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自然类别词项和理论上的识别陈述
本章提要
1.将对名称的分析扩展到自然类别词项(Natural Kind Terms)
专名和自然类别谓词:相似性和差异
严格的指示词并不为了谓词而被定义
2.包含自然类别谓词的同一性句子(Identity Sentences)
这些句子的逻辑形式
3.涉及简单自然类别谓词的理论同一性句子的模态地位
非摹状词性(non-descriptionality)和对如下问题的解释:如果某些这样的句子为真的话,那么它们为什么是必然的
4.对表述的扩展
某些涉及语义上复杂的、理论上有趣的谓词的理论同一性句子的必然性
5.涉及简单自然类别谓词的理论同一性句子的认识上的地位
为何有些这样的句子是仅仅后天可知的
6.对必然后天性的最后挑战
假想的反对者和克里普克不令人满意的回应
7.对这种挑战的一种恰当回应:本质性质,不可能的世界-状态和必然后天性
认识上的可能性和形而上学可能性的不同
将对名称的分析扩展到自然类别词项
在本章,我们将讨论克里普克如何将自己关于专名的核心论题扩展到更广阔、更多种多样、在哲学上更重要的自然类别词项的类。他的断言——即涉及这些词项的真的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theoretical identity sentences)是必然后天性的例子——在这种联系中尤其重要。该断言捕获了哲学家的想象力,并以如下方式让人看到了在作为整体的哲学中对之进行重要和广泛的运用的希望:这种方式远远超出了他关于包含专名的同一性句子的类似断言被察觉到的暗含之意。同样,他对专名的分析奠定了自己对自然类别词项处理的基础;而且理解如下问题是很重要的:他关于后者的观点如何产生自他关于前者的观点。在《命名与必然性》前两篇演讲中被维护的、关于名称的核心论题,被T1—T4所总结。
关于专名的论题
T1.专名是非摹状词式的(non-descriptional)(1):(i)它们不与被说话者同它们结合在一起的摹状词或摹状词的簇同义;(ii)一个名称相关于一种任意的世界-状态w的所指,并不通过满足相关于w的任何摹状词或描述性条件而在语义上被确定;相反,(iii)一个名称的所指在实际的世界-状态中在原初就被固定了,而且一旦被固定,它就被规定为相关于其他所有世界-状态而言都保持一致。
T2.一个名称的所指在原初以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被固定下来——通过一种实指性的洗礼,或通过一种规定,即它是任何满足一个特定摹状词的东西。随后,当该名称在说话者之间被传递时,指称最初被固定的方式常常变得无关紧要。通常来讲,位于历史链条上下一环节的说话者,使用该名称去指涉其原初的所指,而无论他们是否将性质与(独一无二地)适用于该所指的名称结合在一起。
T3.专名是严格的指示符——也就是说,一个指示对象o的专名,相关于o存在于其中的所有世界-状态都指示o,而且绝不指示任何其他东西。
T4.涉及不同但互指的名称(或其他严格指示符)的同一性句子表达必然真理。不过,这些真理通常仅仅是后天可知的。
在《命名与必然性》的第三篇文章中,类似的论题被证明是适用于自然类别词项的。例如,克里普克长篇大论地论证道,像“金”“虎”“猫”“水”“热”和“光”这样的自然类别词项并不与通常被说话者与其结合在一起的摹状词的簇同义。如同专名的情形一样,一个词项的指称可以有两种被固定下来的方式。一种方式涉及直接呈现那种假定类别的样本,加上如下规定:该词项被理解为适用于所有且仅仅适用于(某种)独一无二的自然类别的示例——其样本的所有成员几乎都是示例。另一种固定一个自然类别词项指称的方式,涉及对如下这种摹状词的使用:该摹状词通过某些通常是偶然的性质,来挑选出那个类或那个类的成员。随后,当这个类别词项在说话者之间传递时,其指称最初是以何种方式被确证的,这通常变得无关紧要——就像专名的情况一样。结果,位于链条更下游的说话者也许会将该词项用于被给定的类的示例,无论被他们与该词项结合在一起的描述性性质是否真的挑选出那个类的成员。此外,科学研究或许会导致对如下这种性质的发现:它们对这个类的成员资格来说是必要的和充分的。这些性质被理论上的同一性(或识别[identification])(2)句子所表达,这些句子是必然但后天的。《命名与必然性》中明确讨论的这种理论上同一性句子的例子如下:
“水是H2O。闪电是电的闪动。光是光子流。金是原子序数为79的元素。猫是动物。鲸是哺乳动物。热是分子的运动。”
克里普克对专名的处理和他对自然类别词项的讨论之间的平行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但是,在关于自然类别词项的讨论中有一些特殊的复杂因素出现。其中最重要的是关于严格指示词的问题,以及关于特定同一性句子的模态性质的相关问题。如同在专名的情形下一样,自然类别词项据说是严格的,而且这些词项的被推定的严格性被用来支持如下推论:涉及它们的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是必然的,如果这些句子为真的话。例如,在讨论涉及自然类别词项的理论上的识别句时,克里普克说:“根据我所提倡的那种观念,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一般涉及两个严格指示符的同一性,且因此是必然后天性的例子。”(3)但是,这里有一个未被广泛认识到的潜在的困难之处。说一个自然类别词项是严格的是什么意思,克里普克没有给出关于这一点的单独的定义;他也没有提供清晰的论证,以表明它们是严格的。这之所以是一个问题,是因为他对严格性的清晰的定义只告诉我们,对一个单称词项来说什么叫做是严格的。
如果所有自然类别词项不过都是日常的单称词项,每个词项声称指示了一个单个的对象,那么这种定义可以直接适用于它们而无需做出限定。但是,如克里普克所认识到的那样,自然类别词项分属各种各样的句法和语义范畴。例如,他说,
根据我所提倡的那种观点,自然类别的词项比日常所想的更接近专名。因此,旧词项“通名”非常适合于那些标示出物种或自然类别的谓词,比如“牛”或“虎”。但是,我的考虑也适用于关于自然类别的物质词项(mass terms),比如“金”“水”等等。(4)
随后,在总结自己观点时他补充道,
我的论证暗中得出结论说,某些关于自然类别的通名与专名之间的亲缘关系,比通常意识到的更多。该结论一定适用于各种物种的名称,无论它们是像“猫”“虎”“金块”这样的可数名词,还是像“金”“水”“黄铁矿”这样的物质词项。它还适用于某些关于自然现象的词项,比如“热”“光”“声音”“闪电”,而且,在经过适当的精致化后,大概还适用于相应的形容词——“热的”“响的”“红色的”。(5)
从这些段落可以看出,克里普克意图使得自己关于自然类别词项的一般性论题能够适用于——至少以某种形式适用于——各种句法和语义范畴的词项。这产生了显而易见的问题,其中包括,“对一个谓词来说,什么叫做是一个严格的指示符?”“涉及像‘牛’‘虎’‘动物’‘金块’和‘闪电’这样的通名的自然类别谓词是严格的吗?”“对包含一对自然类别词项的句子而言,算作一个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是什么意思?”以及“这些句子必然为真吗?如果是的,那么它们中的某些是否表达了仅仅是后天可知的断言?”既然克里普克从未清楚地回答这些问题,那么关于他会如何处理它们这一点,就只能是一种猜测了。
尽管这些问题当然是很重要的,但它们似乎可以被很容易地加以解答。尤其是,对谓词而言应当如何定义严格性,这似乎是直截了当的。再考虑一下对单称词项而言的严格性。在单称词项t的情形下,被t相关于一种世界-状态w而指示的那个对象,是t相关于w而言的外延;而t是严格的这条断言,蕴涵如下事项:它相关于所有自己在其中拥有一个外延的世界-状态而言,都拥有相同的外延。在谓词P的情形下,P相关于一种世界-状态w的外延,是P相关于w所适用于或对之而言为真的对象的集合。将对谓词而言的严格性观念刻画为平行于对单称词项而言的严格性观念,这样的想法会做出如下规定:P是严格的,仅当P相关于自己在其中拥有一个非空外延的所有世界-状态而言,都拥有相同的外延。但是,情况显然不会是这样。例如,请考虑自然类别谓词“是一只动物”。它相关于一种世界-状态的外延,是所有在该世界-状态中的是动物的东西的集合。既然单个动物的集合在不同世界-状态中是各不相同的,那么这种关于严格性的定义就会将它界定为非严格的。既然同样的要点适用于关于偶然存在对象的几乎每个谓词,那么对谓词而言的严格性就不应当被定义为要求不同世界-状态中外延上的相同性的(如果它是一个在理论上重要的观念的话)。
如下说法也是不成立的:一个谓词是严格的,当且仅当有一种它所表达的独一无二的性质存在,该性质在每个可能世界中都确定了它的外延。当然,可以说,在涉及像“牛”和“动物”这样词项的自然类别谓词的情形下,有这样一种性质存在——也就是说,是一头牛这种性质和是一只动物这种性质。但是,不能说几乎所有谓词都是如此。例如,谓词“是一个单身汉”和“是一个哲学家”也表达了这样的性质:这些性质确定了它们相关于任意一种可能的世界-状态的外延。一般而言,对几乎任何一个人们可以思考的谓词F和世界-状态w来说,F相关于w的外延是这样的事物的集合:它们在w中拥有被是一个F所表达的那种性质。但在定义对谓词而言的严格性观念中,没有如下这样的要点存在:根据该要点,几乎所有谓词最终都琐碎地是严格的。
应当注意的是,有一种显而易见的可供选择的定义,它并不拥有上述那种后承,而且是对克里普克关于单称词项严格性定义的自然扩展。这种想法是:一个谓词是严格的,当且仅当它是一个本质性的(essentialist)谓词,其中后者被刻画如下:
EP.一个谓词P是本质性的,当且仅当对所有可能世界w和对象o来说,如果P相关于w适用于o,则P在o存在的所有世界中都适用于o。
另外两种表达同样想法的方式如下:
EPa.一个(英语中的)谓词P是本质性的,当且仅当这是必然的:任何是(曾经是)P的个体都不可能在不是P的情况下存在表达了一条真理。
EPb.一个谓词P是本质性的,当且仅当它所表达的性质是任何拥有它的对象的本质性质。
这种对谓词严格性的释义,与关于单称词项的相应命题间的平行关系是显而易见的。例如,EPa所提供的对英语谓词本质性/严格性的语言测试,类似于克里普克对单称词项的严格性测试。
RT.一个(英语中的)单称词项t是一个对象的严格指示符,当且仅当那个是(曾经是)t的个体不可能在不是t的情况下存在(而且除该个体之外不可能还有其他东西是t)表达了一条真理。
根据该测试,名称“亚里士多德”是严格的,因为那个是亚里士多德的个体必然不可能在不是亚里士多德的情况下存在(而且不可能有其他人是亚里士多德);但限定摹状词“亚历山大的老师”则不是严格的。同样,谓词“是一只动物”(可以说)是本质性的,且因此根据这种释义而是严格的,因为任何是一只动物的东西必然不可能在不是一只动物的情况下存在。相反,“是一个哲学家”则不是本质性的/严格的。
尽管这种对谓词严格性的定义比其他两种更为可行,但它还是无法成功。如我在《超越严格性》第九章中所演示的那样,它有两个致命缺陷。第一,并不是被克里普克理论涵盖的所有自然类别谓词都是本质性的。既然这些谓词出现在关于理论上同一性的必然后天陈述中,那么本质性谓词的出现对克里普克关于这些案例的解释而言,就不是至关重要的。(6)第二,即使克里普克所讨论的很多自然类别谓词是本质性的,但它们是本质性的这个事实,并不能解释涉及它们的理论上的同一性真陈述的必然性。(7)既然这恰恰是对我们最感兴趣的那些必然后天性案例的解释,那么以上述方式将严格指示词的观念扩展到谓词,是于事无补的。
在此,我们有两条不同的前进道路。一种是,忽略谓词并将我们自己限定在如下那些对自然词项的使用上:在这些使用中,它们可以自然地被理解为像自然类别的名称自身那样起作用——这时,每个种类被当作一个抽象对象,它将具体的个体作为示例(或成员)。(8)根据这条途径,我们会诉诸单称词项而定义的严格性概念,并试图运用克里普克关于形如α= β的同一性句子,来达到关于被使用抽象类别的名称来加以表述的必然后天性同一性陈述的结论。(9)一种不同的前进方式是,直接聚焦于自然类别谓词,把严格性概念抛在一边,并找到其他的方式,在其中——在克里普克看来——自然类别谓词类似于名称。根据这种途径,我们首先必须决定什么算作是涉及自然类别谓词的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接下来,我们需要找出这些谓词与专名共享的特征,这些特征为如下事情负责:(i)这个事实:涉及它们的理论上的识别句是必然的,如果它们为真的话;以及(ii)这个事实:这些句子有时表达仅仅是后天可知的断言。
有两条理由去青睐第二条途径,我们也会在此采纳这种途径。第一,它更为一般化;对某些像“行星”和“电子”这样的自然类别词项来说,它们仅有的自然的用法是作为谓词而非作为名称,而且试图想出恰当地与它们相关的复杂的单称词项——可以被用来扮演第一种途径所要求的名称的角色——是令人难堪和造作的。第二,在很多自然类别词项的情形下——例如,形容词“红色的”——这些谓词既能够作为关于具体个体的谓词(“那颗球是红色的”)又能够作为抽象类别的名称来起作用(红色是一种颜色);此时,我们似乎在理解与之相结合的单称词项之前就理解了该谓词,而这暗示,谓词的语义性质应当是可以在无需诉诸相关的单称词项的情况下被指定的。
包含自然类别谓词的同一性句子(10)
为了理解并评估这项原则——包含自然类别词项的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是必然的,如果它们为真的话——我们首先必须理解自己正在谈论的句子是什么。通常来说,当谈论同一性句子时,我们心中所想的是具有形式(1)的句子,其中α和β是名称或其他单称词项。
1.α = β
如果(1)为真,那么这些单称词项就指涉同一样东西。这意味着,如果α和β是严格的,那么它们会相关于所有可能的世界-状态——在其中α(和β)(实际)的所指存在——而指涉同一样东西。所以,如果(1)为真且这些词项是严格的,那么(1)相关于所有可能的世界-状态而为真,且因此是必然的。(11)但是,当自然类别词项被涉及时,关于何种句子算作一个同一性句子的问题要复杂得多。在第三篇演讲的各种要点中,克里普克讨论了一类涉及自然类别词项的陈述,他称之为“理论上的识别句”。这些句子原初的例子是(2)—(5)。(12)
2.光是光子流。
3.水是H2O。
4.闪电是电的释放。
5.金是原子序数为79的元素。
值得注意的是,(2)和(4)似乎并不是如下这样的句子:在其中一对单称词项分列在同一性符号两侧。
在这篇演讲的随后部分,克里普克考虑了其他一些陈述,他似乎把它们放置在与原初的例子(2)—(5)同样的范畴中。(6)是一条这样的陈述。
6.猫是动物。
显然,这并不是一个其逻辑形式被(1)给出的句子。相反,其逻辑形式通常被哲学家认为是涉及一对谓词的,并且可以被某种像(7)这样的东西呈现出来(至少对很多目的来说是这样)。
7.∀ x(x是一只猫⊃ x是一只动物)
对所有x来说,如果x是一只猫,那么x是一只动物。
尽管它并不包含同一性谓词,但(7)大体上可以被界定为一个基于如下根据的同一性陈述:它将每一只猫等同于某只动物。一般而言,如下形式的英语句子
8a.(所有)A都是B,一个A是一个B(根据它的一种用法)
以及
8b.所有A都是B且只有A是B,某物是一个A当且仅当它是B(根据一种用法)
自然可以被算作是将诸A等同于诸B的陈述,即使它们惯常被具有形式(9)的式子所表现,而(9)并不包含同一性谓词。
9a.∀ x(Ax ⊃Bx)
b.∀ x(Ax ↔Bx)
接下来请考虑(4),它源自克里普克关于理论上的识别句的原初列表。在这里,表达式“是电的释放”似乎作为一个谓词起作用,如同表达式“是一只猫”在句子“菲力克斯是一只猫”中那样。因此(4)并不是如下这种同一性陈述,在其中,一对单称词项分列在同一性符号两侧。相反,它说:闪电的任何单个示例都是电的释放,在此情形下,它被按照(9a)这种模型加以理解。一旦认识到这一点,人们或许就按照这种形式来分析(2)。
这里的教训是,理论上的同一性陈述不需要涉及单称词项或同一性符号,但或许拥有全称量化条件式或充分必要条件式的形式。这一点被《命名与必然性》的如下段落进一步阐明。
人们证明,一个物质对象是(纯然的)金的,当且仅当包含于其中的唯一元素的原子序数为79。在此,“当且仅当”可以被当作是严格的[strict](必然的)。一般而言,科学试图通过研究基本的结构特性来找出一个类的本性(nature)和(在哲学意义上的)本质(essence)。自然现象的案例也是如此;像“热是分子的运动”这样的理论上的识别句是必然的,尽管并不是先天的。科学中使用的这种类型的性质同一性,似乎与必然性而非先天性或分析性结合在一起:对所有形体(bodies)x和y而言,x比y热当且仅当x拥有比y更高的平均分子动能。在这里,谓词的同外延性是必然的,但并不是先天的。(13)
在这段话中,克里普克给出了关于具有全称量化充分必要条件式形式的理论上识别句的必然后天陈述的两个例子。此外,他似乎暗示,双重量化的充分必要条件式(10b)或许是对同一句(10a)的一种分析。
10a.热是分子的运动。
b.对所有形体x和y而言,x比y热当且仅当x拥有比y更高的平均分子动能。
有鉴于此,克里普克关于涉及自然类别词项的理论上同一性句子的断言,似乎显然应当被视为包含了如下这样的案例:在其中,这些词项作为谓词起作用;而且这些同一句可以被分析为全称量化条件式或充分必要条件式。
涉及简单自然类别谓词的理论同一性句子的模态地位(14)
关于自然词项的什么东西使得克里普克对如下事情感到自信呢:包含它们的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常常)是必然的,如果为真的话?在《命名与必然性》第140页他似乎在自己的宣称中告诉我们,“根据我所提倡的那种观念,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一般涉及两个严格指示符的同一性,且因此是必然后天性的例子”。但是,我已经指出,这种回答是成问题和不够一般化的,因为一个严格指示符的观念并未为了谓词而被定义。幸运的是,克里普克有一个可获得的更好的答案。像名称一样,自然类别谓词是非摹状词式的——也就是说,它们并不与被说话者与之结合在一起的摹状词同义,而且它们的指称(它们所正确地适用于的事物的集合)并不在语义上被这些摹状词确定。我的建议是,这是与专名重要的相似之处。
在本章第一节中,我引用了《命名与必然性》第127和134页的段落,这些段落表明,克里普克意图使得自己对专名和自然类别词项之间相似之处的分析,能够适用于各种语法范畴的类别词项,包括那些像谓词一样起作用的词项。引人注目的是,尽管当他有时提到严格性时,像是把它包括进名称和自然类别词项的相似之处中,但在紧跟着第134页引文后的两段话里,唱主角的却是非摹状词性。
我的论证暗中得出结论说,某些关于自然类别的通名与专名之间的亲缘关系,比通常意识到的更多。该结论一定适用于各种物种名称,无论它们是像“猫”“虎”“金块”这样的可数名词,还是像“金”“水”“黄铁矿”这样的物质词项。它还适用于某些关于自然现象的词项,比如“热”“光”“声音”“闪电”,而且,在经过适当的精致化后,大概还适用于相应的形容词——“热的”“响的”“红色的”。
在我的印象中,密尔(Mill)认为,尽管一些“单称词项”或限定摹状词既有指称之物又有内含(connotation),但另一些名称或曰真正的专名,却有指称之物而无内含。密尔进而坚称,“通名”(general names)或通项(general terms)有内含。像“牛”或“人”这样的词项,被将它们的外延挑选出来的特定性质的合取所定义——例如,一个人就是一个具有特定物理特征的有理性的动物。借助属(genus)和种差(differentia)来定义的古老传统,就是与这样的一种观念协调一致的。如果康德的确假设,“金”可以被定义为“黄色的金属”,那么也许就是那种传统引导他采取这种定义的……
以弗雷格和罗素为代表的现代逻辑传统,在关于单称名称(singular names)的问题上与密尔有争论,但在关于通名的问题上则赞成他。因此,无论单称还是一般性的所有的词项,都拥有一个“内含”或弗雷格式的意义(sense)。更近一些的理论家们追寻弗雷格和罗素的脚步,仅仅通过如下方式来修订自己的观点:将被性质的一种特殊合取所给出的意义的观念,替换为性质的一个“簇”所给出意义的观念——这只需运用足够多的性质。目前的观点与弗雷格和罗素的观点直接相对,它(或多或少)赞同密尔关于单称词项的观点,但质疑他关于通项的观点。(15)
这些段落出现在第三篇文章的中部,在其中克里普克说,在继续讨论身心同一性理论之前,他“扼要地重述一下”自己关于自然类别词项的主要论题。他的扼要重述涉及以上所讲的关于(各种语法范畴的)自然类别词项的非摹状词性,以及他对这些词项的指称是如何被固定地论述。
显然,对克里普克来说,自然类别词项相关于世界不同的可能状态所正确地适用于的那些对象,并不被说话者与这些词项结合在一起的任何描述性性质——如果有这些性质的话——所确定。当然,说话者们的确常常将它们与描述性性质结合在一起,他们用这些性质来识别这些类的特殊示例。但是,这些性质通常未能提供必要且充分的条件式,以使得某物是一个类的成员(相关于一种世界-状态而言),而且与这样一个词项结合在一起的那些性质有时并不适用于该类的实际上的示例(就像说话者们认为一头鲸属于鱼类时一样)。正如某个人可以成功地使用一个专名来指涉一个对象而同时并不将该名称与独一无二地适用于其所指的描述性性质结合在一起一样,一个说话者也可以成功地使用一个自然类别谓词来说关于一个类的成员的某些事情,即使他缺乏准确地描述这个类自身或其示例的能力。
接下来,我们转向克里普克对如下事情的正面表述:一个自然类别谓词的外延(它正确地适用的那些事物的类)——相关于任意一种世界-状态——是如何在语义上被确定的。根据他的表述,该谓词首先被说话者与一个类结合在一起——要么是实指性的,要么是通过一个摹状词。在实指性的情形下,说话者们直接将该谓词与诸个体的一个样本结合在一起,他们认定这些个体是一个给定类型的单一的自然类别k的示例(例如,一个单一实体或单一物种)。既然类依据属和种而按照等级排列,那么就从没有这样一个单一的自然类别存在:那个样本中的成员是它的示例。因此,当自然类别词项以这种方式被引入时,k属于某种确定的类型这个假定就至关重要了。(例如,当依据一个样本实指性地引入“金”时,我们认为这个类是一个类型的金属。)在一个谓词与一个类描述性地结合在一起的情形下,说话者们采用了一个将某个独一无二的类挑选出来——这常常要通过诉诸这个类或其示例的偶然性质——的摹状词。一旦k这个类被确定了——无论是实指性地还是通过摹状词——据悉,对任何一种世界-状态w而言,该谓词相关于w的外延就是k相关于w的示例的集合。(16)
记住这一点,让我们返回如下问题:涉及自然类别词项的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是否是必然的——如果它们为真的话。尽管随后的解释构造自克里普克论述的核心方面,但这种解释在他的正文中并不清楚。此外,它也并未涵盖所提及的每个“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但是,它的确适用于大部分最重要的例子。既然我并不知道任何其他涵盖他所有例子的解释,而且既然这些例子自身很自然地归属不同的范畴,那么我就不会把随后的解释的不完全性当作一项致命的缺陷。(17)
这种解释关涉形如(8a)—(8b)这样的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它们可以按照(9a)—(9b)的思路被加以分析。
8a.(所有)A都是B,一个A是一个B(根据它的一种用法)
b.所有A都是B且只有A是B,某物是一个A当且仅当它是B(根据一种用法)
9a.∀ x(Ax ⊃Bx)
b.∀ x(Ax ↔Bx)
一开始,我会将注意力限定在如下这种形式的句子上:在其中,谓词A和B是不同的、在语义上简单的自然类别谓词(常常是单个词[single words])。此外,如下做法是很方便的:通过假定A的指称是被实指性地固定的,来在最初进一步地限定这种案例。也就是说,我们假定A的指称是通过如下规定被固定的:它适用于所有且仅仅适用于一个特定类型T的独一无二的自然类别(例如,一个实体或物种)的示例,而被用来引入A的样本的几乎所有元素都是它的示例。与A不同,谓词B并不被要求是一个实指性的自然类别词项;相反,我们允许它的外延被实指性地或通过摹状词来固定。但是,我们的确要求A和B是与同样的类型T结合在一起的谓词——例如,它们或许都是实体词项(substance terms)、物种词项(species terms)或某种其他范畴的词项。(18)当A和B以这种方式联系在一起时,结果或许是:它们外延之间的关系对称职的说话者而言并不是显而易见的,而是只能通过经验性研究来被发现。让我们假定情况是这样的,而且作为经验性研究的结果,人们现在发现,A的外延中的每个对象也都在B的外延中。这种发现确证了句子(8a)为真。需要表明的是,这种显然适度的结果——当与该谓词的语义特征结合在一起时——足以保证它们指示同样的自然类别,且因此保证(8a)是必然的[(8b)也是必然的]。
为了表明这一点,让我们做如下推理:(i)实指性自然类别谓词A被成功地引入了,由这个假定可以得出,有一个独一无二的(属于一个给定类型T的)自然类别KA存在,与A结合在一起的样本的几乎所有成员都是它的示例,而且A(相关于一种世界-状态)适用于所有且仅仅适用于KA(相关于那种世界-状态)的示例。(ii)自然类别谓词B被成功地引入了,由这个假定可以得出,有一个自然类别KB存在,它使得B(相关于一种世界-状态)适用于所有且仅仅适用于KB(相关于那种世界-状态)的成员。(iii)根据假设,这两个谓词指示同样类型(类型T)的类;因此,KA和KB都是物种、实体或其他某种范畴的类。(iv)如果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8a)为真,那么(既然A-样本中的几乎所有对象都是A)A-样本中的几乎所有对象都是B,且因此它们都是KB类和KA类的示例。(v)根据假设,既然A-样本确定了一个单一的类(属于一个给定类型T——一个单一的物种、实体等等),那么由此可以得出类KA=类KB。(vi)但这意味着,除了(8a)以外,(8b)也一定为真。(vii)此外,它们都必定是必然真理,因为从步骤(i)(ii)和(v)可以得出,对所有的世界-状态w而言,A相关于w的外延=KA相关于w的示例的集合=KB相关于w的示例的集合=B相关于w的外延。(viii)所以,如果A和B是上述那种自然类别谓词,那么一个涉及这些谓词的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8b)是一条必然真理,如果相应的句子(8a)为真的话。
这提供给我们范式(11)。
11a.∀ x(Ax⊃Bx)为真,当按照预期被理解时。
11b.A和B是同类型的简单的自然类别词项(例如,都是物种谓词、实体谓词等等)。此外,A“指示”那个独一无二的自然类别(属于那个被指定的类型),该类别被与自己相结合的样本的几乎所有成员所示例。其中KA和KB是分别与A和B相结合的类(被A和B所“指示”),A和B相关于一种世界-状态w的外延,分别是这样的个体的集合:它们分别是相关于w的KA和KB的成员。
11c.∀ x(Ax⊃Bx)和∀ x(Ax↔Bx)都是必然真理。
尽管这种论证初看上去是令人吃惊的,但很容易看出它为何行得通。在克里普克那里,固定实指性自然类别谓词的语言机制保证了如下事情:如果该词项被成功地引入,那么可以有仅仅一个恰当种类的自然类别存在,该样本的几乎所有成员都是它的示例。所以,当A是实指性的且谓词B以那种恰当的方式与A相关联的时候,发现A外延中的所有东西都在B的外延中,就等于发现与A结合在一起的那个类等同于与B结合在一起的那个类。这种有力的结论并非无中生有。相反,它得自如下事实,即与这种自然类别谓词的引入结合在一起的那些语义上的预设,包含了大量非语言上的断言——包括如下这些断言:与实指性的谓词A相结合的样本中的那些个体,是一个给定类型的单一自然类别的成员;谓词A和B代表同样类型的类。(19)由于这一点,人们应当对从该例子中得出如下寓意格外小心:知道或确证特定的必然后天真理是很容易的。人们也可以同样得出结论说,确证特定的非模态识别陈述是令人气馁的。(20)
对表述的扩展
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将范式(11)限定于涉及语义上简单的自然类别谓词的全称量化条件式和充分必要条件式。但是,我们知道,克里普克希望将更广泛种类的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包括(12)和(13)——刻画为必然的,如果它们为真的话。
12.对所有形体x和y而言,x比y热当且仅当x拥有比y更高的平均分子动能。
13.对所有x而言,x是一粒水滴,当且仅当它是这样一粒实体:其分子包含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
例子(13)是一个形如(9b)的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在其中,谓词之一“是一粒水滴”——为了当前的目的考虑——或许可以被当作是一个简单的自然类别谓词;而另一个谓词则是一条语义上的复合的表达式,它与被该简单谓词所指示的类必然是同外延的。(21)由于这个复合谓词在语义上并不是简单的,所以(13)并不是范式(11)的一个示例。因此,即使(13)是一个现在(在克里普克之后)被广泛当作是既必然又先天的例子,但我们到目前为止所说的任何东西都不能表明,它的必然性与被克里普克的理论分配给简单自然类别谓词“是一粒水滴”的非描述性语义学有任何关系。但(13)右侧谓词的复杂性为何应当有所不同呢?我们难道不应当能够将(11)背后的推理直接运用于(13),即使事实上B-谓词在语义上是复杂的吗?在(11)中将案例限于B-谓词在语义上是简单的那些情形的限制,似乎是可有可无的。当然,有人可能建议说,B是一个自然类别谓词,这就足够了。谓词“是这样一粒实体:其分子包含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难道不是这样一个谓词吗?
在这里,在跳跃到任何结论前,我们应当将(13)与(14)(15)进行比较。
14.对所有x而言,x是一粒水滴,当且仅当它是这样一粒实体:其示例在雨中从天而降并融入江河湖海。
15.对所有x而言,x是一粒水滴,当且仅当它是任何这样一粒液体:该液体在雨中从天而降并融入江河湖海。
我们可以认为,这些例子是为真但偶然的,因此(11)中的推理不能适用于它们。但这是为什么呢?首先请考虑(14)。该例子右侧的谓词包含一个单称限定摹状词,它非严格地指示一种特定的实体。相关于实际的世界状态而言,该实体是水;相关于另一种世界状态而言,被指示的可能是另一种实体。既然被该摹状词相关于任意一种世界-状态所指示的实体是这样一个类,它确定了在此世界-状态中该复合谓词的外延,那么不同的类就相关于不同的世界-状态而确定了该谓词的外延。结果,范式(11)背后的推理在步骤(ii)[以及步骤(vii)]就走不通了。因此(14)不能被刻画为必然的。
接下来请考虑(15)。在此情形下,右侧的复合谓词并不包含任何单称限定摹状词或任何单称词项——严格或非严格地指示任何实体。尽管事实上只有一种液体在雨中从天而降并融入江河湖海,但这种实体——水——并不以范式(11)所要求的方式在语义上与该谓词结合在一起。相反,该复合谓词表达了这样一种性质:它刚好被所有且仅仅被世界中的水这种实体的示例所示例,正如实际上那样,但它可以被一种不同的实体甚至不同液体实体混杂在一起的混合物所示例,就像在不同的可能的环境中那样。因此,范式(11)背后的推理仍然在步骤(ii)[以及步骤(vii)]就走不通了,而(15)也不能被刻画为必然的。
是什么把(13)同(14)(15)区分开?我们为何倾向于认为前者是必然的,而后者则不然?答案与如下事情有关:我们相信关于实体的什么东西。如内森·萨蒙在很多年前指出的那样,我们相信如下事情:无论其分子结构是什么,我们都相信这是任何真正的实体S的一个特征,S所有可能的示例共享那个结构,而且该结构的所有可能的示例都是S的示例。(22)这加上(13)的真和“水”的语义,可以得出(13)是必然的。但什么是一个实体,我们为何相信分子结构构成了它呢?
这里有一种推测性的提议(这超出了克里普克所清楚地阐明的任何东西)。一个实体是一种类型的自然类别。自然类别是抽象对象,这些对象拥有单个的具体实体(entities)作为示例。无论这些类是什么,它们都在如下(弱的)意义上被自己可能的示例个体化:对所有自然类别x和y而言,x≠y当且仅当有这样某种可能的世界状态w存在,以使得相关于w而言是x示例的事物的类(class)≠相关于w而言是y示例的事物的类(class)。换言之,拥有同样可能示例的类是等同的。相反,性质——尤其是那些被像“是一个等角三角形”和“是一个等边三角形”这样语义上的复合谓词表达的性质——可以有所不同,即使它们必然是同外延的。即便性质比自然类别更细密,它们也可以确定类别。我们会说一个性质P确定了一个自然类别k,当且仅当对世界的所有可能状态w来说,P相关于w的外延恰恰就是k相关于w的外延。(请注意,性质至多可以确定一个自然类别,而一个给定的自然类别则可以拥有很多确定了它的性质。)实体是被一个特殊类别的性质确定的自然类别——也就是说,一个个体(或材质的样本)x的性质,这些性质指定了x是如何从基本的物理材料中被制造出来或构成的。
知道了这些,让我们考虑下述关于对简单的自然类别词项“水”的引入的理想化故事。让我们假定它通过如下意图被引入:它是这样一个实体词项,该词项适用于所有共享于水的单个样本——这导致了对它的引入——同样的物理构造的东西。(23)根据这种观点,当引入该词项时,我们或许既不知道哪些物理构造组成了这些样本,也不知道它们是如何联合在一起的。不过,我们意图该词项能(相关于一种可能的世界-状态)适用于所有且仅仅适用于这样的事物:它们共享被我们样本中的所有或几乎所有要素(在其实际上处于其中的世界中)所展示的那种基本物理构造(无论这最终可能是什么)。我们可以通过如下说法来陈述这一点:当引入词项“水”时,我们实际上做出了如下规定,即它适用于这种实体——独一无二的物理构造的类——的示例,该样本的几乎所有成员都是该实体的示例。(24)
根据这种理想化的模型,情况很可能是:当谓词“是一粒水滴”被引入时,没有人知道太多关于这种物理构造的类的本质的东西。于是,如下事情对该模型并无威胁:那个谓词在关于分子结构的化学理论得以发展之前很早便被引入了。当这些理论得到发展时,我们获得了新的概念族群来描述这些结构,而且我们开始将关于宏观对象分子结构的断言,理解为关于那些对象如何从基本物理构造中被构造出来的断言。简言之,这些理论带来了一类表达如下性质的式子:由于指定了不同可能的分子结构,这些性质被理解为确定了不同可能的物理构造的类或实体。在进行经验性研究后,某些式子——例如“x的分子包含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被当作是给出了标准水样本基本物理构造的候选项。这样一来,谓词“是一粒水滴”和“是一粒实体,该实体的分子包含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就开始被理解为指示了物理构造的类,且因此指示了同样类型的类。这具有如下后果:当人们在经验上发现水样本拥有分子结构H2O时,这一点足以保证那两个谓词指示同样的类——在关于“水”的案例中,那个类由于与该词项意义相同而被指示;而在关于复合谓词的案例中,那个类由于被它所表达的性质确定而被指示。既然这个类可以被看作确定了两个谓词相关于所有可能的世界-状态的外延,那么由此可以得出(13)是一条必然真理,而无需进一步的假定。
同样的解释可以被给予像(16)这样的相关例子。
16.金块是原子序数为79的元素的块。
其他那些不是实体词项的自然类别谓词又如何呢?一种为人熟知的案例涉及可以被称为“解释性类别”(explanatory kinds)的东西,在其中,这些类别被认为是被如下这样的性质所确定的:对这些性质的拥有因果性地解释了某些被观察到的特征。在克里普克的讨论中,热和分子运动似乎就属于这个范畴。为了看清楚事情应当是怎样的,让我们想象,抽象单称词项“热”是被规定了如下事情的实指性定义所引入的:它指示存在于一类特定样本中独一无二类别的物理状态或过程,这些样本因致了特定的结果,其中包括我们之中特定的反应。想象如下进一步的规定:相关的谓词“比……热”适用于这样的对子,在其中,一个对象中相关的物理状态或过程比另一个对象中的更为显著。当这种分子运动理论被表述为一种有待检测的假设时,人们会事先理解如下事情:那个刻画不同水平的平均分子动能特征的关系性谓词,是用来指定被“比……热”所指示的自然类别的东西的候选。一旦人们发现了关于动能的特定事实因果性地解释了某些结果,那么就可以从中得出如下说法:被“比……热”所指示的类别,不过就是被比-……拥有-一种-更高的-平均-分子-动-能这种关系(也即那种二元性质)所确定的类别,而克里普克的例子(12)将不仅被刻画为真的,而且还是必然的。
对(12)必然性的这种解释与对(13)必然性的解释略有不同,后者建基于范式(11)。当一种解释性类别被涉及时,这种解释大致如下:(i)一个简单的自然类别词项E通过如下规定被引入,即它(相关于任何可能的世界状态)适用于所有且仅仅适用于被这样的性质所确定的类别的示例——对这些性质的拥有(因果性地)如其所是地解释了世界中的某些现象。(ii)然后人们在科学上发现,是如此这般的这种性质(因果性地)解释了这些现象。(iii)由此可以得出,被简单谓词E直接指示的那个类别,就是被那种是如此这般的性质所确定的那个类别。(iv)这足以确证如下断言的必然性:该断言说,一个个体(或一个对子)“是E”当且仅当它是(或它们是)如此这般的。
涉及简单自然类别谓词的理论同一性句子的认识上的地位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使用克里普克对自然类别词项的分析构造了一种叙述,以解释某些包含自然类别词项的理论上的识别句的必然性。我们仍然要确定,被这些句子表达的必然真理是先天可知的还是仅仅后天可知的。让我们从(13)开始。在解释它为何是必然的时候,我们注意到,它所包含的两个谓词——“是一粒水滴”和“是这样一粒实体:其分子包含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指示同样的自然类别。但是,我们也顺带注意到,这两个谓词拥有不同的意义。“水”的意义仅仅是它所指示的那个自然类别,而“实体:其分子包含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的意义则是确定了该类别的一个(复杂的)性质。既然这两个谓词意味不同的事情,那么(13)就不与琐碎的同一性句子(13a)同义,也不与之表达同样的命题。
13a.对所有x而言,x是一粒水滴当且仅当x是一粒水滴。
因此,被(13a)表达的必然命题是先天可知的这个事实,并不表明被(13)表达的必然命题是先天可知的。这肯定是件好事。
此外,如果水这个类别是这样的:人们除了经验性研究之外不可能知道关于它的如下事情,即对所有x而言,x是它的一个示例当且仅当x由包含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的分子构成;那么,被(13)表达的那条命题就不是先天可知的,而是必然后天性的一个真正的例子。这种推测不是没有道理的。毕竟,我们并不仅仅通过反思或由于被给予了任何一种语词定义而知道水这个类别。相反,我们对它的亲知是某种被各种具体的殊体所共享的东西,我们用这种东西来识别它。情况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关于水滴是H2O滴的知识一定基于如下东西:要么是自己关于特殊的水样本拥有分子结构H2O的知识,要么是被传递来的关于其他人的知识,这些人可以将这种知识作为自己关于特殊水样本知识的基础。这种知识只能是后天的。
这种解释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对如下事情的叙述:(13)中的两个谓词为何意思并不相同。在给出这种叙述时,我超出了克里普克所清楚赞同的原则。实际上,我已经建议我们采取这样一种立场,该立场可以被称为“扩展的密尔主义”(Extended Millianism)。简单的密尔主义——其现代形式受到克里普克的启发,但并不被他赞同——是这样一种观点:一个专名的意义是其所指。根据这种观点,互指的名称意指同样的东西,而且涉及它们的、为真的同一性句子在语义上表达的命题是必然且先天的,而非必然且后天的(尽管这些句子也可以被用于不同的语境以声称或传达各种后天真理)。(25)扩展的密尔主义则认为,一个简单自然类别谓词的意义是它所指示的那个自然类别;结果是,指示同样自然类别的简单谓词——比如“土拨鼠”(groundhog)和“旱獭”(woodchuck)——意指同样的东西。这具有如下直接的后果,即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
17a.对所有x而言,x是一只旱獭当且仅当它是一只土拨鼠。
符合范式(11),且因此表达了一条必然真理,它在语义上与如下句子表达了同样的命题:
17b.对所有x而言,x是一只旱獭当且仅当它是一只旱獭。
且因此是先天可知的(尽管它也可以在不同语境中被用来声称或传达各种后天真理)。
当我们考虑复合表达式时,情况发生了变化。正如在名词短语的案例中一样,单称限定摹状词也拥有不与它们所指谓的对象相等同的意义,它们拥有的意义是如下这样的性质:由于这些性质,它们指谓自己所指谓的东西;所以,一个语义上复合的自然类别谓词——比如“是这样一粒实体:其分子包含两个氢原子和一个氧原子”——拥有一种不与它所指谓的对象相等同的意义,它拥有的意义是确定了那个类别的一种性质。根据这幅图景,简单的自然类别谓词类似于专名,而复合的描述性谓词则类似于单称限定摹状词。由于这一点,某些拥有∀x(Ax↔Bx)这种逻辑形式的句子可以既是必然的(如果它们为真的话)又是仅仅后天可知的——其中,一个谓词是一个简单的自然类别谓词,而另一个谓词是一个复合的描述性短语。
对必然后天性的最后挑战
在离开《命名与必然性》之前,有一种离这本书的末尾不是很远的最终的讨论,它值得我们密切关注。在总结了自己对自然类别词项的处理并阐明了它们在产生惊人而重要的必然后天性例子中的作用后,克里普克着手处理了一种对自己这类真理观念的根本性挑战。到本篇文章的这个要点为止,在描述他认为是必然后天性示例的东西时,他强调说,尽管它们是必然的且因此相关于世界的每一种可能状态都为真,不过,我们在经验上发现它们之为真之前,就我们所知道的所有东西而言,“它们可以不是这样的”。意识到这听上去或许是令人疑惑和成问题的之后,克里普克在第三篇文章中对如下反驳进行了回应。
根据我所提倡的那种观念,理论上的同一性句子一般涉及两个严格指示符的同一性,且因此是必然后天性的例子。现在,尽管我之前论证了必然和先天真理之间的区分,但后天必然真理的观念或许仍然是令人困惑的。有人或许倾向于这样论证说:“你已经承认热或许最终不是分子运动,而且金或许最终不是原子序数为79的元素。就此来说,你也承认……这张桌子或许最终是由泰晤士河的水结成的冰做成的。我推测长庚星或许最终不是启明星。那么当你说这些偶发事件不可能的时候,你的意思能是什么呢?如果长庚星或许最终不是启明星,那么它或许本就不是启明星。对其他案例来说也是如此:如果世界或许最终是另外的样子,那么它或许本就是另外的样子……”(26)
这里的问题开始于涉及自然类别谓词的理论上的同一句,但很快扩展到涵盖必然后天性的所有示例。假定p是这样一个示例。既然p是后天的,那么它之为假就一定是可设想的,而且我们需要经验性的证据来排除那种可能性。我们都知道,如果没有这种证据,那么情况可能是p为假。但那个反对者坚称,如果p是必然的,那么就没有那些p在其中为假的可能性有待排除,因为无论可能的世界状态是什么,p在其中都为真。因此,如果p真的是必然的,那么我们就无需经验性证据以知道p,而且如果p真的是后天的话,那么p就不是必然的;无论怎样,必然后天性都是一种假象。
克里普克用如下这段话开启自己对这种反驳的回应。
那个反对者的如下争论是正确的:如果我认为这张桌子不可能是用冰做的,那么我必须也认为它不可能最终是用冰做的;情况最终可能是P蕴涵情形可能是P。那么,如下这种直觉意味着什么:这张桌子可以最终是用冰或其他任何东西做的,可以最终不是用分子做的?我认为,它仅仅意味着,可以有一张桌子存在,它在视觉和触觉上都和现在这张十分相似,而且被放置在房间中的那个位置,而它实际上是用冰做的。换言之,就一张用冰做成的桌子而言,我(或某个有知觉的存在物)可以处于那种事实上成立的性质上相同的认知处境中,我可以拥有与自己实际上拥有的同样的感觉经验。(27)
在讨论克里普克的说法时,想象如下场景是很有用的:一张桌子被抬进了我的办公室;我已经检查了它并确定它是用木材而非冰做的。我指向那张桌子并真诚地说道,我知道它不是用冰做的。我知道它不是用冰做的,因为我已经使用了经验性观察和研究来排除其他可能在认识论上与此相关的可能性。在进行这种研究之前,就我所知,情况可能最终是:那张桌子是用冰做的。克里普克告诉了我们关于这一点的什么东西?他告诉我们,这种直觉——情况可能最终是:那张桌子是用冰做的——不过就是如下这种判断,即这是一种真正可能的事情:我或另外某个施事者处于一种在性质上与我现在处于的处境相等同的处境中,并指向一张用冰做的桌子。
他在如下段落中对这个要点进行了概括。
那么,对该反对者的一般性回答可以陈述如下:任何必然真理,无论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都不可能最终是其他情况。但是,在某些必然后天真理的情形中,我们可以说,在基于恰当的性质上等同的证据性的处境中,一条恰当的相应的性质陈述可以为假。金或许最终是一种复合物,这条宽松的、不精确的陈述(大概)应当被替换为如下陈述:应当有这样一种复合物存在,它具有原初被知道为金所具有的所有性质——这在逻辑上是可能的。长庚星或许最终不是启明星这条不精确的陈述,应当被替换为本篇演讲早先提到的那种为真的偶然陈述:两个不同的星体在清晨和傍晚分别占据那些实际上被长庚星-启明星-金星占据的位置。(28)
在我看来,这段话加上其之前的那段话,标示出《命名与必然性》中潜在的最误导人的甚至是灾难性的段落的开始。
有两个主要问题需要处理:某些特定命题的必然性,以及它们仅仅是后天可知的这个事实。就前者而言,克里普克论述了如下要点:
(i)有一种自然而正确的理解习语“情况最终可能是:~S”的方式,在其中,该习语蕴涵“这并不是必然的:S”,
(ii)当该习语以这种方式被理解时,他之前的如下评论严格来说是不准确的:该评论大意是说,在S是必然后天性例子的情形下,我们需要经验性证据,以排除对“情况最终可能是:~S”之为真负责的那些可能的环境。但是
(iii)即使当“情况最终可能是”按照(i)中那样被理解且S是必然后天性的一个真正例子时,也常常有不同的、描述性的命题存在,它们既是偶然的又是仅仅后天可知的,而且也很容易被混同于被S表达的命题;这些命题的否定可以最终真正地为真。
这些要点为克里普克对那个反对者的回答提供了基础。他坚称,当该反对者抗议说,如果自己关于必然后天性的例子真的是后天的话则它们不可能是必然的,此时他将被这些例子表达的命题混同于另一些相关的命题——这些命题尽管仅仅是后天可知的,但真的是偶然的。我断言这张桌子是冰做的,在此情形下,那个反对者把它混同于这条命题——我面前的这张显得是如此这般的桌子是用冰做的——或某条密切相关的命题。在克里普克断言长庚星是启明星这条陈述既是必然又是后天的情形下,那个反对者将其混同于如下陈述:那个(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出现在傍晚天空中的星体,是那个(在其他特定的时间地点)出现在清晨天空中的星体。对其他例子来说也是如此。
尽管这种回应是无可非议的,但就其现状来说,它走得还不够远。有两个困难凸现出来。第一,该反对者提出了一种理解这种忧虑的自然的方式,在其中,这种忧虑是一般性的,而且不依赖于人们会对之产生混淆的任何特殊的例子。如果——这也似乎是可行的——需要被用来辩护后天知识的经验性证据的功能是,排除被知道的命题在其中为假的那些可能的环境,那么由此似乎可以得出,不可能有任何这样的必然真理存在:为了使一个人知道它,经验性证据是必需的。(29)既然在考虑该反对者的立场时,这个问题自然而然地跃入脑海中,那么人们就应当期待克里普克对它进行处理并提供一种解决方案。他并没有做这些,这是异乎寻常的。在如此多地关注于自己例子的必然性的同时,他似乎忽略了关于这些必然真理是如何被知道的问题,尤其是经验性证据在最终知道它们这一点上所扮演的角色。
第二,就他对该问题提出回答的建议的范围内而言,这种回答是令人疑惑和不恰当的。在考虑长庚星/启明星的例子时,他将我们导向自己早先在第二篇文章末尾的讨论。但是,如我们在第十章看到的那样,他在那里给出的对该例子后天性特征的解释是有严重缺陷的。如我之前论证的那样,情况似乎是:他关于长庚星是启明星这条命题仅仅是后天可知的论证,暗中依赖于我所说的某种版本的“强的去引号化原则和辩护”。抛开细节不谈,被这些原则表达的想法是:如果我是一个理解句子S的称职说话者,那么我基于证据e而满足式子x在相信S这一点上得到了辩护,当且仅当我接受S、相信它为真,并在基于e而这样做这一点上得到了辩护。在长庚星/启明星的案例中,如果我理解句子“长庚星是启明星”,并将这两个名称与摹状词“(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在傍晚天空中被看到的那个星体”和“(在其他特定的时间地点)在清晨天空中被看到的那个星体”结合在一起,那么我会无可非议地接受并相信句子“长庚星是启明星”为真,仅当我无可非议地相信(在特定的时间地点)在傍晚天空中被看到的那个星体是(在其他特定的时间地点)在清晨天空中被看到的那个星体。既然我对这种描述性信念的辩护只能是经验性的,我对接受句子“长庚星是启明星”的辩护就必定也是经验性的。那么,强的去引号化和辩护会告诉我们,我关于长庚星是启明星的信念是在经验上得到辩护的,且因此我关于该命题的知识是后天而非先天的。显然,克里普克相信这种结果可以推广到其他施事者、时间和表达长庚星是启明星这条命题的句子,他由此达到的结论是:这条命题仅仅是后天可知的。
如我在本卷第十五章指出的那样,该论证的问题是,依据所谈及的那些特殊版本,强的去引号化原则和辩护是不成立的,或至少是很成问题的。因此,克里普克对长庚星是启明星这条必然真理的所谓后天性的解释是不能被接受的。这在第二篇文章的末尾就足够糟了,在那里,一个关于必然后天性的假定的例子被谈及。而在第三篇文章中,当他回应一种对所有必然后天性例子的一般性的反驳时,这就是灾难性的。在这里,他讨论中暗含的建议是,对我们关于长庚星是启明星这种知识的所谓后天性的早先的解释,应当被推广到关于必然后天性的所有案例。
为了看清这会是怎样的,让我们考虑一下那张被抬进我办公室的桌子的例子。在指向这张桌子并说“这张桌子不是用冰做的”时,我在表达一条是必然真理的命题——因为那张特殊的桌子不可能存在,如果它是用冰做的话。不过,在那些我身处其中的环境中,我不会接受——或不会在这一点上得到辩护——“这张桌子不是用冰做的”(其中“这”指涉谈及的桌子)这个句子,除非我也相信——并在这一点上得到辩护——如下这条一般性的、描述性的命题,即那张(或一张)刚刚被抬进我办公室的、显得是如此这般的桌子不是用冰做的。当然,该命题是偶然而非必然的,且因此不应被混同于被我所说出的那个索引句所表达的那条命题。但是,我对该命题的相信所得到的辩护,仅仅基于经验性的证据。既然这种证据被包含在我建基自己言说的那种证据中,那么我关于接受被说出的句子且相信它为真的证据,就一定也是经验性的。诉诸强的去引号化原则和辩护,人们可以得到这样的结果:尽管这张桌子不是用冰做的是一条必然真理,而且尽管我知道这张桌子不是用冰做的,但我的知识是基于经验性证据的,且因此是后天的。(30)将这推广到其他施事者、时间和可供选择的表达同样命题的方式,人们或许自然会得出结论说,这张桌子不是用冰做的这条命题,是既必然又仅仅后天可知的。根据这种观点,或许没有单一的偶然、后天且描述性的命题q存在,它是这样的:对每个施事者a而言,为了使得a知道这张桌子不是用冰做的,a必须知道q;不过,为了让任何一个施事者a知道这张桌子不是用冰做的,a必须知道某个偶然、后天且描述性的命题q——a将q与该命题结合在一起。可以想见,这足以保障关于这张桌子不是用冰做的知识只能是后天的。
克里普克意图传达某种这样的观点的一项证据是,他似乎将自己对该反对者的回应看作是这样的:将自己早先对长庚星/启明星例子的处理,推广到自己其他所有关于必然后天性的例子。这在紧跟着上述引文之后的段落中得到了暗示。
我并没有给出关于恰当的相应的性质偶然陈述的任何一般范式。既然我们关心事情如何可能最终是另外的情况,那么我们的一般范式就既要重新描述我们之前的证据,又要重新描述性质上的陈述,并断言说它们仅仅是偶然相关的。在使用两个严格指示符的同一句的情形下——就像上述长庚星/启明星的案例——有一种更为简单的范式,它常常可以用于至少是大致相同的结果。假定“R1”和“R2”是分列在同一性符号两侧的两个严格指示符。那么“R1= R2”是必然的,如果它为真的话。“R1”和“R2”的指称分别被非严格的指示符“D1”和“D2”固定,在长庚星和启明星的案例中,这些指示符的形式是“那个在傍晚(早晨)的天空中如此这般的位置上的星体”。那么,尽管“R1= R2”是必然的,但“D1= D2”却或许是偶然的,这常常会导致如下错误的观点,即“R1= R2”可能最终是另外的情况。(31)
在长庚星/启明星例子的案例中,克里普克建议说,相关的偶然命题——那个反对者将它混同于长庚星是启明星这条必然命题——也是这样一条命题:为了被算作知道长庚星是启明星,那个施事者必须知道该命题。他在这里似乎暗示说,同样的要点也适用于自己其他所有关于必然后天性的例子。
我相信,这就是克里普克对第三篇文章中的反对者最后的回答。不幸的是,这是很成问题的。尽管人们可以提出一些较小的忧虑,但最严重的问题是,克里普克的回答将我们在本卷第十五章发现的他对长庚星/启明星例子表述的不恰当性,扩展到他关于必然后天性的所有例子——这由此威胁到《命名与必然性》中最重要的一般性哲学论题之一。幸运的是,这种结果是可以避免的。尽管克里普克对那个反对者的实际上的回答是成问题的,但他还可以给出另一种更为可行的答案,这种答案自然地产生自他一般性的哲学立场。请回想一下该反对者的要点。如果p仅仅是后天可知的,那么我们需要经验性证据以排除p在其中为假的那些特定的环境。但是,如果p是必然的,那么就没有这样的环境需要排除,因为p相关于世界可以处于的每种可能状态都为真。因此,没有命题可以既是必然的又是后天可知的。面对这种论证,必然后天性的维护者可以提供三种主要的回应:(i)他可以拒斥如下想法:当知识要求经验性证据时,这种证据的功能在于排除可能性;(ii)他可以拒斥如下想法:所有概念上的或认识上的可能性都是真正的形而上学上的可能性——也就是说,他可以拒斥如下断言,即据我们所知,世界可以是的每种方式都是世界真的可以是的那种方式;或者,(iii)他可以坚称,在关于必然后天性的例子中,即使一个句子S表达了一条必然真理p,我们通常所说的知道S也总是要求知道某条以某种方式与p相关的偶然的、后天的命题q。如我所争辩的那样,克里普克似乎选择了(iii)。(32)但是,考虑到他其他的观点,他最自然的回应应当是选择(ii)——拒斥如下想法,即所有认识上的可能性都是真正的形而上学上的可能性。无论如何他承诺了这一点;而且既然他所需要的不过是阻止上述反驳,那么其他回应也都是不必要的了。(33)
对这种挑战的一种恰当回应:本质性质,不可能的世界-状态和必然后天性
如我在本卷第十五章指出的那样,克里普克关于必然后天性的观点与他关于本质性质的观点相联系。(34)他争辩说,我们先天地知道各种对任何拥有它们的东西而言是本质性的性质和关系——比如不等同、是人类、不是用冰做的和是由分子构成的。(35)因此,我们先天地知道,如果事物拥有这些性质和关系,那么它们就必然地拥有它们。这意味着,对谓述对象的这些性质和关系的命题而言,我们先天地知道:如果它们为真,则它们必然为真。可发现它们为真这一点则要求经验性的研究。如果这是对的,那么有时为了找出某些事情相关于世界的所有可能状态是否为真,而另一些事情相关于世界的所有可能状态都不为真,我们必须首先找出是什么相关于世界的实际状态为真。有时,为了找出情况可以是或不可以是什么样子的,人们首先需要找出情况是什么样子的。只有当你将事物可以设想是的方式限定于它们真的可以是的方式时,这看上去才是成问题的——也就是说,只有当你将认识上的可能性限定于形而上学上的可能性时,情况才是如此。尽管我们已经讨论过的《命名与必然性》第三篇文章中的段落似乎表明,克里普克在这一点上是有所忽略或倒退的,但在我看来,这并不否定他著作中的核心教训,即人们必须截然地区分开这两种可能性。(36)一旦做到了这一点,而且接受了严格指示词和对象非琐碎的本质性质的存在,那么必然后天性就顺理成章了。
这一点与本卷第十五章中所讨论的关于探究的最初理想化观念有关,而克里普克在第三篇文章中假想的那个反对者预设了这种观念。根据那种观念,无知是缺乏关于如下东西信息的事项:在世界可以处于其中的不同可能状态里,它实际上处于何种状态中;而完全的无知则是这样一种状况:在其中,一个人并不知道,在世界可以处于其中的所有可能状态中,它实际上处于何种状态中。根据这种观念,当一个施事者处于这种状况时,(i)世界在形而上学上的所有可能状态都在认识论上是可能的——也就是说,世界或许可能是的每种方式,就该施事者所知而言,都是一种它实际上是的方式;而且(ii)每种认识上的可能性都是形而上学上的可能性——也就是说,就该施事者所知而言,世界可以是的每种方式,都是一种它真正可以是的方式。探究就是脱离无知的过程。通过研究世界,该施事者学会了偶然的真理,这些真理将世界实际上是的方式与它或许可能是,但其实并不是的其他方式区别开来。该施事者每学会一条这样的真理,他都缩减了可能性——这些可能性与他所知道的东西相容,而且他在这些可能性中定位世界实际所是的方式——的类。因此,获得信息等价于缩减与一个人所知道的东西相容的真正可能的世界-状态的范围。根据这种图景,一条命题q通过如下方式提供了支持一条命题p之为真的证据:排除在其中p或许未能为真的特定的可能方式。这具有如下直接的后果,即仅仅是后天可知的必然真理的观念变得成问题了。它之所以是成问题的,是因为:说p仅仅是后天可知的,就是说一个人可以拥有知道p所需要的那种辩护,仅当他拥有支持它为真的经验性证据。但是,既然p是必然的,就没有这样的可能的世界-状态存在:相关于这些状态而言,p不是真的;因此不可能有支持p的经验性证据存在。所以,没有这种必然后天的东西存在。
第三篇文章中的反对者心中所想的东西自然可以被解读为上述这样。因此,克里普克没有挑战这种探究观之下隐藏的预设,这是很奇怪的。相反,他最终诉诸如下这种建议,即使得一条必然真理仅仅是后天可知的东西最终是:关于它的知识总是涉及关于其他某种东西的知识——某种偶然的、要求经验性支持的东西。但是,我们并不需要绕这趟弯路。在这里,记住如下事情是很有帮助的:对克里普克来说,可能的世界状态不是可供选择的具体的宇宙,而是抽象对象。如我在第十五章指出的那样,它们可以被认为是真实的具体宇宙本来可以是的最大的完整方式——宇宙本来可以示例的最大的完整性质。以这种方式看待它们,暗示了一种显而易见的概括。正如存在着某些对象可能拥有的性质和它们不可能拥有的其他性质一样,也存在着宇宙可能拥有的某些最大的完整性质——可能的世界状态——和宇宙不可能拥有的其他最大的完整性质——不可能的世界状态。正如对象不可能拥有的某些性质是人们可以设想这些对象所拥有的一样,某些宇宙不可能拥有的最大的完整性质(某些不可能的世界状态)是人们可以设想它所拥有的。考虑到这一点,人们可以将某些必然真理能够传达信息这一点,解释为产生自如下事实:对它们的学习允许人们排除某些不可能但可设想的世界状态。此外,人们可以解释经验性证据在提供关于必然后天真理的知识所需的那种辩护中所起的作用;经验性证据被要求用来排除某些不可能但可设想的、在认识论上相关的世界状态,相关于这些状态而言,那些必然命题为假。(37)因此,通过将认识论上可设想的世界状态扩展到包括某些在形而上学上不可能的世界状态的范围,人们可以修订最初的探究观,以适应关于必然后天性的克里普克式的例子。至于这是否是关于该主题的最终裁定,则是另一个问题。如同在第十五章末尾所指出的那样,甚至某种对这样被扩展的探究观的进一步修订也是需要的。但是,这种核心想法——不是所有认识上的可能性都是形而上学上的可能性——则似乎既是可靠的,又提供了回应那个克里普克所假想的对必然后天性进行反对的反对者的关键。
一旦人们祛除了环绕着真这个范畴的神秘气氛后,克里普克对第三篇文章中那个反对者成问题的回应的动机就被分离了,而他关于必然后天性发现的全部力量就可以被意识到。作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一项哲学成就,它改变了哲学的风景,矫正了我们对什么是可能的意识,并重塑了我们对自己哲学往事的理解。没有哪种单独的洞见在获得关于如下事情所需要的视角方面比这更为重要:理解和批判性地评估从摩尔、罗素、维特根斯坦、逻辑实证主义和日常语言学派到蒯因、戴维森和克里普克自己的哲学传统。如果没有克里普克的发现,本书所讲述的历史就会非常不同;实际上,这两卷书或许几乎就不可能了。
关于第七部分的拓展阅读
讨论的主要一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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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性的一手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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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阅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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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译者注:“non-descriptionality”和“non-descriptional”这两个概念分别被译为“非摹状词性”和“非摹状词式的”,这主要是出于以下考虑。由于“摹状词”与“描述”在英语中的关系很难被直接体现在汉语中,所以一些与之相关的派生词的微妙意味也往往难以在译文中准确呈现。鉴于作者在这里谈论的主要是专名与摹状词之间的区别,而且另一个有关的形容词“descriptive”一般被译为“描述性的”,所以在此采用了上述译法,以尽量还原这些概念间的区别与联系。
(2) 译者注:“identity”和“identification”这两个概念在本书中都出现了,而且似乎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因此,在与克里普克有关的语境中,译者将前者译为“同一性”(与之相关的概念有“同一性句子”“同一性陈述”等),将后者译为“识别”(与之相关的概念有“理论上的识别句”等),以体现二者间在语词上的差别。
(3) Naming and Necessity,p. 140,着重号为本书作者所加。
(4) Naming and Necessity,p. 127,着重号为本书作者所加。
(5) Ibid., p. 134.
(6) 以下讨论的例子(10b)就是对这个要点的阐明,它包含一个二元的自然类别谓词“比……热”。
(7) 参阅Beyond Rigidity第251至259页。
(8) 在Beyond Rigidity的第十一章中我解释了这些使用。
(9) 有一种思考某些自然类别的不同方式,即把它们当作很大的、零散的具体对象。例如,金有时被认为是零散的对象——融合物-金(the gold-fusion)——每个单独的是金的东西都是其一部分。但是,如果“金”被当作一个命名这个不寻常对象的单称词项,那么很难认为它是一个严格的指示符——因为即使世界中所有是金的如其实际所是的物块都不存在,金似乎也可以存在。假定w是一种可能的世界-状态,相关于此状态,情况就是上述那样的。相关于w而言,“金”是一个指示世界中所有存在的金的总和的单称词项的提议,会不得不把“金”当作是这样的:它指示一个融合物-金,这个东西与它相关于世界的实际状态所指涉的那个融合物-金毫无共同之处。既然很难看出w中的融合物-金可以是与它实际上是的世界中的融合物-金同样的那个具体对象,那么就很难看出,根据这种提议,“金”如何可以是一个严格的指示符。因此我会抛开这种可能的释义。关于进一步的讨论,参阅Beyond Rigidity第十一章的脚注19,以及Kathrin Koslicki,,“The Semantics of Mass Predicates”,Noûs 38(1999):46—91。
(10) 本节中的材料同样见于Beyond Rigidity的第九章。
(11) 为了简单化,我忽略了这样的可能的世界-状态:在其中,这些词项的所指并不存在。
(12) Naming and Necessity, p. 116.
(13) Naming and Necessity,p. 138,着重号为我所加。
(14) 本节和下一节中的材料大量出现于Beyond Rigidity的第十章。
(15) Naming and Necessity, pp. 134—135.
(16) 这幅图景不应仅仅归功于克里普克。希拉里·普特南独立发展出了实质上同样的论述。尤其参阅他的“Is Semantics Possible”,in H. Kiefer and M. Munitz,eds.,Language,Belief and Metaphysics(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70);“Explanation and Reference”,in G. Pearce and P. Maynard,eds.,Conceptual Change(Dordrecht:Reidel, 1973);“Meaning and Reference”,Journal of Philosophy 70(1973):699—711;“The Meaning of‘Meaning’”,in K. Gunderson, ed.,Language,Mind,and Knowledge,Minnesota 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Science,no. 7(Minneapolis:University of Minnesota Press, 1975)。所有这些文章均重印于Hilary Putnam,Philosophical Papers,vols. 1 and 2(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5)。
(17) 关于这种解释所及范围的进一步讨论,以及它与克里普克文本间的关系,请参阅Beyond Rigidity的第九章和第十章。
(18) 这种要求对所提议的解释施加了重要的限制——也就是说,它并不适用于像“猫是动物”或“鲸是哺乳动物”这样的例子。在这些案例中,尽管谓词A和B是自然类别词项,但它们并不意图指示同样类型的类;“猫”和“鲸”是物种词项,而“动物”和“哺乳动物”则指示更高级别类型的类。因此,如果——这看上去是可行的——这些句子是必然为真的(如果它们为真的话),那么某种不同的、独立的解释就必须被给出。最可能的解释是,对由猫这个物种和动物这个类构成的对子而言,这是一种形而上学上的本质性质,即前者的每个示例都是后者的一个示例;对由鲸这个物种和哺乳动物这个类所构成的对子来说,也同样如此。
(19) 关于这些语义预设不成立时的情况的简要讨论,参阅Beyond Rigidity第十章的“When Semantic Presuppositions Fail”一节。
(20) 人们也应当对如下事情小心:把这种演示——某些陈述的必然性如何可以从它们之为真中推导出来——当作关于如下事情的故事,即我们如何在实践中发现这种陈述的真和必然性。关于这一点的一种合理的理想化模型或许包括(i)对A-样本进行研究,以确定它的大部分成员都是相关类型T的一个独一无二的类别K的示例,(ii)来自这种发现的对A的外延进行的投射,(iii)类B和B的外延的同样的确定性,以及(iv)将这两个谓词的类和外延加以比较,(v)所有A都是B这条断言之为真的确定性,以及(vi)使用上述模型中相关的要素来得出该断言的必然性。
(21) 这涉及一种简化。实际上,谓词“是一粒水滴”是复合的,因为它通过水滴而把水个体化了。我在此忽略了这一点,因为这并不影响我们的核心论点。关于该问题的讨论,包括对像“是水”这样的简单物质谓词之语义的叙述,参阅Beyond Rigidity的第十一章。
(22) Nathan Salmon, Reference and Essence(Princeton, 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81).
(23) 关于关涉“水”的引入的略微不那么理想化的场景——这并不要求那些引入该词项的人拥有关于物理构造的清晰的意图——的讨论,参阅Beyond Rigidity第十章题为“The Role of Intention in Determining the Reference of Natural Kind Terms”的小节。
(24) 严格来说,这种解释适用于词项“水”的一种扩展的意义。该词项也拥有一种受到限定的意义,在其中,它适用于所有且仅仅适用于水实体的示例,这些示例处于液体的形式。在此意义上,它与“冰”相对照,后者适用于所有且仅仅适用于水实体的示例,这些示例处于冰冻的形式。当“水”按照扩展的意义被使用时,是一个简单的实体词项;当按照受到限定的意义被使用时,它像“冰”一样,部分是描述性的。为了恰当地解释这些区分,人们必须处理词项“水”和“冰”作为简单物质谓词的用法。这项工作在Beyond Rigidity第十一章中被完成,在其中,我们讲述了一个更为完整的故事,处理了各种迷惑和问题。
(25) 这种观点被内森·萨蒙在Frege’s Puzzle(Cambridge,MA:MIT Press, 1986)中加以维护,我在Beyond Rigidity第一章到第八章中也维护了此观点。
(26) Naming and Necessity,pp. 140—141。在这里和以后,斜体字的强调是克里普克本人所加。
(27) Naming and Necessity, pp. 141—142.
(28) Naming and Necessity,pp. 142—143,着重号为本书作者所加。
(29) 这种一般性的反驳可以很容易地从大卫·路易斯在如下文章中所提议的那种对知识的定义中提取出来:“Elusive Knowledge”,Australasian Journal of Philosophy 74 (1996),reprinted in his Papers in Metaphysics and Epistemolog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此外,那篇文章包含路易斯和另外一些哲学家用来反对如下想法的另一项基础:有仅仅后天可知的必然真理存在——这种基础是,将命题识别为形而上学上的可能的世界-状态的集合。关于反对任何这种识别的论证,参阅我的“Direct Reference,Propositional Attitudes,and Semantic Content”,originally published in Philosophical Topics 15(1987):47—87;reprinted in N. Salmon and S. Soames,eds.,Propositions and Attitude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8)。
(30) 就这一点而言,人们需要语境相关的强的去引号化的原则,以及强的去引号化和辩护。当然,克里普克没有清晰地表述任何这样的原则。关于对表述一种语境相关版本的强的去引号化的方式的阐明,以及关于这些原则的问题的讨论,参阅Beyond Rigidity的第12—13页。
(31) Naming and Necessity, pp. 143—144.
(32) 克里普克的讨论可以不太费力地被最终理解为(iii),这种事实为坚称如下事情的人提供了某种支持:单称命题不可能既是必然的又仅仅是后天可知的。例如,请参阅Robert Stalnaker,“Assertion”,Syntaxand Semantics 9(1978):315—332,reprinted in his Context and Content(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David Lewis,“Elusive Knowledge”,Papers in Metaphysics and Epistemolog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and Frank Jackson,From Metaphysics to Ethics(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8)。对选项(iii)的各种表现形式的批判,请参阅我的Reference and Description:The Two-Dimensionalist Attempt to Revive Descriptivism(in preparation),以及我的“Saul Kripke,the Necessary Aposteriori,and the Two-Dimensionalist Heresy”。
(33) 非常感谢阿里·卡兹米对本节所做的有益的讨论。
(34) 尤其请参阅他的文章“Identity and Necessity”。
(35) 还有这样一些性质,对于拥有它们的部分而非所有东西而言是本质性的。它们也产生了大致可以按照正文中所建议的那种方式来处理的关于必然后天性的示例。出于简要的目的,我在正文中将这些放在一旁。
(36) 在我们所讨论的段落快结束的地方,克里普克标注了脚注72,这个脚注表明,他甚至在那里就意识到认识上的和形而上学上的可能性之间区分的重要性。他指涉着自己在该段话中的某些评论说:“在此意义上,我自己在以上所做的某些陈述或许是宽松和不精确的。如果我说,‘金或许(might)最终不是一种元素’,那么我的话是正确的;这里的‘或许’是认识上的,并表达了如下事实,即这种证据并不辩护金是一种元素这样的先天(笛卡尔主义的)确实性。当我说金的元素性是后天地被发现时,严格来说我也是正确的。如果我说,‘金本来或许(might have)最终不是一种元素’,我的意思似乎是在形而上学意义上的,而且我的陈述服从于正文中的修正。”为了理解该脚注与正文之间的关系,记住如下事情是很重要的:这些脚注是在这些文章被讲授和写成书稿后很久才被克里普克加入的。我相信,在写作这些脚注时,他注意到自己在正文中的讨论忽略了认识上的和形而上学上的必然性之间重要的、相关的区分,而且他希望——在不改变正文的情况下——提醒读者注意自己对这种区分的承诺。
(37) 如同在第十五章中一样,我在这里假定名称(与“构成这张桌子的那种材料——如果这张桌子存在的话”这样的限定摹状词不同)相关于所有世界-状态——无论可能的还是不可能的——严格地指示同样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