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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通史
1.19.3 三、英国接受印度独立的要求
三、英国接受印度独立的要求

1943年10月20日,原英印军总司令魏弗尔就任印度总督。1942年群众反英运动以后,由于国大党领导层都拘禁在狱,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印度国内基本无大的动荡。魏弗尔深知这只是表面现象,自主的概念已根植于印度民心,一旦大战结束,独立运动又将掀起风暴。因此,魏弗尔的第一个行动是努力将宪政改革纳入克里浦斯方案的行动步骤中。1944年5—6月,殖民当局释放了甘地及国大党的领袖们,解除了对国大党的禁令。同时,英印政府向穆斯林联盟表示,国大党的任何重大要求,必先与穆斯林联盟达成意见,政府才予考虑。1945年6月25日,总督召集国大党、穆斯林联盟及其他党派的领导人在西姆拉开会,商讨建立方案承诺的制宪会议及两大组织参与政府的席位安排。战争期间,真纳在穆斯林中的威望越来越高,穆斯林联盟的权威越来越巩固。因此真纳提出,会议应承认穆斯林联盟是印度穆斯林的唯一代表,有关穆斯林的席位、人选均由穆斯林联盟提出,并且这是穆斯林联盟参加未来政府的前提。这一要求遭到国大党的拒绝。会议没有结果。

此时,发生了两桩意料之外的事情,使得印度争取民族自主的步伐加快了。其一,1945年7月,当丘吉尔匆匆从波茨坦美苏英首脑会议中途回国参加竞选时,他根本没想到再回到会议桌旁的已不是他了。工党出人意料在英国议会大选中获胜。其二,1945年5月,当时美英等国认为,结束日本战争需时一年左右。在此期间,英国准备在印度维持强势,维持对印度民族运动的高压。苏联红军出兵中国东北和朝鲜半岛,横扫日本赖以一搏的关东军,解放了日本海外殖民根据地。美国登陆日本本土,并以两颗原子弹表示了彻底铲除日本军国主义的决心。8月14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英国对印度政策也必须适时调整。

8月21日,英印政府宣布中央与地方立法会议改选。9月19日,首相艾德礼在伦敦就印度政策,发表了讲话,宣布英国政府尽全力促使印度早日组成自治政府,并立即着手举行新的中央和省立法会议的选举,以及在省一级重建印度人士执掌的责任政府。中央立法会议的选举在11月举行,省立法会议的选举在次年年初展开。结果,在中央立法会议104个选举席位中,国大党获得57席,穆斯林联盟得30席。在省立法会议选举中,国大党在孟买、中央省、联合省、奥里萨、马德拉斯、西北边省、阿萨姆和比哈尔八省中占绝对多数。穆斯林联盟在信德、旁遮普和孟加拉三省中,占得多数席位。但是,与1937年的大选不同,上次穆斯林的选票是分散的,而这次穆斯林联盟获得穆斯林选票的绝对多数。根据选举结果,国大党重新在八省建立了省政府,穆斯林联盟在信德和孟加拉主政,旁遮普建立了多党的联合政府。

战后,印度人民的政治积极性高涨,这对加快印度民族自主的进程,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1945年秋,殖民政府在红堡以叛逆罪公审鲍斯的印度国民军军官,这一行径遭到印度各政党和各阶层人士的强烈谴责。印度人不认为军官们是“印奸”,反而认为他们是民族的铮铮汉子,甚至将11月12日定为全国的“印度国民军日”。尼赫鲁、德赛等均出庭为军官们辩护,认为鲍斯领导的国民军是为争取自由而战,与日本军国主义毫不相干。革命志士为祖国的自由而斗争,根本无需对外来的英国效忠,否则就沦落为卑躬屈膝的奴隶了。各地纷纷举行抗议集会、示威游行、罢工、罢市,甚至在加尔各答,群众与警察发生了流血冲突。在印度人民的一片反对声中,国民军军官案最终被宣判为无罪。

又如,1946年2月18日,孟买海军塔瓦尔号上全体水兵,因不满英国军官对印度士兵的种族歧视和虐待,奋起反抗。第二天水兵罢工扩展到港口内的所有20艘船。2万多水兵打着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的旗帜,乘卡车在孟买市内示威游行。2月21日,前来镇压的英军炮击军舰,双方激战七个小时,仍对峙着。2月22日,孟买20万工人举行总罢工,支持海军起义者。国大党对于这次由青年激进分子领导的武装起义,并不是热烈支持,甚至怕大规模的运动会有碍他们对中央和各省政府的掌控。因此在国大党帕特尔的劝说下,23日起义领导机构宣布停止斗争。

在英国大选中,英国的民意显示,他们已认可战后印度独立,唯一的问题是什么时候、以什么方式移交权力。1946年2月19日,首相艾德礼顺应英印民心,宣布派内阁使团赴印,就制宪和组建临时政府等问题,与印度各方领袖协商。首相公开表示,如果印度选择独立,英国政府同意这是宪政发展的最后目标。

内阁使团由印度事务大臣劳伦斯、商务大臣克里浦斯和海军大臣亚历山大三人组成。3月23日使团抵达新德里,与各方人士举行了一连串的会谈。使团与总督、省督们及行政官员商讨纲领及方策,讨论印度形势,与印度各党派领袖、土邦王公寻求宪政问题的解决方案,尤其与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的领导进行大量探讨和协调。国大党认为,独立的印度应是统一的联邦政体,地方政府享有充分的自治权;英国人应先撤出印度,遗留问题由印度人自行解决。穆斯林联盟主张建立巴基斯坦,管辖孟加拉、阿萨姆、旁遮普、信德和西北边省;英国须安排好分治大局后,才能撤离印度。为协调双方的矛盾,内阁使团、总督以及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的各四名代表,一起在西姆拉商谈。但是协调毫无结果,会议不欢而散。

5月16日,英国政府根据内阁使团的建议,发表了印度问题的白皮书,给出未来印度的设想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印度由英属印度和土邦组成统一的联邦国家,中央政府掌控国防、外交和交通,各省和土邦享有充分的自治权。英属印度的省份划分成三个联区,第一联区为印度教徒占多数的省份,包括孟买、马德拉斯、联合省、比哈尔、中央省和奥里萨六省;第二联区是穆斯林占人口多数的西北各省,包括旁遮普、西北边省和信德三省;第三联区是穆斯林占人口多数的东部省份,包括孟加拉和阿萨姆两省。各联区建立自己的立法机构和行政机构,制定单独的宪法。中央制宪会议共358名议员,由英属印度和土邦的代表组成,英属印度的代表共292名,按照每100万人口选一名代表,通过分区选举选出。土邦代表93名,产生办法另议。中央制宪会议将制订印度联邦的新宪法。在新宪法制订以前,建立过渡时期的临时政府,临时政府在总督行政会议的基础上改组而成。希望新独立的印度将来仍留在英联邦之内。

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都宣布基本上接受内阁使团方案。中央制宪会议中英属印度的292名代表很快选出,国大党获211席,穆斯林联盟获73席。土邦的代表未能马上产生,因为王公们主张指派,而国大党要求民选。

经半月磋商,6月16日内阁使团和总督发表联合公报,宣布邀约14人组成临时政府。其中印度教徒6人(5人为国大党成员,1人为哈里真),穆斯林5人,锡克教徒、基督教徒和祆教徒各1人。公报还宣布,如有政党不接受,就授权接受的政党组建政府。24日,国大党决定不接受,因为名单中国大党的人选不是原来定好的名单。国大党还要求在应得名额中列入1名穆斯林,穆斯林联盟坚决反对未经它提出的穆斯林人选入阁,总督也不同意。26日国大党宣布拒绝参加临时政府。由于僵持无望在短期内解决,内阁使团29日飞返伦敦。

此时,真纳和穆斯林联盟表现出了强硬的和咄咄逼人的态度,要求总督依照公报的规定,由他们单独来组建政府。总督当然清楚,没有国大党参与的临时政府究竟意味着什么,因此决定暂时搁置。这次是穆斯林联盟对一系列举措表示不满了,首先,它认为这不仅是言而无信,而且是一种耻辱。第二,尼赫鲁曾表示将在制宪会议上,利用国大党的绝对多数,废黜联区的方式,这就根本动摇了巴基斯坦的基础。第三,7月22日,总督向真纳暗示,增加国大党在临时政府的席位,使其与穆斯林联盟席位之比为六比五,成为多数。真纳对此十分不满,认为这是“过分之举”,“你提出的建议显然破坏了平等的原则”。因此在7月29日,穆斯林联盟孟买会议通过决议,不再接受内阁使团方案,不参加临时政府,也不参加制宪会议。它进一步宣布,为强力推进巴基斯坦事业,定8月16日为“直接行动日”。16日,大规模的教派流血冲突在加尔各答爆发,印度教徒遭受的损失更为惨重,三天的冲突中有5 000人丧生,2万余人受伤,约10万人家园被毁。接着,印度教徒在比哈尔与穆斯林少数派互相仇杀,很快双方冤冤相报,残杀进一步扩大到东孟加拉和联合省。

在穆斯林联盟拒绝内阁使团方案后,8月8日,总督力邀国大党组织政府。8月17日,尼赫鲁拟定共12人的政府成员名单,24日总督表示同意。9月2日,国大党的临时政府就职,锡克教徒等少数教派也参加了政府,总督魏弗尔任主席,尼赫鲁任副主席。同一天,穆斯林举行了抗议活动,全印几百万穆斯林家庭在屋顶上升起黑旗,“默默地表示蔑视”。鉴于现状以及着眼将来,真纳为避免被长期排斥在中央政府之外,决定改变政策。而总督意欲引进穆斯林联盟,否则临时政府并不完整,而且可对国大党有所牵制,因此二次邀请穆斯林联盟商谈。结果,10月13日真纳通知总督:“我们决定参加临时政府,穆斯林联盟提出5名代表。”10月26日,临时政府改组,新政府共有14名成员,国大党和穆斯林联盟各5人,锡克教徒、基督教徒、祆教徒和贱民各1人。5名穆斯林联盟成员分别担任财政、商业、交通、法律、卫生部长。由于双方不可调和的对立,临时政府常常陷于毫无结果的反复争论,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首相艾德礼12月初邀尼赫鲁、真纳、锡克教的巴尔德夫·辛格赴伦敦会谈,希望召开举国一致的制宪会议,制订印度宪法,但始终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穆斯林联盟希望制宪会议暂缓召开,然而在国大党的一再要求下,会议于1946年12月9日在德里举行。穆斯林联盟拒绝参加,土邦因代表产生方式的争议,也没有参加。无奈,第一次大会后制宪会议只能宣布休会,徒剩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