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寇松及孟加拉分省案
1899年,寇松就任印度总督,时年40岁。他野心勃勃,意图借印度扬名,作为竞争首相的台阶。但印度最终未能使他如愿,并且几乎断送了他的官宦生涯。寇松一到印度就肆无忌惮放言:英国既是过去印度的管理者,又是未来印度的指导者,印度必须辛劳以事,才能期待酬偿。带着这种帝国主义思想,以恩赐者自居,寇松开始了他对印度的治理。
他首先解决边疆问题。前任总督们的“前进”政策,曾使西北边境的山民部落暴乱不已。寇松改变策略,撤回军队,只集中驻留于各要塞、据点。然后他任用部落税吏管理部落,着重建立联络通道,积极改善交通。1901年英印政府建置西北边省,加强对该地区的直接监控,局势稍缓。其次,他以拉拢和威吓两手对待土邦的王公们。他曾申斥一些王公,也曾派一些服务团辅导他们,还专门设立王公学院,培养王公子弟。再者,寇松以“仁慈专制”为标榜,在经济、福利方面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如改革税制,减轻农民负担,兴修水利,促进农业生产,修建道路,推进公共事业等。还有,寇松对官僚机构进行了大调整,裁减了一批冗官,以提高工作效率。与此同时,他将加尔各答市政局的民选代表名额也削减了一半,这显然打击了印度民族主义者。
寇松的文化与教育政策引起了很大争论。一方面,他好大喜功,加之他的偏好(据记载,寇松在所有的印度总督中,是最喜好艺术的、尤其是建筑艺术),便以维多利亚纪念馆为样板,大兴土木,在加尔各答修建了一座纪念馆,以及建造了颇具规模的帝国图书馆,还设置了考古部门,保留了许多珍贵文物。另一方面,1904年他修改了原来制订的《国务机密法》,使印度民族团体和报刊受到当局的严密监视,一旦刊有批评殖民政府的文章,编辑和作者都可能遭到监禁。
寇松的一系列教育政策更像一把双刃剑,既影响了印度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暗淡了他自己的前程,更尖锐了英印之间的矛盾。尽管教育不似农业,在当时的印度没有直接与民众的生存紧密联系,但它与正迅速成长起来的西方化的中产阶级关系密切,“当这一新阶级讨论土地问题时,他们称呼农民为‘他们’,当他们思考教育问题时,他们的用语是‘我们’”。西方式的教育为他们提供了新的理想、新的希望和新的雄心。在这种情况下,1904年殖民政府不合时宜地颁布了《大学法》。法案名义上重新规划大学和学院,针对加尔各答“过度增长”的大学,拟定建立研究生部门,以便促进学业更高发展;为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和提高学习效率,同时引进大学住宿制。但在另一方面,法案运用对学院进行指导和登记审核的权力,使政府有效控制日益增多的私立学校,并用增加官方任命委员的方式来执掌大学。这些措施造成了一系列的摩擦。殖民政府还常常以专家治校为标榜,安插一些人员取代那些新的民族主义者。印度师生当然意识到殖民当局的用心,他们认为总督已“原形毕露”,就积极反对《大学法》,他们阐释寇松的政策是“宣告战争”,是“官僚干涉”,是“对新民族主义有预谋的攻击”。
1904年,寇松第一任期结束,尽管在教育政策上颇受争议,但还是受到包括印度民族主义者在内的各方不错的评价,他开始了印度总督的第二任期。待他秋天回到印度后,形势急转直下,他的一系列新政策均遭到了激烈反对。他的军队改革措施,即执掌军权问题,与军队总司令产生难以调和的分歧,而英国内阁明确支持军队总司令。在印度,尤其是孟加拉分省案,更激起了印度民族主义者的愤慨,他们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在这内外交困中,1905年秋寇松递交辞呈,回英国去了。

维多利亚纪念馆,加尔各答
孟加拉省是当时印度第一大省,包括东孟加拉、西孟加拉、比哈尔、奥里萨和阿萨姆地区,人口7 800万。它是印度政治、经济、文化的一个中心地区,也是民族运动的策源地。分割孟加拉省的设想在1903年就提出,理由是地广人口多,不便管理。因此,将东孟加拉与阿萨姆合并,建“东孟加拉与阿萨姆省”,省府设在达卡;西孟加拉与比哈尔、奥里萨合并,仍称“孟加拉省”。东孟加拉与阿萨姆省有人口3 100万,其中三分之二是穆斯林,缩减的孟加拉省人口为4 700万,主要是印度教徒。因此人们认为,英印政府的实际目的是分裂民族运动的力量,以及扶持东孟加拉较落后的穆斯林,充任反对力量。
印度城乡民众群起反对。1903—1904年孟加拉各地举行上千次抗议集会。国大党数次派代表团,或会晤寇松总督,或赴英国,力图说服当局取消孟加拉分治,但无收效。1905年9月1日殖民当局通过了孟加拉分省提案,10月26日,提案付诸实施。在苏·班纳吉等人的领导下,反对及抗议活动迅速发展成大规模的群众运动。加尔各答商人罢市、学生罢课,人群涌向街区,举行示威游行。其他一些城市也举行了规模不等的示威游行。许多组织定这一天为“国丧日”。各地民众纷纷开展抵制英国货的运动,有些地方还焚烧了英国进口的布及其他一些商品。
以提拉克为首的激进派抓住群众运动迅猛发展的大好时机,在《狮报》上提出“四点纲领”的政治主张,并要求国大党高层采纳,以推进运动的发展。这“四点纲领”是司瓦拉吉、抵制、司瓦德西(自产)和民族教育。由于对是否树立司瓦拉吉为目标产生争议,“四点纲领”一度遭到国大党领导层的拒绝。经过激进派的大力宣传和努力,1906年国大党年会通过决议,终于接受“四点纲领”,但双方对司瓦拉吉的理解仍有一定分歧。温和派宣告在英帝国内自治是国大党努力奋斗的目标,而提拉克认为,所谓印度自治就是摆脱任何外国的奴役,由印度人全面管理本民族事务。自治后应建立“印度联邦共和国”,各族人民享有充分的自治权。
关于“四点纲领”中四者的地位,提拉克强调,司瓦拉吉是目的,另三者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印度要真正达到自治,必须根治贫穷的原因,必须发展民族工业。英国商品源源不断涌入印度,摧毁了印度的工业和农业,这是造成印度贫穷的主要原因。“司瓦德西”意即印度人必需的商品应由印度人自行生产。由此“抵制英货”和“自产”运动是印度真正实现自治的必要手段。印度自治能否真正实现,能否长治久安,新人辈出是重要条件,所以民族教育刻不容缓。
随着斗争的进展,提拉克又提出“联合抵制”和“消极抵抗”的手段。“联合抵制”缘出于四点纲领中的“抵制”,是抵制英货的深化和扩展。它不再局限于经济领域,而是扩展到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各方面。由于这种“联合抵制”是一种否定式的行为,即用“不”来进行的抵抗,有别于非法抵抗和暴力抵抗,所以提拉克在宣传这种斗争方式时,称为“消极抵抗”。消极抵抗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鼓吹抵制国家机关、法庭,号召放弃公职,抵制国立学校,兴办民族教育,号召印度人民拒绝用鲜血和钱财帮助殖民当局在印度境内外作战,等等。印度人民在抵制英货的同时,也积极资助民族工业发展。例如,塔塔集团在筹建钢铁公司时,遭到殖民政府重重阻拦,融资尤为困难,久久没有解决。此时,在“联合抵制”和“自产”运动高涨时,它发行了163万英镑股票,竟在短短三个月内被认购一空。
反对孟加拉分省案的运动在城镇、乡村广泛展开,印度人民的民族觉悟不断提高,政治积极性空前高涨,集会、游行此起彼伏,抵制与自产运动轰轰烈烈。以提拉克为首的激进派显然占据了压倒性优势。此时,一个新的现象产生了,那就是带有明显暴力倾向的一些秘密组织涌现了。这些组织的成分十分复杂,既有西方式知识青年的激进组织,他们意图以武装斗争来推翻殖民政府;也有一些传统式的组织,这些受抑制的人们认为,以反抗的手段来获得自由是一种宗教责任;还有一些极端组织,他们采用谋杀手段,以此作为对迦利女神的奉献。
印度人民对孟加拉分省案声势浩大的反抗,令英印政府深感震惊和不安。同样,激进派声称要在英国统治之外自治,尤其是他们的广泛活动和巨大能量,也令国大党温和派惊慌失措和深深担忧。此时宗主国的情况发生了变化。1905年英国自由党在间隔十年后上台,新自由主义强调国家、社会和民族的积极作用。英国的白人殖民地诸如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已先后取得了自治权,殖民地的内部事务完全由自治政府处理,它们不再叫“殖民地”,而改称为“自治领”。新西兰、南非联邦的自治也正在酝酿之中。鉴于局势变化,英国为瓦解印度的反抗运动,作出了一些政策上的调整。新的印度总督明托1905年11月就任,他原先任职于加拿大,有着较丰富的世界及人文知识,他被期望能扭转因寇松的失策而引起的动荡。1906年,新近出任印度事务大臣的莫莱宣称,准备实行印度立法会议的改革,增加印度人的席位。正处于焦头烂额的国大党温和派,借此机会,谋求与殖民政府妥协。国大党领导层积极展开工作。1907年,郭克雷在英国拜会莫莱,商讨如何压制激进派,帮助政府控制局势。苏·班纳吉率代表团晋见明托总督,要求政府平息动荡,稳定局面。另一方面,温和派元老们四处游说,力图瓦解激进派阵营,抑制年轻的动乱煽动者。激进派与温和派的矛盾激化了。
1907年国大党苏拉特年会上,温和派与激进派公开决裂,并且后者被清除出党。双方斗争的直接起因是国大党主席的人选。1900年前,对于主席职位的人选几乎没有任何争论,随着国大党内派系和小集团的发展,这才成为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此时激进派与温和派的尖锐对立,使这一争议更趋激烈。苏拉特年会上,双方各提出一名候选人,结果温和派候选人拉·高士当选。此后双方在另一些问题上也争执不休,甚至动粗,造成混乱局面,致使会议中断。最后,温和派唤来警察,将激进派逐出,然后单独召开会议,制定国大党组织法。
《1908年组织法》是精心准备的,十分详尽,尽管以后有多处修改,但它的基本特点仍然保留下来了。这份新章程规定,“印度应与英联邦内自治的成员一样,享受同样的政府制度,以同等的条件参与帝国的权力和责任。通过宪法手段,对现存制度进行稳步改革,促进民族团结,培养公众精神。通过推广民族知识,提高道德水准。通过组织资源,发展经济,由而实现既定目标”。新章程进一步加强党内纪律,规范组织结构及程序。它规定,每个国大党成员须以书面形式保证接受上述宗旨;还规定了国大党中央及地方的各级组织机构及其权限、代表人数、职责范围等。至此,尽管国大党作为一个完善的政党还差距甚远,但它至少有了一个正规和健全的各级组织机构。1908年组织法将那些“不负责任的”、“卤莽的”、“直率的反英”分子排除在外。梅罗特拉教授评论说:“国大党获得了所谓体面的社会地位,但失去了群众性。它在急切保持效忠和温和的面目时,同正在兴起的印度民族主义者的新一代割裂了。它赢得了外国政府的默认,却遭到自己人民的抛弃。”
国大党分裂后,激进派当即在奥罗宾多·高士的主持下召开会议,声称继续坚持“四点纲领”,以民族主义为号召,发动民众,在各地组织罢工、罢市。秘密组织策划的“以血还血”的恐怖活动也时有发生。冷峻、貌似超然的明托总督以颁布法令和动用警察大肆逮捕的手段,严厉镇压运动。1908年殖民政府先后颁布了“防暴法”、“报刊(教唆违法)法”、“印度刑法的补充案”,对激进派的活动设置种种障碍并予以摧毁性的打击。许多激进民族主义报刊被查封,大批武装警察在印度各地四出袭击,逮捕了包括提拉克、奥·高士在内的大批爱国志士。他们或被处死,或流放,或监禁,提拉克也以“煽动叛乱”罪,在7月22日被判六年徒刑。
7月23日,孟买10万工人举行政治总罢工,商人、学生也罢市、罢课,要求立即释放提拉克。总罢工定为六天,表示抗议殖民政府判处提拉克六年监禁。这次三罢几乎席卷了孟买所有的工矿企业、交通海港、商店学校,工人们还筑起了街垒,与武装警察发生了激烈冲突。1905—1908年的民族运动就在这波澜壮阔的高潮中,告一段落。
经历了印度民族运动三年的冲击,殖民政府也作出了政策上的调整。1909年5月25日,英国议会通过的《印度议会法》经英王批准后,正式在印度实施。由于该法案是1908年12月英国内阁的印度事务大臣莫莱和印度总督明托提议制定的,因此这次改革史称“莫莱—明托改革”。《印度议会法》对印度的立法机构作了若干调整,扩大了中央立法议会和省立法议会的规模。中央立法议会的议员由原来的25人增至69人。具体分配是:政府官员占28席;总督直接任命的议员5人;另有27人选举产生,其中14人指定由单独选区选出,大土地主、穆斯林、加尔各答和孟买的欧洲商人,分别设单独选区,余下13人从各地普通选区选出;来自中央行政部门的当然议员6人;还有3人为英印军队总司令、总督及副总督。各省立法议会的议员人数最高为50人,名额分配方式大致与中央相同。无论如何,新法案在中央与地方的议会中较大幅度增加了印度议员,这种进步确实是印度民族不屈斗争的初步成果。
印度人民没有忘记孟加拉分省案带来的愤恨,抵抗活动时有发生。1911年英印政府借英王乔治五世访印,策划了一次新的安抚。乔治五世登基不久就亲临印度,这是第一位访问印度的英国国王。他在德里举行的加冕为印度皇帝的隆重庆典上,以“维护孟加拉语言区域的完整”为由,宣布撤销孟加拉的分治,改建为三个省,孟加拉省和阿萨姆省恢复建制,另辟出比哈尔与奥里萨地区组成新省。殖民当局还宣布将首都从加尔各答迁至德里,既预示一种新的统治的开始,又表示对印度传统的尊重,博取印度民众、尤其穆斯林的好感。但这多少令孟加拉人感到若有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