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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实用教程
1.8.4.2 二、小组曲的特点
二、小组曲的特点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中所使用的组曲乐器编制较小,乐章数量通常只有两三章,每个乐章的长度也短小精悍,按此推理,所谓“小组曲”,就是在整体结构上与“组曲”基本相同,但里边的各个组成部分(即乐章)要比“组曲”里的段落小很多的一种曲式结构。

对于“小组曲”而言,在乐器演奏方面,独奏、合奏的形式都有,其中尤以独奏居多。相对于一般的器乐演奏而言,这种形式在演奏上并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演奏者通常是根据谱子上标注的要求来演奏。

值得说明的是,在目前的音乐概念中,很少使用“小组曲”这个词语,而是直接将其当作“组曲”来解释。然而,在奥尔夫音乐教学中,时不时会听到“小组曲”这个词;打开奥尔夫的《学校音乐教材》,随处可见小组曲的身影。如《为儿童的音乐》中《小组曲之一》《小组曲之二》等,这些曲子乐器编制较小,乐章通常只有两三章,每个乐章的长度也是极其短小,所以称之为“小组曲”可谓名副其实,名正言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