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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实用教程
1.8.1.3 三、固定音型选择和编配的原则[2]
三、固定音型选择和编配的原则 [2]

固定音型的运用之最大优势就是避免让节奏变化太频繁、太复杂,使之使用起来更容易掌握和记忆。因此,它非常适用于学校音乐教学,尤其适用于面对初学者和小年龄的学习者。因此,在学校音乐教育中,选择和编配固定音型时,应遵循三项原则:互补性、适宜性和丰富性。

其一是互补性,主要指节奏的互补性。即与所说的节奏朗诵词或歌曲本身的节奏不同步(可能是大部分不同步,也可能是完全不同步)。若节奏同步,则会使音响单调、呆板,还可能达不到一脑多用的活动目的。

其二是适宜性,主要指适用于演奏者的实际。即遵循由易到难,由简到繁的要求,从全曲只用一个节奏型伴奏到根据乐曲结构选择二、三个节奏型伴奏,如一个乐句或乐段用一种节奏型等。这样,既丰富了节奏型,使伴奏不至于太单调,又使演奏者对音乐结构变化有着循序渐进的直接体验。

其三是丰富性,主要从两个层面来分析。先从节奏型的来源说起,这些节奏型可以从语言、动作中提取,也可以从日常生活中提取,即把丰富的音响世界作为固定节奏型选择的发源地;再从伴奏的形式说起,若是有三、四个声部的声势固定节奏型,可以让三、四个组分别做,可以更换成三、四种打击乐来演奏,使活动既增加了难度又保持了新鲜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