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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通史
1.20.5 作者点评:
作者点评:

这是一个承上启下的时段。从独立至1950年1月26日共和国成立,印度不得不“清偿”英国殖民政府和旧体制长期以来留下的“债务”。并且,印度政府在清算殖民地“旧债”时,付出了相当昂贵或惨重的代价。例如,英国殖民政府在印度一贯实行“分而治之”的统治方针,这不仅是针对两大教派,而且也在英属印度与各土邦间实施。从“分而治之”到印巴分治,英国殖民者走了,印巴却为解决留下的“陈年旧账”,付出了60余万人的生命,以及大约1 400万人的流离失所。英国人走了,在印度留下西方式民主制和东方王朝体制的混合体,印度在合并众多土邦时,不仅向王公们偿付5 800万卢比的年金,而且在处理朱纳格特、海德拉巴及克什米尔等邦的归属时,发生了流血的大规模的军事冲突。《印度宪法》体现了总结继往和放眼未来的使命。它将清偿旧体制的成果以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同时为未来的发展定下了基调。例如,联邦体制运用于政治、经济、文化多元的局势复杂的印度,是现实的、有效的。还有,印度在英联邦内成立了共和国,这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真正体现了自由与独立。印度倡导的这一新方式,以后英联邦内的诸多自治领也实践了。尽管对英联邦来说,这是一种更为松弛的形式,但却不失为一条更现实的道路,适应了时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