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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实用教程
1.4.2.1 一、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简介
一、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简介

奥尔夫从未写过教科书,也没有将其写作过的教学材料作为全德的教学指导用书。作为顶级的音乐教育大师的他有不同于常人的思考,他认为从专业教学现实考虑,即兴或者是创造能力的培养是他自己创办的学校的教学宗旨和重点,而倘若将教学内容写作并固定成教科书,那么对于实现他的教学思想的那些老师们来说,本身就是创造力的禁锢。因此,他之后即便出版了《为孩子们的音乐》,也是将其作为一个模板和参考,并呼吁全球每个国家的老师根据自己本国的文化、孩子们的特征、教师的特长来选择材料,将他的精髓体现在“本土化”的教学内容中。[1]

虽然奥尔夫从未出版过教科书,也不曾对自己一手创立的教育体系有个明确地介绍,但奥尔夫的后继者们为了把他的教育思想发扬光大,曾经潜心研究并整理出有关奥尔夫的课程内容、教学形式、教学方法、教学材料等相关的知识来,以下是摘自许卓娅教授编著的《学前儿童音乐教育》一书中对奥尔夫体系的介绍,仅供学习者参考。[2]

(一)课程内容

奥尔夫体系的课程内容主要包括嗓音造型、动作造型、器乐造型三方面。

1.嗓音造型可分为歌唱活动和节奏朗诵活动。其中节奏朗诵的内容丰富多彩,不仅有儿歌、诗歌、童谣、民谣等做节奏朗诵的活动,还有字、词、句做节奏朗诵的活动,甚至还有一些有、无意义的音节做节奏朗诵的练习。

2.动作造型又可以分成律动、舞蹈、戏剧表演、指挥和声势活动。其中,声势活动是一种运用简单而原始的身体动作,使之发出各种有节奏声音的活动,常被称为演奏身体乐器的活动。这种最为原始的、最为古典的四种声势动作就是拍手、跺脚、拍腿和捻指。

3.器乐造型即指乐器演奏活动。这里所指的器乐是广义的乐器,不仅包含专门的奥尔夫乐器,也包含其他乐器,甚至还包含自制的乐器(即能发出声音的普通物体)等。

在以上全部课程内容中,节奏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学习内容。奥尔夫认为:这种集诗、舞、乐为一体的综合性课程,不仅符合人类生活的原始性、原本性,同时也符合儿童学习音乐的天然性。

(二)教学形式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的教学组织形式需要从两个方面来描述。首先,在形式上是“集体教学”;其次,在内容上是“综合教学”。奥尔夫认为:集体教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给儿童创造交流、分享、合作的机会,综合教学的目的是为了给儿童提供全面、丰富、综合的审美体验的机会。因此,即兴在奥尔夫教学法中贯穿在每一个音乐元素的学习中,而团体即兴需要儿童合作的意识和技能,这便为儿童提供集体合作、学习创作音乐并分享创作经验的机会;而综合教学体现两个三位一体,一是集创作、表演、欣赏于三位一体,二是集歌、舞、乐于三位一体。可见,集体性和综合性活动的这些特点对个体发展状态处于原始水平阶段的幼小儿童来说,不仅十分适宜,而且也是十分必要的。

(三)教学方法

众所周知,奥尔夫的音乐创作之路贯穿他的一生。所以,当他把注意力转向关注儿童音乐教育之后,这种“在不断的创新中获得新的生命力”的音乐创作思想也就逐渐成为其音乐教育体系的核心观念之一,“引导创作法”也就顺其自然的成为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的教学方法。所谓引导创作法是指教师仅仅向儿童提供一些元素性的材料(如最初的节奏、最基本的音调、最基本的运动方式、最基本的组织方法等),而儿童则在教师的引导和范例的启发下集体创作来进行音乐学习。尽管奥尔夫体系并不排斥模仿学习,而且还认为需要通过模仿学习来继承文化遗产和获得创作素材,但是模仿学习在奥尔夫体系中仅仅被看作是其完整课程体系中的必备部分,而强调创造才是奥尔夫体系的独创和特点。

(四)教学材料

奥尔夫教育体系的教学材料包括教材内容和教学工具。

教材内容可以是奥尔夫亲自为儿童编撰的五卷《学校音乐》教材里的内容,也可以是不同国家、民族、地区、学校、班级的教师根据自己任教的特定群体选择的本土教材内容。奥尔夫认为:只有来自儿童生活的教材,才是最符合儿童天性、最自然和最富有生命力的。奥尔夫还强调:他提供教材的目的是为了表明“教育应顺应儿童本性”的思想,而不是要后继者照搬硬套他的教材。

教学工具通常指的是独特的奥尔夫乐器,即由奥尔夫机构认可的工作室或工厂研制出来的乐器。一类是无固定音高的打击乐器,如响木、碰铃等;另一类是有固定音高的音条乐器,如木琴、钟琴等;还有一类是弦乐器和吹奏乐器,如低音提琴、竖笛等。但在奥尔夫式的课堂中并非仅仅使用特制的奥尔夫乐器,因为从理论上讲:一切具有原始特征的乐器,简单的、易于用大肌肉动作演奏的、有无固定音高的乐器都可以拿来课堂上使用。

总之,奥尔夫的贡献在于创造了一种理论和实践体系,使儿童能够以最自然的方式进入音乐的一切领域,并从中获得最完整、最全面的音乐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