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印度通史
1.16.4 四、1916年勒克瑙的团结聚会
四、1916年勒克瑙的团结聚会

1916年的勒克瑙呈现为“团结、合作”的盛会,国大党温和派与激进派在勒克瑙年会上重新统一,国大党与穆斯林联盟两大组织以民族主义为核心,以争取自治为基础,达成了勒克瑙协定,实现了合作。

1907年苏拉特会议上,激进派被逐出国大党,接着提拉克等领导人又相继被捕入狱,民族主义运动随之陷入低潮。国大党煞费苦心制订的《1908年组织法》实行效果不佳,不仅激进派远离国大党,公众对于其活动兴趣明显减弱,而且出席国大党年会的人数也急剧下降,1907年苏拉特年会的代表人数为1 675人,1908年马德拉斯年会的出席者骤降为626人,1909年拉合尔年会更降到243人的低点。国大党已失去了灵魂,连国大党孟加拉负责人也叹息:“国大党缺少生气,成了一个颓废的组织,视英国官员的喜怒而行事。”

此后,在两件事上还能听到国大党的声音。其一,自1909年起,国大党在对待《印度议会法》中穆斯林设立单独选区及议员名额分配问题上,表露出很大的不满。在1909年至1913年连续五届年会上,国大党通过措辞强烈的决议,要求殖民当局予以修正。其二,1910年随着郭克雷、班纳吉等人进入中央立法议会,他们尽量利用这一讲坛,以议会道路的方式,谋求英帝国辖内的自治。

激进派在1905—1908年的民族运动中,遭受到殖民当局的镇压,许多领袖被捕入狱,或被驱逐出境。严酷的现实促使他们深刻反省。激进派最终认识到,原先的简单、鲁莽只能招致无谓的失败和牺牲,企图脱离英帝国独立又谈何容易,因此决定以争取自治为努力的目标,并且放弃暴力斗争的手段。这样他们与温和派的方向渐趋一致了。另外,自苏拉特会议后,激进派失去了自身统一的组织,他们曾在1908年准备重塑一个自己的“国大党”,但这企图被殖民政府挫败了,所谓的“国大党”遭到强力驱散。这种游兵散勇、各自为战的状态,使他们感到势孤力薄,因此他们渴望回归国大党。但是,由于大多数激进派仍不信奉国大党现行的纲领和工作方法,所以他们一面保留自己的独立选择权,保留重新加入国大党的行动上的自由,一面盼望着有人带领他们走出困境。

提拉克和贝桑特夫人为国大党的统一,再一次作出了贡献。1914年6月,提拉克出狱,8月27日,他在《马拉塔人》报上,以公开信的方式,发表了宣言,借助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的局势,呼吁印度人在英国困难时刻,帮助英国政府。他表示了自己对英王的效忠,并希望与政府合作,进行政治改革。他也希望英国政府在度过危机后,予印度以自治。这显然表明他决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争取实现目标。此后,他投身于自治运动的宣传鼓动工作。他学习爱尔兰的经验,意图建立“印度自治同盟”,并以此为宣传鼓动基地,重新集结力量。经过一年多的努力,1916年4月28日,印度自治同盟在浦那成立,以后积极扩展,当年其成员就发展至1.4万多人,并先后在孟买、中央省、比拉尔等地建立六个分部。同盟继续以《狮报》和《马拉塔人》为宣传阵地,还编辑出版了一些英语和马拉塔语的小册子。

此时,安妮·贝桑特夫人(1847—1933)在南印度积极筹建自治同盟。贝桑特夫人原籍爱尔兰,1893年作为传教士来到印度,1915年加入国大党,投身于争取印度自治的政治活动。她善于组织,擅长宣传,能熟练运用印度的方言和文字。她与印度普通妇女一样穿着,怀着与她们一样的情感和希望。她著作甚多,如《印度,一个国家》、《醒来吧,印度》、《印度何以为自由而战》、《社会革新刍议》等。她曾声情并茂地向英人呼吁:“伟大、自由、志满意得的盎格鲁—撒克逊民族,你们看不见吗?你们听不懂吗?真是不知道你们的印度兄弟现在的感慨?假如你们也在外族的统治下,你们会需要什么?印度现在所需要的就是一个平凡国家需要的东西。她需要自由正如英国人需要的自由一样,她要自己管理自己,自己开垦土地,自己开采矿产,自己铸造货币,在自己的领土内享有完整的主权,这不是苛求,难道印度人就该当亡国奴吗?”这位情深意切的夫人,设计了建立自治同盟的计划,1915年她将设想提交国大党,却不了了之。于是她四出奔波,终于在1916年9月自行在马德拉斯成立自治同盟,并很快在其他一些地区建立了分部,成员扩展到7 000多人。她和她的助手还创办了《新印度报》和《公益报》作为宣传阵地。

激进派修正了自己的政策和目的,温和派中不少人也对国大党威信不断下降忧心忡忡,双方都希望国大党能保持民族主义的性质,恢复往日的强盛和威望,成为全印人民利益的代表。尽管双方的一些分歧仍然存在,但希望统一已是大势所趋。此时,唯一的症结是只有郭克雷和梅塔等极少数领导人还持反对意见,他们一贯抱有“一个统一的国大党,或者意味着国大党的完蛋,或者意味着为极端派所把持”的僵硬思想。1915年两人相继去世,统一的进程加快了。就在这一年,组织法修正案通过了。修正案规定,凡成立两年以上的任何协会,只要接受国大党的纲领,就能够至多选派15名国大党代表。于是,提拉克和他更为现实的同仁们决定重返国大党,“利用对我们部分开放的有利条件,然后,努力奋斗以求完全彻底打开大门”。

1916年12月,统一的国大党在勒克瑙聚会。不仅九年来激进派和温和派第一次握手言和,而且国大党老一代领导人与涌现出的新一代并肩而坐,按贝桑特夫人恰如其分的描述,是“昨天”和“明天”在“今天”会聚一堂。出席年会的代表增至2 301人。此后国大党成为印度民族运动的领导核心。

就在同一年,同一地点,国大党与穆斯林联盟同样第一次实现了合作。这一重大事件在印度民族运动的历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

穆斯林联盟的诞生就是在英国殖民当局的偏袒下,作为国大党的对立面而出现的。1909年《印度议会法》关于“单独选举”的条款,被认为是穆斯林联盟的胜利。然而,穆斯林联盟作为印度穆斯林政治上的核心组织,创立不久就力图成为印度的一支独立的政治力量,谋求自身利益。尽管穆斯林联盟在许多方面与国大党的立场针锋相对,但随着穆斯林的独立性越来越强,他们与宗主国的矛盾也日渐显露出来。在希土战争、巴尔干战争时期,印度穆斯林对于英国貌似中立,实质偏袒反土耳其方大为不满,他们的领袖常以此事例提请教友们对英国保持警惕。1911年孟加拉分省案取消,穆斯林认为遭到了政府的愚弄,他们相信效忠政府未必有善果。此外,印度教徒斗争成功的事例也使他们有所感触。在穆斯林联盟的年会上,有人开始提出把实现印度自治作为斗争目标,并且提议与国大党进行接触。

坎普尔清真寺事件使穆斯林与英印政府的对立进一步激化。1913年7月当地政府为了扩建道路,派出大批武装人员,拆除坐落于大道边的清真寺的东部。穆斯林聚集起来,试图阻止神圣建筑被拆除。他们打电报给省督,期望他“能够反对当地权威对坎普尔穆斯林感情的大施淫威”,但没有任何作用。无法容忍对宗教的侮辱,穆斯林召集了会议,大声疾呼:伊斯兰处于危急中,把宗教从毁灭中拯救出来是他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必要,牺牲生命也在所不惜。会议结束后,人们举着象征悲伤和哀悼的黑旗涌向清真寺,动手修复拆除部分。警察开了枪,导致17人死亡,33人受伤。全国穆斯林被激愤了。各地召开声援会,募集救济款。穆斯林联盟紧急会议通过决议,谴责联合省政府,“全然无视穆斯林感情的表达”,“广大印度穆斯林的宗教感情被严重损伤了”。穆斯林的各种报刊纷纷抨击当局:“如果政府在近期内没有寻找到纠正错误的方法,那么让动乱一代一代持续下去,最终的胜利属于我们。”为此事,穆斯林派出了哈桑与穆罕默德·阿里等组成的赴英使团,“为了解释穆斯林的观点和阐明局势的后果”。关于这次对立,哈丁总督承认,此事决非一省的事件,而是影响遍及全国,并且斗争“与其说是宗教目的,不如说是政治目的”。

与此同时,穆斯林联盟本身在组织上和政策上也发生了一些变化。1912—1913年穆斯林联盟内部新老两代领导人经过一番交锋,完成了交替。“老卫士”们先后退出,如1912年穆斯林联盟常任主席阿加汗辞职,萨利穆拉、阿米尔·阿里等人也纷纷退隐。1913年3月22日,穆斯林联盟通过了修改后的新章程,规定通过宪政方式,建立适合印度的自治制度,争取“更大的民族利益”。这就与国大党的政策逐渐协调了。

国大党对此迅速作出反应,在其决议中表述:全印穆斯林联盟制订了在英帝国范围内建立自治政府的目标,强调印度的政治前途有赖于两大教派携手合作的信念,我们对此表示热烈赞赏。1915年12月,国大党与穆斯林联盟有意选择同一月份,同一地点(孟买)召开年会。12月30日穆斯林联盟年会开会,为了显示“统一战线”,国大党的三位领袖班纳吉、贝桑特夫人和刚从南非归来的甘地,第一次参加全印穆斯林联盟年会,并与年会主席马兹哈尔·哈克及真纳并肩坐在主席台上,形成热烈、团结的气氛。两大组织在各自年会上,分别成立一个委员会,负责相互商讨和制订有关印度自治的改革方案。双方求大同,存小异,都作出一定让步。尤其在穆斯林设单独选区的焦点问题上,国大党表示了理解和认可,而穆斯林联盟也同意为统一的印度争取自治。

1916年12月,双方再次共同选择在勒克瑙召开年会。基本一致的观点就如穆斯林联盟会议主席真纳所说:“印度归根到底是印度人的印度”,“只有依靠两大教派间的真诚谅解与和睦关系,印度才能获得真正进步。”双方的年会分别通过了共同起草的改革纲领,这就是著名的“勒克瑙协定”。其中主要内容有,重申印度在战后应取得与英国其他自治领一样的自治地位;各级立法议会的席位应有五分之四为民选议员;穆斯林设单独选区,中央立法议会中民选议员的33%为穆斯林。在省立法议会方面,穆斯林占人口多数的省,如旁遮普和孟加拉,其议员席位略低于人口比例,占人口少数的省,如北方省、马德拉斯省等,则可高于人口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