬又拥抱,自己都觉得滑稽,都什么年代了,还把那些空洞的口号挂在嘴边?现如今,怎么可能还有助人为乐的好人?他也真是太天真了,也许,这世界就是这么荒谬,而人太渺小了,注定无法看清事情的全部,如果卫金山得知事情的真相,那他还不得活活气死。

郑天富一边想着,一边把意味深长的目光投向主席台旁边站着的小红。

主席台一侧,一溜站着四个身穿大红旗袍、开衩到大腿的礼仪小姐。四个姑娘个个长发披肩,身材高挑、匀称,长得也都挺漂亮,但毫无疑问,胸脯耸得最高的小红是其中最出色的一个。

此刻,她脸上的表情带着些许忧郁,跟这个喜庆场合有点儿不太相宜。但也正是这种忧郁,使她身上平添了一种难言的魅力,让她变得更加迷人,更加让人怜惜。按照那天晚上他们达成的交易:他出四万块钱,她陪他三年。而他,必须保证绝不将他们的这种关系透露给任何第三者,三年一过,两人将不再有任何联系,谁都不能再向对方提任何要求。

这些条件都是小红主动提出来的,有些出乎郑天富的意料。因为从他过去类似的经历来看,女人都是贪婪的,而且欲望又是个无底洞。他担心,三年后小红会继续纠缠他,向他要更多的钱。而那,似乎才更符合事情的逻辑。可是,小红却不是这样。

郑天富承认,他还是搞不懂这些兵团人。就比如小红,那么漂亮一个姑娘,都二十二岁了,竟然还是处女。要在外面的大城市,这怎么可能?就冲这一点,他就觉得那四万块钱花得值,感觉自己像中了头彩一样激动。他们有了那种关系后,搁着别的女人,肯定会一门心思傍上他这个大老板,处处小心,曲意奉承,可她不,好几天了,她甚至还没冲他笑过,真把他当成趁火打劫的强盗了。

想到这,郑天富脸上的笑意更加明显。很少有人知道,郑天富直到现在还是单身。早些年,他做生意一直不顺,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惨败后,结发妻子最终没了耐心,嫌跟着他没前途,在娘家人的撺掇下,甩下才三岁的女儿跟他离了。可这以后,郑天富的生意却越做越顺,身边的女人走马灯似的换着,可他从没想过要跟谁再领一次结婚证。那些女人,看中的都是他的钱,没有一个配成为他的妻子,分享他的荣耀与幸福。

可现在呢?他甚至已经有些动心了。如果我告诉她,我要娶她,她将成为一个千万富翁的太太,那她会怎么样呢?“丑小鸭变天鹅”,她一定会很开心,并且因为我改变了她以及她一家人的生活而感激涕零。郑天富想象着,想象着自己就像一个上帝,主宰着他人的命运,心底涌动着幸福的暖流。

他喜欢这样的感觉。不过,他隐约也感到,眼前的这个小红,这个生活在边境团场的兵团美女,是不会让他那样如愿的。

这时候,县城里,赵小罗陪着罗秀娟,正在逛街。像是有着很重的心事,今天罗秀娟显得格外沉默。

“昨天上午,老师组织我们班全班同学到红星农场,专门参观了场史陈列馆。”赵小罗开口,想打破这难言的沉寂。

罗秀娟轻轻地叹了口气:“唉,也不知为什么,连我们酒店听说也要组织员工去红星农场参观场史陈列馆,说是要让年轻人接受革命教育。”

“你们酒店老板又怎么知道咱们场史陈列馆呢?”赵小罗问。

“听说是一个姓乔的老板给我们老板介绍的,他们两人是好朋友。这个乔老板这几年一直在红星农场搞工程,被洗了脑子呗!”罗秀娟答。

赵小罗接着又道:“陈列馆里专门介绍了奶奶的事迹。同学们看了以后都很感动,有些女同学还掉了眼泪,他们都说我幸福,有这样一个崇高伟大的奶奶……”

罗秀娟摇摇头,陷入了沉思。

“以前,我还以为奶奶的故事过时了,没想到,老师还有同学们都那么崇拜她……”赵小罗想了想,接着又道,“老师说,兵团人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精神,在奶奶身上体现得十分完美。就是靠这种精神,才保卫了边疆,守卫了国土。老师还给我们布置了作业,要求我们结合奶奶的事迹和如今社会上一小撮民族分裂势力一直在暗中搞破坏、搞恐怖的罪行,写一篇我们第三代兵团人该怎么办的文章。我还正为这篇文章犯愁呢!”

“唉,你犯愁?你哪有我愁啊!”罗秀娟沉着脸,深深叹了口气,“奶奶和我爸听说我离开民兵班跑到县城找了工作,气得要命,非要找到我,让我再回民兵班不可。你说我该怎么办?难道,这保卫祖国、守卫边疆的任务,非要我们家世世代代干下去吗?再说了,不在民兵班就不能热爱祖国、无私奉献了?什么道理嘛!”

“那,秀娟姐,你到底回不回去?”赵小罗沉默了一会儿,又问。

“让我再想想吧!反正,目前我是不想回去。”

龙口传奇(下)

夜已经很深了,龙口一片寂静。阿拉克别克河酣睡着,清亮的河水泛着银光,悄无声息得似乎已不再流动。偶尔,一阵不知从哪儿吹来的夜风掠过波光粼粼的水面,激起微微的涟漪,小小的水波轻擦几下河岸,发出几声呢喃,接着便又沉寂下去。

小屋里,孙新华翻了一个身,她闭上眼睛,努力想要睡着,却怎么也无法如愿。

这是她到龙口的第六天。要说,白天除了太冷清,也没什么不习惯的,可怕的是晚上,虽然床边一伸手就可以够着以前马强用过的那杆老步枪,可心里还是不踏实。

女人,真是不中用!

黑暗中,孙新华叹了口气。这几年,红星农场越来越乱,周胜宝等老领导全都靠边站了,不管事了,新领导又都一门心思忙着闹革命,争权夺利。马强死后,龙口一直没人管。结果,苏修乘虚而入,占领了龙口。是孙新华自己去找了丈夫的老部下,三连连长牛永军。牛连长带领民兵,包围了龙口,才赶走了自知理亏的毛子兵。

那天晚上,三连召开大会,动员大家踊跃报名去守龙口,结果被“闹革命”闹昏了头的人却没有一个应声。一时激愤,孙新华当众声明,自己愿意去守龙口。本来,牛连长是不愿让孙新华去龙口的,她是女人,又有孩子,何况还有罗刚这层关系,但当时连里的情况十分混乱,龙口又离不开人,万般无奈,他只好让孙新华先去,想过一阵有了合适人选再把她换下来。

就这样,孙新华把孩子们托付给邻居,只身来到龙口,住进了马强以前住的那间小屋。

也不知道孩子们怎么样了。儿子洪元还有赵刚的身影,交替着在她脑海中出现,说实话,还真有点儿为他们担心,生怕他们吃不好饭、不好好上学,特别是洪元,从小就调皮惯了,“文化大革命”中又跟着造反派胡闹,可再别惹出什么祸来!好在自从马强那件事发生以后,他也变得乖多了。

正想着,急匆匆的,似乎有马蹄声,“嘚嘚”的,远远地传来。

孙新华侧耳倾听。暗夜里,马蹄敲打着砾石的声响格外真切,而且越来越近。每一下,似乎都是一记重拳,重重地砸在孙新华心上。

孙新华的心越揪越紧,她坐起身,从床边抓起枪来,紧紧地握在手中。

“嗵嗵……”门敲响了,“孙医生,你快起来,洪元出事了!”

“什么?洪元,他怎么了?”孙新华枪一丢,跳下床来,两大步便冲到门边。

顶门的棍子取掉,门一拉开,那人的影子便覆到了孙新华脸上。孙新华退后一步,眨眨眼,定神再看,那人已经进了门,孙新华看不清他的长相,只能借着月光看清他的身材,他很魁梧,竖在门口,嘴里喷着酒气,基本上把门遮了个严严实实。

“洪元他到底怎么了?”孙新华来不及想别的,急急忙忙又问。自从女儿洪珍牺牲后,她对儿子越发心疼。也难怪,丈夫就这么点骨血,如果他再出点什么意外,又怎么对得起死去的丈夫?

“场里两派武斗,你打我,我打他,共产党打共产党,打得鸡飞狗跳。结果,你儿子罗洪元倒霉,让人给打伤了!”刚才敲门的时候,他的语气显得很紧张,似乎事情很急、很严重,可这会儿,他的语气不光和缓了许多,而且变得怪怪的,有些骇人。

“啊!洪元伤得怎么样?严重不严重?”孙新华却没有察觉出他语气里的异样。

“你不要着急嘛!我是骗你的!”那人“呵呵”地大笑起来,震得小屋房顶“簌簌”地往下掉着土。

孙新华身子一抖,往后退了一步。这才感觉到了不妙。

“没想到你这么好哄。我还想你要是不开门,我咋办呢?这门虽然不结实,可要砸起来,也得费半天劲呀!”那人得意地说着。

“你想干什么?”好一会儿,孙新华终于憋出了一句囫囵话。

“我要干什么,你不知道?”那人说着话,向前迈了一步,“你一个人守在这,想想也怪寂寞的。正好,我来给你解解闷!”

“你别过来!”孙新华又退一步,喊。喊完,像是想到了什么,她飞快地转身,向床扑过去。

那人显然是受过专业的训练。孙新华快,他的动作却更加迅捷,虽然孙新华已经拿起了枪他才出手,可枪抓到孙新华手中还没掉过枪口,他的手已经握到了枪上。一股大力涌来,孙新华的手便空了。她往前扑,想去夺枪;那人伸手,不当回事地似乎只是轻轻一推,孙新华便倒在了床上。

孙新华忙坐起身。

那人就站在床前。黑暗中,传来“咔嚓咔嚓”的枪声,那人熟练地摆弄着手中的枪,几下过后,他开口了,“妈的,子弹都上膛了。你想杀我啊?都说最毒妇人心,真是不错。就算我他妈把你睡了,也不是死罪吧!”那人说着话,端起枪来,黑洞洞的枪口硬生生地顶到孙新华胸前。

孙新华浑身一颤,让枪这么指着,她还是第一次。隔着衣服,似乎仍能感觉到枪口的冰凉,阴森森的,让人直凉到脚心。可只一瞬,她便挺起了胸膛,“你开枪啊!”孙新华闭紧双眼。与其被他侮辱,真还不如死了算了。

一片死寂中,孙新华感觉到,枪口贴着自己的移动,一点一点地向上,爬上下巴,掠过鼻梁,最后定格在前额眉心。

等待死亡降临的滋味真是难熬。好一会儿,孙新华期待中的枪声仍未响起。“你快杀了我吧!”孙新华喊,喊完,她更慌了,全身都在打摆子似的抖。

“好!”那人简单地应着。紧接着,他“啪”的一声上上刺刀,“老子才不开枪哩,就用这刺刀捅了你!”光一闪,那把熟悉的刺刀顶到了孙新华胸前。孙新华浑身一震,似乎有什么东西逃离了她的身体,意识中,她觉得自己已经死了。

“嘿嘿。”那人得意地笑了,放下枪,慢慢脱下外衣。等浑身瘫软的孙新华终于回过神时,那人已经解开了她的衣服,一只冰冷的大手正伸向她的胸部。

不知从哪来的力气,孙新华嘶喊一声,一脚踢在他的下身。随着一声杀猪般的惨叫,那人一个趔趄,差点儿栽倒在地。趁着这个机会,孙新华飞快地扑过去,把枪抓到手里,照着那人就是一刺刀。那人先是一惊,然后便躲,动作十分灵敏,可两人挨得实在是太近了,尽管他躲得很快,左边肩膀上还是挨了狠狠的一刺刀。

显然,那人绝非等闲之辈,身上挨了一刺刀竟然一声不吭,并没有像刚才被踢着那样发出惨叫。他一侧身,顺势抓住枪管,使劲一拗,枪便又到了他手中。

“臭婆娘,你敢捅我,看我不弄死你!”那人恶狠狠地骂着,端起枪往前就刺,可才刺到一半,伤口处却是一阵剧痛,他嘴一咧,脸上表情变得十分痛苦,枪也坠了下去。孙新华到底也是军人出身,见状忙往前冲,想把枪抢过来。那人这回有了准备,抬腿就是一脚,正踢在孙新华肚子上。孙新华“哎哟”一声,大脑一片空白,下意识地抱着肚子倒在了地上,黄豆大的汗珠子从她额头上往下滚着,身子却是一动不动。

此刻,那人也顾不上孙新华了。伤口的剧痛仿佛万箭穿心一般,痛得他眼前金星乱冒,就好像天上的银河整个地翻了下来。他看不见,可他感觉得到,自己的肩膀正在流血,流得很凶。

他一只手抓着枪,眼睛警惕地盯着孙新华,另一只手在桌子上摸索着。不一会儿,他就摸到了马灯,把旋钮开关熟练地一拧,灯芯便拱了出来。他忍着痛,吸着气,划着火柴,点燃马灯,一星火光妖娆地跳跃着,昏黄的灯光一下子就填满了小屋。那人罩上灯罩,抬起眼,在屋里寻找着。他很清楚,当务之急就是把血止住,不然自己很快就会休克。

他的目光在小屋里巡视一圈,最后落到床单上,又瞅了瞅瘫在地上的孙新华,这才走到床边,放下枪,从床单上撕下一缕长布条,咬到嘴里。他眉头绞在一起,艰难地脱下衣服,一只手,加上嘴帮忙,把伤口紧紧地扎住。

这时候,孙新华还是无法动弹,但思维已渐渐恢复正常。她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家伙忙活着,心想,这家伙一定学过战场救护!

伤口处理好,他长出一口气,狠狠地盯了一眼孙新华,只觉得自己口干舌燥。

在孙新华仇恨的目光注视下,赤着上身的他拎起桌上的暖水瓶,往孙新华的杯子里倒满水。暖水瓶的保温效果显然不好,他一仰脖,“咕咚咕咚”一大杯水就下了肚,像头大水牛似的。接着,他又倒了一杯,端起来,杯子还没凑到嘴跟前,人却像是被谁施了定身法一样,定住了,不动了。

他的目光紧锁在墙上的一个镜框上,粗大的喉结上下滚动着,嘴角抽搐,两眼渐渐地放出光来……

镜框里是孙新华和早已牺牲的丈夫罗刚的一张合影。照片还是他们刚刚进疆时拍的。夫妻俩都穿着崭新的军装,面带微笑,显得十分幸福。

久久的,那人仍未回过神来。

他怎么了?孙新华纳闷了,他是认识罗刚还是认识我?

终于,那人放下水杯,手指着照片,声音微微地颤抖着,问:“那人是你……”

“我丈夫,罗刚!”想到丈夫,孙新华似乎一下子有了力气。她拢了拢散乱的头发,道。

“你说的是真的?罗副师长真的是你丈夫?”

“你认识老罗?你是干什么的?”孙新华反问。

那人喘了几口粗气,一屁股坐到地上,枪倒了也不去管。默坐了一会儿,他开始讲述。

原来,他叫龙军,本来是国民党的一个连长,在哈密的一次战斗中,被罗刚率领的解放军团团包围。眼看大势已去,龙军的上司命令部队放下武器、缴械投降。后来,龙军就参加了解放军,先是做班长,很快又成了代理排长。他曾多次见过罗刚,还因为打仗勇敢受到过罗刚的表扬。特别是有一次,罗刚见他脚上的鞋子破了,还从背包中掏出一双新鞋子送给了他。

“那鞋还是我做的呢!”孙新华脱口而出。丈夫生前,背包里一直就没断过她亲手做的布鞋,而她也知道,丈夫曾多次把她做的布鞋送给战士们穿。

“说真的!我从来没见过那么好的长官。后来,他牺牲了,我伤心了好久……”那人越说越激动,眼眶里亮晶晶的。

“你既然已经参加了解放军,怎么还能这样呢?”孙新华挣扎着坐起身子,小声问。

龙军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十分尴尬,停了好一会儿,才又讲了起来。

早年,他在当国民党连长时,有过一个相好,那女人吃他的、喝他的、花他的钱,也没少跟他说过海枯石烂之类的誓言,可结果,他被解放军俘虏后,这女人就变心了,另攀了高枝。龙军得知消息后,咽不下这口恶气,提着枪找到这个背信弃义的女人,“砰砰”就是两枪,把这个女人两条腿给废了。闯祸后,龙军没有逃跑,直接到政府自首,结果被判了十五年徒刑。现在,他已经刑满释放了,可由于正赶上“文化大革命”,不但工作没人安排,还要受红卫兵批斗,他气不过,只好整天借酒浇愁。今天,当他偶然得知龙口只有一个女人看守,而这个女人的儿子也是红卫兵,还批斗过他时,他就借着酒劲,连夜就来了龙口。

听他说完,不知为什么,孙新华心里对他的恨已经无影无踪。她看着龙军那张越来越惨白的脸,不由说道:“老龙,你的伤口这样包扎不行,会感染的。我这有消炎药,我来给你处理一下伤口。”

“不……不用了。”龙军忙摇头,脸上的表情更加复杂,显得很难为情。

“我是医生!你得听我的。”孙新华手撑着地站起身来,从床下面的小木箱里翻出药和纱布,又小心翼翼地解下缠在他伤口上的布条,认真地给他包扎起来。她的动作熟练而轻柔,而她脸上的表情,是那样的端庄、那样的圣洁。

“唉!”龙军深深地叹着气,闭上了眼睛,“大姐,我不是人,我是畜生。你这么好、这么善良,我还想害你……”说到这,他的人一下子变得狂躁起来,从地上捡起枪,就往孙新华手里塞,“大姐,你杀了我吧!我对不起你,对不起罗副师长啊!”

孙新华接过枪丢到一边:“你不要动!老龙。今天的事你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以后,不管做任何事,你都要记住,你也是一个兵团战士!”

“哇”的一声,老龙的哭号穿透屋顶,在界河上面的夜空中久久地萦绕着……

那天夜里,龙军走了以后,孙新华一夜无眠,想夜里发生的事、想孩子,但想得更多的还是丈夫临死前留下的遗言——保卫边疆。正是为了丈夫的遗言,她一个人来到了龙口。可一个女人,守在这真的是不方便啊!她又想起,上次来人送给养时,便捎来了周场长的话,说很快就会找人来替她。人怎么还不来呢?

思来想去,孙新华决定明天回场部一趟。

第二天一大早,孙新华就带着干粮动身了。回到红星农场,已经是半下午,还没来得及去找两位领导,儿子罗洪元便告诉她,四天前,一个新成立的名字叫作“捍卫毛泽东思想战斗队”的造反派组织,用一辆解放车强行将周胜宝和牛永军等领导带走了,至于带到了什么地方,他也说不清。反正现在场里很乱,几个造反派组织,什么楼上派、楼下派的,正打得热火朝天;儿子还告诉她,自从马强死以后,他就离开了造反派组织,现在,他唯一的愿望就是参军,而这也正是孙新华所期盼的。

显然,找场里要求换人是不可能的了。怎么办?丢下龙口不管,不放心;继续守在龙口,不方便,也不安全!世道这样的乱,也许,是该找个依靠,找个可以信赖的男人。一想到这,她的脸就开始发烧。罗刚已经走了这么多年,我也快成老太婆了。不管是从工作还是从孩子哪个角度看,这也不为过呀!

孙新华想着。其实,她心里已经有了一个人,更准确地说,那个男人一直都在等她。

男人姓胡,叫胡立军,也是丈夫的老部下。从巴吾县到红星农场后,孙新华在场部医院当医生,胡立军在大车班赶车,只是一个普通战士。两个人工作性质完全不同,照理不该有什么交往,可偏偏,胡立军常去她家,还都不空手,野兔子、黄羊肉什么的,每次去都要带一点。当时生活困难,不是逢年过节,根本见不到肉,大人还罢了,孩子们却受不了。所以,对他的到来,孩子们欢迎,孙新华也是欢迎的。她以为,胡立军之所以照顾自己一家全是因为丈夫的缘故,她并没有想太多,也没把胡立军的关怀当回事。那一年,胡立军四十岁,组织上给他介绍过好几个对象,可他都没答应,一直没有结婚,这些,孙新华也忽略了。而胡立军,每次来都是匆匆忙忙的,从没向她表白过什么。

直到有一次,那是一年冬天,距离场部最远的七连给医院来电话,说是梁连长重病,骑不了马,也没法坐车,让医院派一个医术好的医生出诊,要快。

征求过孙新华的意见后,医院决定由她出诊,送她的,正是胡立军。

马车载着孙新华,在覆满积雪的戈壁上疾驰。半路上,雪便飘了起来,而且越来越大。

“孙医生,这雪看样子得下一阵。前面就是老风口,咱们怕是过不去了。你看,咱们是不是回去?”胡立军问她。

“不行,梁连长情况危险,咱们得闯过去!”孙新华裹紧头巾和身上的大衣,坚定地说着。当时,她只听说过老风口这个名字,但并不知道老风口的险恶,不知道那是新疆有名的风门之一。而胡立军经常跑这条路,他知道孙新华这个决定是错的,可他还是服从了。他不想让孙新华把他看成是胆小鬼。

又跑了一个多钟头,地上的积雪已经没过了马膝,白马大张着嘴,喷着白气,似乎每走一步都要耗尽全身的气力,速度越来越慢。终于,马走不动了,胡立军手上的鞭子举得高高的,落下去,马抽搐着、挣扎着、哀鸣着,四只蹄子刨得雪花乱飞,车却没往前走出一步。

狂风夹着雪片,狠狠地向他们袭来,空气像被抽干了似的令人窒息,呼吸变得越来越艰难。

“走不成了,咱们下车吧!”胡立军把嘴凑到孙新华耳边,大喊。他先下了车,又把两条腿已经冻得僵直的孙新华扶下车。

这时,马车的大半截车轮已经陷到了雪里。“你要跑就跑吧!看你自己的造化。”胡立军把马放开,说着话,俯下身子,钻到车底下,两条胳膊抡着,不一会儿便把车底下的雪扫到了两边,空出一块地来。胡立军钻进去,戴着手套的双手拍拍打打,很快便在马车周围堆成三堵雪墙。胡立军爬出来,从车上取下草垫子,抖净雪,垫好,冲孙新华喊道,“你坐进去!”接着又把孙新华的医药箱、干粮袋都搬到了车底下。

孙新华坐好,胡立军也钻到了车底下。空间有限,两个人都曲着身子,贴在一起。

“怎么办?”过了一会儿,孙新华问。难道,只能这么等着吗?雪要是不停怎么办,这样下去,就算不冻死,也得饿死。

胡立军笑了一下:“听天由命吧!”

“对不起!”这时候,孙新华已经有些后悔了。早知道这样,刚才就应该听胡立军的。

胡立军摇了摇头,又笑了一下。这时,他的脸色变得有些异样,有些忸怩,显得很不好意思似的。

雪花漫天飞舞,纷纷扬扬的,飘下来。马车底下留下的那个出口很快就被雪封死了。胡立军用拳头捣开一个洞,过一阵,又封死了,还得捣。

“真冷啊!咱们就只能这么等死吗?”枯坐了一会儿,孙新华忍不住了,摘下手套,搓着冰凉的双手问。

胡立军开始脱身上的羊皮大衣,脱下来,递给孙新华,道:“咱们只能这么等,不过,不一定会死!”

“你……”孙新华看着他递过来的大衣,“你干什么?你不冷吗?我不要你的大衣!”

“我不怕冷。我还有棉袄!”胡立军把大衣又往前送了送。

“我不要!”孙新华是觉得冷,可她不想让胡立军这么照顾。

“要你穿你就穿!”谁也想不到,胡立军这时候会突然发作。他两只手抓着大衣,往孙新华身上一裹。孙新华想挣开,可胡立军双臂一拢,竟然紧紧地抱住了她。他的胳膊是那样的有力,似乎是想把孙新华抱进自己的身体里去。孙新华听见,他的呼吸一下子急促起来,他的牙齿咬得“咯咯”直响。他一定也很冷。

渐渐地,孙新华的身体暖了过来。可她并不急于想离开那双有力的臂膀。她也不知道自己的脸膛已经变得通红。好多年了,她一直期待着,能有一个男人天天这样拥抱着自己。丈夫死以后,也有热心人给她介绍过对象,可都没成。刚开始,主要是因为自己的身份,怕别人说三道四,有损丈夫的名声;后来,处了几个,又都瞧不上。想想也是,像丈夫那样的人有几个?能文能武,既知书达理,懂得体贴人,又豁达勇敢,威风八面。再后来,孙新华把标准降低了很多,只要年龄相当,不要大太多,能够对孩子好,有点文化,哪怕不是干部也成,可就这也没有合适的。

“谢谢你!”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孙新华轻轻地说道。

“不!是我要谢谢你!”胡立军松开手,低头答。

“为什么?”孙新华有些不解,不明白他为什么会这么说。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胡立军舒口气,道,“从前有个孩子,没爹没娘,就靠讨饭过日子,受尽了别人的欺负。后来,他参加了解放军,才两个月就开始打仗,在那次战斗中,战士负伤了。当他醒来的时候,首先看到的是医生的脸。那是一个漂亮的女医生,她用她的手,温柔地抚摸着战士的脸,问他疼不疼。一下子,那个战士心里就有了那个女医生。后来,战士才知道,那个女医生的丈夫是部队的首长。他想忘掉那个女医生,可他做不到,那个女医生的影子已经深深地刻到他心里去了,想忘掉她,除非把心也挖掉。再后来,女医生的丈夫牺牲了。那个战士想,要是女医生愿意嫁给他,他愿意给她当牛做马,一辈子伺候她,待她好,甚至可以为她死。只可惜,这些话,他一句也不敢给那个女医生说。因为,每次见到那个女医生,他就觉得自己像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不过是做梦。他害怕他一开口,那个女医生会生气,会不理他……”

孙新华张口结舌,眼睛越睁越大。胡立军的话完全出乎她的意料。但毫无疑问,他所说的那个女医生就是自己。可她不知道该如何告诉他,他并不是她想要的那种男人。

“孙医生,要是这次老天爷保佑,咱们不死,你愿不愿意嫁给我?我一定会对你好的!”胡立军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他看着孙新华,两眼晶亮,写满期待,如两团火。

孙新华怔怔地看着胡立军,好半天才开口:“你说咱们会死吗?”

胡立军紧盯着孙新华的脸,眼睛里的神采一点点地黯淡下去,火焰燃尽。剩下的只有灰,惨白的灰。他已经猜到了结果,那样漫长的期待,一生最大的心愿,无数美丽的梦,一觉醒来,什么都没了。

孙新华咬紧了嘴唇,像是在积蓄力气,像是在下定最后的决心。她到底还是开口了,她的声音很低,但在胡立军耳里,却是一个接一个的炸雷:

“如果咱们回不去,一定要死的话,那我答应……现在就嫁给你!”说完,孙新华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此刻,她内心满是怜悯。她觉得,一个将死之人的最后心愿,无论如何,自己都有理由满足。

两个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

孙新华没有注意到,胡立军伸手抹去了自己眼角的泪。连胡立军自己都不敢相信,打了那么多仗,负了那么多伤,流了那么多血都没哭过的自己竟然还会有泪?

后来,他们获救了。

回到红星农场后,孙新华有意识地疏远了胡立军。胡立军知道她的心思,渐渐地也不再来找她,并且把工作调到了距离场部最远的七连。不过,孙新华听说,他一直没有结婚。

当孙新华好不容易赶到七连,打听到胡立军的住处,走进那间低矮的新土块房时,她绝对想不到,听到她的声音,胡立军第一个动作竟然是转身,甩给她一个后背。

“老胡,是我。孙新华!”孙新华又报了一遍自己的名字。

胡立军还是没有转过身来。

孙新华犹豫了,她有些拿不准,难道胡立军在生她的气?可就算生气,也不至于这么绝情、这么没礼貌吧!

僵了一会儿,她忽然发现,胡立军的脊背在抖,他似乎很激动。

孙新华的心一动,她的声音变得更加柔和!“你记不记得,咱们那次困在雪地里,你说……”

胡立军的身子抖得更厉害了。

“你说,你要我嫁给你。我说……”

“你不要再说了,”胡立军突然喊了起来,他的声音显得十分痛苦,把房子震得“嗡嗡”直响,“你走吧!”

“老胡,到底怎么回事?”孙新华觉得事情有些不对头。

“你别问了,你快走!”

孙新华想了一下,还是决定要弄个究竟。她上前,胡立军慌忙侧身、转脸,像是不想让孙新华看清他的面容。可他侧脸的一刹那,孙新华还是看到了,他的右脸,从颧骨到腮帮子那一大块。肌肉萎缩成了一团,像是一个冻坏的洋芋。

“你的脸……老胡,怎么了?”

“你快走吧!”胡立军的声音里已经有了哭腔。

没费什么力气,孙新华很快就从别人那里打听到:去年,胡立军和其他六十多号职工一起赶着一万多只羊在边境线上转场,结果夜里遇上了暴风雪,他们的帐篷、锅碗瓢盆什么的都让风卷走了,羊群被刮散。天亮时,人和羊全被埋在了大雪里。这一场暴风雪,冻死和刮丢羊六百多只,好些职工被冻伤,有的甚至失去了双腿,胡立军的右脸也被冻坏了,留下了肌肉萎缩的毛病。

弄清事情的原委后,孙新华的心情变得格外激动。老胡的脸冻坏了、丑了,可丑得光荣。她同情他,这样的男人,值得她信赖。

可不管她怎么说,胡立军都不答应。“我都成这样子了,你要我怎么娶你?我不怕人家笑活我,可我怕人家笑话你。你走吧!我绝对不会娶你的。”最后,他甩下这样几句话,自己走了。

孙新华一个人回到红星农场,犹豫了起来,我该怎么办?管事的场领导都被关起来了,整个社会都乱了套;还有那个几乎等了她一生的男人,因为不愿连累她,现在也变卦了。冥冥之中,她似乎又听到了丈夫临终时的遗言,想起了那些为了国土而献身的军垦战士,她又去了龙口,回到了那个战士的岗位。

一连几个月,日子都很太平。

那天上午,她背着枪,沿着阿拉克别克河巡逻了半个多小时,走得乏了,歇了一会儿,才往回走。这时,天已近中午,四月初的太阳,就像一只暖融融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她,让人浑身上下说不出的舒适、惬意。快到小屋吋,远远的,她看见小屋门前拴着一匹马。

看不到人,大概他(她)已经进屋了,因为不出远门,周围又没有别人,所以她出去一般不锁门。来的人是谁呢?她思索着,粮食给养四天前才刚刚送来啊?

孙新华持枪在手,一边想一边推开了门。

床上坐着一个男人,穿一身浆洗得发白的旧军装,国字脸,浓眉毛,长得还算周正。

“你是?”孙新华问。这时候,她情绪还不错。往常也是这样,只要看到别人穿军装,她就会产生信任和依赖感。

那人浅浅地笑了一下。出乎孙新华意料,他竟然有一口少见的白牙。

“你找我,有事?”孙新华又问。

“孙大姐,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我姓龙。”那人站起身,他的身材很高大。

孙新华一下子想了起来:“你是龙军?”

“嗯!”龙军使劲地点了点头。

“你来干什么?”孙新华心里有些忐忑,有些奇怪,但更多的是高兴。确实,一个人守在龙口,长年累月形影相吊,整天面对的是茫茫无际的苍凉,只能和石头讲话,与河水谈心,好不容易来了个人,她能不高兴吗?

然而,龙军今天似乎有着很重的心事,脸上的表情僵硬而呆板,除了“嗯嗯啊啊”之外,什么也不说。

“老龙,你到底怎么了?”孙新华诧异地问。

龙军不回答,脸涨得通红,一个劲儿地摇头。

孙新华不耐烦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快说,你还像不像个男人?”

龙军被逼急了,终于开了口,“咱们俩……能不能一起过日子,我来照顾你。”说着话,他浑身都在发抖,像是鼓足了最大的勇气,用尽了全部的力量。可他的声音,却是那样的不自信,那样的小,小得就像蚊子叫。

屋子里是那样的安静。他的话,孙新华听得清清楚楚。想都没想,她厉声斥道:“你乱说什么?我看你……还是没改造好!”也许是太激动,她的胸脯剧烈地起伏着。

“你……再想想!”他的眼神黯淡了许多,却还不死心。

“你快走吧!别做梦了。”孙新华不想再跟他多说,举起了手中的枪。

龙军身子晃了晃,好半天才缓缓地说道:“你不愿意就算了。孙大姐,我要走了,这次来看你,也算是跟你告个别吧!”他眼皮耷拉着,语气十分沮丧。

“你要走?”他的话让孙新华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这辈子算完了。我犯了罪,已经接受了改造,但共产党还是不放过我,三天两头受批斗,我待在这有什么意思?再说,现在兵团也解散了,我干吗还不走?”

“你说什么?兵团……解散了?”孙新华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是啊!兵团解散了。”

“你——胡——说!”孙新华喊出了声,声嘶力竭。这也是她记忆中说得声音最响的一句话。

“我骗你干什么?前天集合开大会宣布的。那还有假……”他的脸都红了,像是想到了什么,他从口袋摸出一张报纸,“你看!”

孙新华接过报纸,警惕地往后退了一步,只溜了一眼大标题,她的眼睛直了,如五雷轰顶,就觉眼前一黑,身子软了下去。

“哎!你怎么了?”他忙抢上来,扶住她,把她搀到床上。

她两眼无神,直直地盯着屋顶。仿佛一座坚固的城池,突然倒塌;一棵参天大树,突然断裂,她的心,变得空落落的。要知道,那可不是一般的城和树哪!那是她牺牲了几位亲人和无数战友,为之奋斗了几十年的理想之城、精神之树。现在,兵团解散了,没了,她呢?所有的努力,所有的付出,全都落了空。她什么都不是了,简简单单,就是一个女人,一个刚刚遭遇过重创的女人。

天塌了、地陷了,她觉得世界末日来到了。

“兵团解散,你怎么伤心成这样?”他摇着头,似乎有些难以理解。

孙新华浑身无力,就像一条被人抽走了骨头的蛇,想动一下嘴皮子都难。

“兵团解散也好,不解散也好,都没什么要紧。最重要的,是我们自己。”他柔声说着,说完,伸出手想去摸孙新华的脸,但手伸出一半却又飞快地缩了回去。

孙新华还是一动不动,没有一点反应。

龙军看在眼里,胆子也壮了起来,又一次伸出手。这次,他成功了,真的摸到了孙新华的脸。

孙新华一惊,想抬起手来,胳膊却是死沉死沉的,想动一下身子,也僵得像块石头……挣扎了几下,孙新华无可奈何地闭上了眼睛。她似乎听到了从阿拉克别克河上传来的涛声,清亮的河水永无止息地冲刷着河岸,带走泥沙,仿佛也带走了她所有的梦想和希望。她心如死灰,形同槁木。

“你知道吗?从上次回去,我一直都忘不了你。真的,你嫁给我好不好?咱们一起离开这个鬼地方,就算我求你!”他看着她,轻声说道。孙新华眼睛仍闭着,没有开口。“你倒是说句话啊!”他俯下身子,把脸凑近孙新华。

良久,孙新华缓缓地睁开眼睛,空洞的眼神,写满悲伤。她觉得自己已经死了。兵团解散了,边境线谁来守?国土交给谁?我们当年从巴吾县到这来又是为了什么?她此刻万念俱灰,就算眼前这个男人趁机强暴她,相信她也无法反抗。但是,龙军并没有这么做。

他叹了口气:“我就知道你不答应,我走了!谢谢你,你也是这个国家唯一能让我留恋、怀念的人了。”说完,他转身,向门外走去。

孙新华的眉头不自觉地皱了起来。他什么意思,难道是想越境?

孙新华手撑着床沿,坐起身,又休息了一会儿,才有力气下了床。她拎起枪,脚步蹒跚着出了屋。

那个男人站在河边,正在慢慢地脱衣服。很快,他身上就只剩下一个大裤头。他把衣服、鞋子裹成一团,提在手里,又回头看了一眼,看到孙新华,他笑了一下,露出一口白牙,接着便下了水。

“你站住!”孙新华喊了起来。

他稍一停步,接着又往前走。

“站住!”因为太用力,孙新华的声音变了调,十分嘶哑。

“你拦我干什么?我现在什么亲人都没有,也看不到一点出路。我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不想再受这种罪!”

“你再不站住,我开枪了!”她颤声喊。是的!兵团解散了,她不再是一名军垦战士,从某种意义讲,她屯垦和戍边的使命也结束了。可是,她是一名党员,一个中国人,她不能眼睁睁地看着别人背叛自己的祖国。

河水已经淹过了他的双膝,他仍往前走,他显然不相信孙新华会真的开枪。

手指扣动扳机的一刹那,孙新华闭起了眼,同时,她托枪的左手下意识地往高抬了抬。

“啪!”清脆的枪声划破了阿拉克别克河上空的宁静。

“你真开枪?”他一张脸涨得通红,转身往回走,站到孙新华面前,大声质问。

“你敢叛国,我就打死你!”孙新华浑身颤抖。这还是她第一次朝着一个大活人开枪。

“你这到底是为什么?”他喊。

孙新华神情庄重、声音不高、缓缓地、一字一顿地说道:“为了保卫边疆,为了祖国的荣誉,为了脚下这片国土。”

时间过得真快,一眨眼,七月就到了,天热了起来。

那是一个很平常的日子,天气晴好,一点也看不出来会有什么不幸的事情发生。但过后细想,那天的厄运其实早有预兆。

天不亮,孙新华便被一场噩梦惊醒。梦里,敌人在追,她不停地逃,逃到最后,眼前现出无底深渊,她眼睁睁地跌下去,风筝似的在空中飘……醒后,她拭去额上的汗,却再也睡不着。好不容易熬到天亮,又把早上的包谷面糊糊熬煳了。这是怎么搞的?孙新华责怪着自己。

上午,孙新华像往常一样沿着阿拉克别克河巡逻了一趟,天近中午才往回走。远远的,她就看到了自己那间修葺一新的房子,这是龙军干的。自从上次那件事后,他来得更频繁了,不光整修了房子,还用石头围出一个园子,说是要种菜。算一下时间,今天是星期天,龙军很可能要来。

说心里话,孙新华是既希望龙军来,又怕他来。她知道他的心思,她怕他再提出那个问题。

想到这,孙新华摇了摇头,因为她发现,自己对龙军似乎已经有了一点点好感。这时,家已经近在眼前。她不知道的是,危险也已经离她越来越近。就在屋子里,三双歹毒的眼睛此刻正从门缝里注视着她。这是三个越狱的逃犯,正准备从这里越境。

“是个娘们。妈的!太好了,坐这几年牢,连女人是什么味都快忘光了。”一个个子不高的黑脸汉慌着咽下嘴里的包谷面馍,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

“老三,还有大哥,你们待会儿都不能跟我抢啊!我坐牢时间最长,想女人都他妈想疯了!”另一个黄脸说着话,扔下手里的馍,激动得两手在又脏又烂的衣服上不停地搓。

“都给我小声点儿,没看她背着枪吗?”白脸大哥阴着脸,看着越走越近的孙新华,压低声又道,“你们也真他妈的没出息,是逃命重要还是搞女人重要?干掉她就跑,明白吗?”

孙新华刚推开门,胳膊便被一只黑瘦的手牢牢抓住……

在三个身强力壮、如狼似虎的逃犯面前,反抗是徒劳的。可孙新华就像一头受了伤的母兽,用手、用脚、用头、用嘴,凶狠地反抗着。也不知道挨了多少拳脚,她几乎失去了知觉。

“行了,带些吃的,其他啥都别拿。过了界河就安全了。”恍惚中,孙新华听到有人喊。

“大哥,就这么走啊?我有些舍不得!”有人凑到她身旁道。

“吱呀!”蓦地,门响了。

“狗日的!”屋子里就像响起了一记炸雷,是龙军的声音。

接着,她身边的那个人发出了一声惨叫。然后,是拳脚击打在肉体上的沉闷的“噗噗”声,是人被扼住了咽喉艰难地发出的“呃呃”声。“松开,快松开!”有人高声喊,“妈的!这么大劲。老三,你让开,我来!”很快,重物敲在骨头上的“咚咚”声也响了起来,响了好久。

“妈的,这些狗日的共产党,骨头真他妈的硬,老三,你看看,他死没有?”话说完,传来东西坠地的声响和一阵急促的喘息声。

“怪了,老大,这家伙还有气,半拉脑袋都没了,枪托都砸坏了,他还把老二脖子掐这么紧,狗日的,掰都掰不开。”

“妈的!”前面那人也恶狠狠地骂。

“二哥也死了。老大,咱们快逃吧!赶紧过河,到那边去!”

脚步声“嗵嗵”地出了屋。

“不准走!”孙新华心里念着,使出全身力气,身子一滚,摔到了床底下。这重重的一摔让她的神志一下子清醒了许多。她两条胳膊交替着,轮着使劲,一点点地爬出屋。

河边,两个人都已经下了水。

“回来!”孙新华喊,可她的声音小得就像蚊子叫。

走了几步,白脸大哥忽然回身,眼望着东方,怔着。好一会儿,他身子一矮,双膝跪到了水里:“爹、娘,孩儿不孝,儿……走了!”

“回来!”孙新华又喊一声。那两个逃犯也不知听到没有,继续向对岸走去。

孙新华咬紧牙,合上了眼皮。她不愿就这样眼睁睁地看着两个逃犯越过界河。如果枪现在在我手里多好啊!但她心爱的步枪已经被歹徒们砸坏了。

“啪!”正想着,枪声响起。她眼一睁,界河边,变戏法似的多了几个穿着制服的公安战士。心头一喜,孙新华昏了过去。

当孙新华再次睁开眼睛时,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疲惫的肌肉萎缩的脸。是胡立军!

“你醒了!”

“别怕,一切都过去了。你放心,以后我和你一起守龙口!”

“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不会再让你受一丁点委屈,我保证!”

孙新华咬紧嘴唇,不让自己哭出声来,可滚烫的眼泪却断了线的珠子一样溢出了她的眼眶……

事后,她把龙军也葬到了“十三连”。

第二年,儿子罗洪元实现了他的夙愿——参了军。巧的是,他正好被分配到一个名叫“塔斯提”的边防哨所,与母亲守的是同一条边境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