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马尔考姆的范例论证
本章提要
1.摩尔对怀疑论的挑战
观点:怀疑论建基于其自身那些不能得到辩护的前提
2.马尔考姆对扩展摩尔挑战的尝试
观点:怀疑论是弄巧成拙的;如果其结论是正确的,那么怀疑论者自己的语词就会是无意义的
重构马尔考姆的论证需要避免他对必然假(necessary falsehood)和自相矛盾的混同
这样的语词——其意义完全由它们在特殊情形下的正确运用所构成——所扮演的至关重要的角色
马尔考姆在表明“知道”是上述那样一个语词上的失败;这对他反对怀疑论的一般论证的影响
3.范例论证的有限的反怀疑论教训
如下二者间的差异:在一种怀疑论观点中诊断出(语义上的)不融贯性,和在怀疑论者也必须接受的基础上反驳他
诊断某些有限形式的怀疑论中不融贯性和错误的各种版本的范例论证,其潜在的重要性
摩尔对怀疑论的挑战
在本卷第二部分,我们看到了日常语言哲学家们通过将日常语言分析的技术运用于那些包含“真”“好”和各种号称指谓精神状态和感觉词项的句子,来消解关于真、好和心灵的哲学问题的尝试。在第三部分,我们将考察这种尝试,即在日常语言的框架内处理极端的哲学怀疑论。我们的第一个话题是一个著名且非常有趣的、被称作“范例论证”(paradigm case argument)的论证,第一个给出它的人是诺曼·马尔考姆,这呈现在他最初发表于1942年的关于摩尔的文章《摩尔和日常语言》(“Moore and Ordinary Language”)中。(1)马尔考姆是一位美国人,曾在英国跟随维特根斯坦学习。在这篇文章中,他讨论了G. E.摩尔处理极端版本的怀疑论的方式,并试图从摩尔那里提取出关于日常语言在回应怀疑论者中所扮演角色的一种教训——这种教训是摩尔自己从未提取出的。
我们从对摩尔在《外部世界的证明》(“A Proof of an External World”)(2)中对怀疑论者回应的回顾开始。摩尔在这篇文章的开始之处指出,包括康德在内的很多哲学家,都把没有哲学家能够通过证明位于心灵之外对象的存在来成功驳倒怀疑论者这一点,当作“哲学中的一件丑闻”。摩尔由此得出结论说,很多哲学家一定认为,通过证明有一个外部世界存在来驳倒怀疑论者,这是哲学的工作。为了做到这一点,人们大概要提供一种关于位于心灵之外对象存在的证明,这种证明是即便一个怀疑论者也不得不接受的。记住了这一点,摩尔尝试准确地陈述哲学家们想要证明的东西是什么。这将他导向对如下问题的分析:他们所说的“一个位于我们心灵之外的对象”是什么意思。摩尔相信,其中的要点在于,如果一个对象位于我们心灵之外,那么它一定是这样一种东西:即使没有人拥有任何种类的经验,且因此没有人经验或感知到它,它也依然会存在。在澄清了这就是很多哲学家想要证明其存在的东西后,摩尔接着给出了他自己的证明。他所提供的两项前提表述如下:“这是一只手”和“这是另一只手”。随后他得出结论说,至少有两只手存在。既然手就是那种即使没有人经验到任何事情也会存在的事物,他就得出结论说:至少有两个位于心灵之外的东西存在。
在给出这种证明的时候,摩尔意识到,那些最初需求一种证明的哲学家会否认他成功地给出了一种证明。他则相信他们错了。他坚持自己的证明真的是一种证明,并列出了作为一种名副其实证明的三项标准,还声称自己的证明满足它们。第一,在任何一种名副其实的证明中,其前提必须在概念上蕴涵其结论。但摩尔的前提——被“这是一只手”和“这是另一只手”所表达——的确蕴涵至少有两只手存在。此外,我们理解如下这点:手是那种即使没人有任何经验也会存在的东西。既然这就是某种位于心灵之外的东西的含义,那么有两只手这条断言就蕴涵至少有两个位于心灵之外的对象存在这一点。所以,摩尔的证明满足作为一种证明的第一项标准。第二,在任何一种名副其实的证明中,前提是不同于结论的。他的证明也满足这项标准。既然即使没有手存在且因此前提为假,上述结论也可以为真,那么上述结论便不可能与前提等同。摩尔的第三项标准是,一种名副其实的证明的前提必须被知道是真的。好吧,如果他站在你面前给出这种证明,他会声称自己真的知道他正举着的东西是手。
这就是关键点。很多最初认为我们需要一种关于外部世界证明的人都会倾向于拒斥如下主张,即摩尔知道自己的前提为真。摩尔会怎样回应呢?首先,他会指出,他自己所声称知道的东西是如下东西的一种典型的例子:我们都满怀信心地认为自己知道这些东西。于是他会坚称,我们拥有一种很强的表面上的(prima facie)理由去接受它。尽管他并未解释这种辩护的基础何在,但他会坚持认为,如果一个人拒斥这种基础性常识信念的话,他就一定拥有一种对自己做法的极强的辩护。那么,摩尔会问,什么是怀疑论者对拒斥这种断言——他知道自己有手——所做的辩护呢?在这里,相对于怀疑论者摩尔已经占据了上风。怀疑论者在开始之处要求我们辩护我们自己的断言。但面对摩尔的论证,怀疑论者显然也有需要辩护的东西。怀疑论者拒斥摩尔断言——即他知道自己证明的前提为真——的理由大概是,怀疑论者拥有某种关于知识是什么的观念,而这种观念与摩尔声称知道自己有手这一点不相容。例如,怀疑论者或许认为,人们可以知道一条关于世界的经验性命题p,仅当人们关于p的证据在概念上担保了它的真——比如,仅当一个人在概念上不可能拥有与自己在p为假时实际所拥有的经验同性质的经验。既然一个人似乎在概念上可能拥有与摩尔的经验在性质上无法分辨的经验,即便他是一个缸中之脑而且没有手,那么摩尔的经验就并未提供给他可以通过怀疑论者的知识测试的证据。因此,怀疑论者会否认摩尔知道自己有手。
摩尔对此的回应是,怀疑论者关于知识在于什么的原则等于一种并不显然为真的思辨性的哲学理论,而其自身远远不是无可置疑的。于是,它需要辩护。我们如何辩护这类广泛的哲学理论呢——这些理论是关于如下事情的:知识是什么,什么叫一种行动是对的,如果一个句子是有意义的则必须满足哪些条件,等等。摩尔会说,我们用于测试任何这样的理论的一种做法是:我们已然确信有些特殊的例子是知识、正确的行动或有意义的句子的示例,然后让我们看看该理论对那些例子有何影响。我们将任何与太多我们关于特殊情形的最确信的直觉判断相抵触的一般性理论当作不可行的,这一点基于上述理由而得到了辩护。
这种测试哲学理论的一般性方法,被(跟随着摩尔领导的)分析哲学家们一再使用。例如,当逻辑实证主义者们表述自己关于意义的不同版本的可证实性标准的时候,他们时常发现,自己表述的那些一般性原则,要么将很多看上去显然是有意义的句子刻画为无意义的,要么将很多看上去显然是无意义的句子刻画为有意义的。有鉴于此,他们最终希望拒斥自己最初那些听起来可行的原则,由此而阐明如下的摩尔主义论点:一般性的哲学原则,常常可以通过检测它们与我们关于一些特殊情形的前理论判断相一致的程度来加以测试。摩尔自己对这种方法的使用,集中于怀疑论者关于什么可以算作知识的理论。当我们将此方法用于这种情形时,令怀疑论者感到十分骄傲的那种后果——即几乎所有我们日常会认为自己知道的关于世界的事情的例子,对怀疑论者而言都不会取得作为知识的资格——不得不被理解为反对怀疑论者关于何为知识的理论的很强的、有说服力的证据。
这就是摩尔对关于外部世界的怀疑论以及对其他形式的极端哲学怀疑论所做回应的核心,而且这是一种十分有效的回应。但是,这种回应的确留下了一些开放性问题。一则,上述回应并未告诉我们,在接受关于得自日常生活知识的典型例子时,我们为何得到了表面上的辩护。二则,摩尔的回应并未决定性地证明,没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怀疑论可以被接受。它所说的不过是,怀疑论的立场通常依赖于某种一般性的哲学论题,而该论题必须以某种方式得到足够强的辩护,以在分量上超过它的反直觉的后果。在摩尔主义的方法论中,并没有东西证明人们不可能找到那种辩护。在关于外部世界怀疑论的特殊情形下,他表达了自己对如下事情的自信:对任何一种关于知识的怀疑论观念而言,都不会有一种唾手可得的足够强的辩护——而这似乎是对的。但这种信心的来源是什么呢?是什么使得摩尔和我们中很多倾向于追寻他的人对如下事情如此地确信:没有一种导致了关于外部世界怀疑论的知识观可以得到辩护?是否有某种怀疑论所固有的错误保证了这一点?
马尔考姆对扩展摩尔挑战的尝试
实质上,这就是诺曼·马尔考姆在自己关于摩尔的文章中要着手回答的问题。他的答案是:怀疑论是错误的,因为它违背了日常语言。马尔考姆在一种可以被重构如下的论证中清楚表达了这一点:
P1.如果关于外部世界知识的怀疑论是对的,那么不仅没有人会知道任何关于外部世界的命题,而且无论人们拥有多少关于一个这样的命题的证据,也没有人能知道该命题。因此,在怀疑论者看来,如果S表达了一条关于外部世界的命题,而N是某个人的名字,那么句子N知道S不可能被用来正确地描述任何可能的情况。(马尔考姆把不可能被用来正确地描述任何可能情况的句子称作是“自相矛盾的”。)
P2.不过,这些句子——N知道S——是日常语言中拥有日常用法的、有意义的句子。
P3.没有一个拥有一种日常用法的句子是自相矛盾的。这就是说,任何一个拥有一种日常用法的句子,都可以被说话者用来正确地描述某种可能的情况。
C.因此,关于外部世界的怀疑论是不正确的。
上述论证中的关键步骤是P3。下面这段话是马尔考姆对它的讨论。
所有这些理论之下的假定是:一条日常表达式可以是自相矛盾的。在我看来这条假定是错误的。我用“日常表达式”指这样一条表达式,即它可以拥有一种日常用法;也就是说,它可以被日常地用来描述一类特定的情况。我不用它指那种需要被频繁使用的表达式。它只需是一条会被用来描述一类特定情况的表达式,如果那种情况存在或被相信存在的话。(3)
请注意,马尔考姆在开始处将一个有日常用法的表达式描述为被用来描述一类特定的情况。但他很快便后退,并指出:为了使得一条表达式拥有一种日常用法,它事实上并不需要被使用。接着他告诉我们,一条有日常用法的表达式是“会被用来描述一类特定情况的表达式,如果那种情况存在或被相信存在的话”。
但我们现在就有了一个问题。P3将一个有日常用法的句子刻画为可以被用来正确地描述某种可能情况。(4)但严格来说这并不是马尔考姆所说的东西。在这段话里,他将一条有日常用法的表达式刻画为一条会被用来描述一些特定情况的表达式,如果它们存在或被相信存在的话。有鉴于此,马尔考姆在心中所想的第三条前提似乎是P3*而非P3。
P3*.一个有日常用法的句子会被用来描述一种特定的情况,如果它存在或被相信存在的话。
但是,如果我们用P3*代替P3,那么上述论证在逻辑上就不再是有效的。问题在于,新论证并未排除如下可能性:一些句子可以被说话者用来描述一类特定的情况,他们相信这种情况存在,但实际上它却不可能存在。结果,在如此刻画什么叫一个表达式拥有日常用法的情形下,可想而知,一个句子可以拥有一种日常用法,而同时又是被马尔考姆称为“自相矛盾”的那种东西。于是,这种版本的论证失败了。(5)
为了得到一种其论证蕴涵结论的论证版本,我们需要坚持P3的最初版本。但现在我们需要找出某种令人信服的理由来认为P3为真。我们需要某种理由去相信,一个句子在一些特定情况中会被使用这个事实,以某种方式保证了它会被正确地用来描述那些情况。马尔考姆似乎的确认为一定有某种这样的保证存在。
没有一条日常表达式是自相矛盾的理由在于,一条自相矛盾的表达式不会被用来描述任何一种情况。它的确没有一种描述性的用途。一条日常表达式会被用来描述一类特定的情况;而既然它会被用来描述一类特定的情况,那么它就的确描述了那种情况。相反,一条自相矛盾的表达式则不描述任何东西。(6)
马尔考姆在这里做出了两条令人意想不到的断言:(i)没有一个自相矛盾的句子——即这样的句子:它从不可能为真,而且因此不可能被用来正确地描述任何可能的情况——会被用来描述任何情况;以及(ii)一个有日常用法的句子会被说话者们用来描述一些特定的可能的情况,而且由于这一点,它会正确地描述那些情况。当被当作一种不受限制的概括时,这两条断言显然为假。如我们在本卷第七部分将会看到的那样,很多必然假——比如被“长庚星不是启明星”和“水不是H2O”表达的命题——在概念上是融贯的,而且当被一个充分理解表达它们的句子,又错误地相信它们为真的人应用时,它们完全可以拥有日常用法。马尔考姆没有看到这一点的原因在于,他错误地将自相矛盾混同于逻辑上的不一致、分析假、先天假、必然假和真正的形而上学上的不可能性。如果想要挽救他的论证,我们对它的重构必须避免这些混淆在一起的等同。他所需要的是某种保证,即对任何特定种类的句子S而言,如果S是有意义的,那么S就表达了一条可以为真且因而并非必然为假的命题。
他所渴求的这种保证来自他所坚持的一种观点,该观点是关于特定语词如何获得自身意义的。在马尔考姆看来,一些语词的意义由那些它们所正确适用的典型例子给出。对这些语词来说,(i)学习它们的意义不过就是学习将它们运用于那些它们显然正确适用的个体,以及(ii)如果没有那些它们正确适用的个体存在,那么这些语词就不会有意义。这种语词公认的例子包括:“红色的”“在……的左边”“比……早”“比……晚”,等等。马尔考姆认为,对任何一个符合此图景的语词w来说,这是w这个句子会有一些用法,在这些用法中该句子为真;因此它不会被他称为“自相矛盾”的——更恰当地说,它不会是必然假的。如果在这一点上他是正确的,那么关于有一些w存在之为真的极端怀疑论,就会与如下断言不一致:w是上述那样一种有意义的表达式。
马尔考姆认为哪些表达式属于此范畴呢?他在如下段落中给我们提供了一条线索。
不同之处在于,你可以教给一个人语词“鬼魂”的意义,而不显示给他该语词正确运用的一个示例,但你不能教给一个人其他那些表达式的意义,而不显示给他那些表达式正确运用的示例。人们不可能学会表达式“在……左边”或“在……之上”的意义,除非他们实际上已经被展示了一样东西位于另一样东西左侧、一样东西位于另一样东西之上的一些示例……
一些表达式的意义必须被显示而不能——像“鬼魂”的意义那样——被解释,在所有这样的情形下,从它们是语言中的日常表达式这个事实可以得出结论,有很多它们所描述的那些情况存在;否则的话,很多人就不能学会那些表达式的正确用法。(7)
鉴于上述引文,马尔考姆的论证显然意图适用于如下这样的表达式: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些表达式拥有“必须被显示而不能被解释”的意义。我们最初的论证可以被如何重述,以反映出这一点?相应的想法或许是,语词“知道”有一种必须被显示而不能被解释的意义。或许它拥有这样一种意义:该意义只能通过认识某些它在其中正确地适用于一个施事者和一条命题的案例而被学会;而如果没有这种成对的施事者和命题的话,那么或许它就完全不会有意义。事实上,我们不得不说得更具体一些——即,(i)任何复合谓词知道S(在其中S表达一条关于外部世界的经验性命题)都有这样一种意义:除非人们知道某个这种复合谓词正确地适用于一个施事者和一条关于外部世界的经验性命题,否则便不能学会这种意义;以及(ii)如果没有一个这样类型的谓词正确地适用于成对的施事者和经验性命题,那么就没有一个这样的谓词会是有意义的。
我们可以使用上述想法将新论证重构如下:
P1.如果一个复合谓词知道S(在其中S表达一条关于外部世界的经验性命题)在日常语言中有一种意义,那么该意义不可能在没有学习如下事情的情况下被学会:某些这种形式的复合谓词正确地适用于一个施事者和一条关于外部世界的经验性命题。
P2.一些上述种类的复合谓词在日常语言中拥有可以被学会的意义。
C.一些N知道S这种形式的句子为真,在其中N命名一个施事者而S表达一条关于外部世界的经验性命题。
在这里我们拥有了一种基于语言基础的、对关于外部世界怀疑论的反驳。它的进展会有多顺利呢?尽管上述论证是有趣的,但马尔考姆却无法确证被P1表达的那条语言学断言。请注意:说为了学习语词“知道”的意义,人们必须认知某些关于知识的真正示例,这是一回事;而说人们必须认识某些关于外部世界命题的知识的真正示例,则完全是另一回事。怀疑论者可以通过如下方法来回应上述论证:拒斥P1,并坚称他认识了关于先天知识、关于他自身和自身经验的命题的知识的示例,但并没有认识关于外部世界知识的示例。
他或许还可以声称,为了理解语词“知道”,人们必须认识知识和其他事物之间某些特定的概念上的联系。例如,他可能坚称,如下的(i)和(ii)为真这一点是语词“知道”的意义的一部分:(i)如果有任何人知道S,那么S必定是真的;(ii)如果一个人知道S,那么那个人一定拥有一些相信S的很好的根据(也就是说,那些保证了S为真或使得S具有压倒性的可能性的根据)。有关于这种一般种类知识的概念上的真理存在,这种想法是极具说服力的。怀疑论者通过如下方法利用了这一点:用这些显而易见的真理来论证,与我们日常的想法相反,对知识而言的概念上必然的那些条件,并未通过所谓的关于外部世界的知识而被满足。人们可以赞同摩尔说,怀疑论者在辩护上述主张时永远不会成功;但马尔考姆试图提供一种比摩尔的陈述更为有力的对怀疑论者的回应。实际上,他在试图表明:怀疑论者使用语词“知道”并认为它是有意义的这种意愿,可以被用来制造一种对怀疑论的反驳,这种反驳是怀疑论者也不得不接受的。显而易见的是,他未能成功地确证这一点。
范例论证的有限的反怀疑论教训
诊断怀疑论中语义上的不融贯之处vs.拒斥怀疑论者
尽管范例论证在确证马尔考姆所渴望的结论这一点上失败了,但其背后的大意还有一些有趣的方面值得进一步探索。他的策略是扩展和深化摩尔对怀疑论的挑战。摩尔的挑战要求怀疑论者辩护自己的知识观。马尔考姆的挑战则要求怀疑论者去解释:如果怀疑论的结论是正确的,那么怀疑论者自己的语词如何可以拥有他假定它们所拥有的那些意义。让我们忘记马尔考姆没有成功证明怀疑论者绝不会满足上述要求的事实。让我们仅仅聚焦于这种要求本身。怀疑论者要能够说明,他的语词和思想如何获得他认为它们所具有的那些内容。这是一个怀疑论者常常忽视的问题。通常来讲,怀疑论者毫无疑问地将如下事情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他的语词和思想拥有特定的内容,而且他从未费心去解释或询问这是如何可能的。
一个说话者的语词和思想是如何获得其内容的,对这个问题的一种回答,在于那些语词和思想与说话者所处环境中诸多对象间的关系,以及那些语词和思想与更大的语言共同体——那个说话者是其中的一部分——的实践之间的关系。当然,很难看出关于外部世界的极端怀疑论如何可以诉诸任何这样的表述。但如果这种诉诸是不被允许的,那么怀疑论者就需要想出另外某种表述,而这是很不容易的。这种表述会是什么呢?一种可能性是:假定w是这样一个语词,其意义只能被显示而不能被解释,就像马尔考姆所说的那样。怀疑论者或许会赞同说,w不是通过对与之相结合的性质的描述性解释而被学会的。同样,怀疑论者会说,在施事者已经运用或企图运用w的那些情形与施事者拒绝使用w的那些情形之间,有某些经验性的区别(这些区别纯粹位于施事者内部)。有鉴于此,怀疑论者可能声称,这些经验性的区别——而非任何w已经被正确地运用于其上的对象——将意义提供给w;在怀疑论者看来,没有理由认为w曾经或可以被正确地运用于任何对象。
马尔考姆的任何讨论都没有驳倒这种对语词意义的纯粹内部主义(internalist)表述。(8)当然,既然我们不是怀疑论者,就不太可能发现任何那种怀疑论的语义学故事是可行的。从我们日常的、非怀疑论的观点看,做出如下假设是非常合理的:很多表达式和很多精神状态,在很大程度上从如下事情来获得自己的内容:与世界中的事物处于一些特定的关系中。如果这是对的,那么当怀疑论者质疑这样一个世界的存在或我们关于该世界的知识的时候,他实际上就在质疑自己正在使用的那些词项的有意义性,或至少在质疑他或我们关于那种意义的知识的有意义性。由于这一点,我们这些非怀疑论者自然会得出结论说,怀疑论的立场是悖论式的或不融贯的。我们得出的结论可能是对的;他的立场可能是悖论式的或不融贯的,如同我们说它所是的那样。实际上,那个怀疑论者可以使用其意义依赖于如下这样的原则之为真的语词:他自己否认那些原则,或者否认我们可以知道那些原则为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已经向怀疑论者提供了合理的根据,他必须接受这些根据并放弃自己的怀疑论。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怀疑论者可能有自己的怀疑论语义学故事,而没有一种我们的说法会说服他相信自己错了。这里的教训是:诊断某种极端形式的怀疑论的(语义学上的)不融贯性是一回事;而在怀疑论者自己的根据之上驳倒他则是另一回事。在我看来,马尔考姆范例论证的有趣之处更多地在于它对前一项任务的贡献,而非对后一项的贡献。
案例的限定范围:在这种案例中,一种对语义学上不融贯性的诊断或许是正确的
即便在理解了这一点的时候,马尔考姆自己的讨论仍然不是完全成功的。如我们已经看到的那样,他并未成功表明,即便从一种明确的非怀疑论语义学的视角看,关于外部世界的极端怀疑论在语义上也是不融贯的。但是,他的范例论证的确建议了一条一般性的进攻路线,该路线在一些特定情形中或许还是值得追寻的。就这方面而言,我认为他触碰到某种潜在的重要的事情,尽管他未能充分地发展它。这一点可以通过考虑如下形式的怀疑论而被看到:这种形式比我们目前为止所说到的那种关于外部世界的极端怀疑论要受到更多限制。让我们看看一个受到高度限制的例子:假设某人接受了马尔考姆的如下论点:(i)语词“红色的”有一种不能在没有认识该语词所正确适用的某些例子的情况下被学会的用法,以及(ii)如果没有这种它所正确适用的例子,那么它就会是无意义的。(9)这样一个人是否可以一致地使用“红色的”这个语词来否认有任何红色的对象存在?这样一个人是否可以一致地说“没有红色的对象存在”,而与此同时又假定他的语词是有意义的?是的,他可以,但仅当他赞同如下事情的时候:当他学习语词“红色的”意义时,有一些该语词所正确地适用的对象存在,或至少曾经有红色的对象存在。因此,即使他断然地说出“没有红色的对象存在”,他也不得不乐于赞成“过去曾经有红色的对象存在”。这说明了如下问题:如果这一点——语词“红色的”意义依赖于其正确地适用于某些对象——是对的,那么任何形式的否认有或曾经有红色对象存在的怀疑论,在语义上都是不融贯的;如果这样一种否认是正确的,那么被用来表达它的语词就会是没有意义的。
有的说法可能会更强。假设一个人既接受一种马尔考姆风格的对“红色的”表述,又乐于赞同自己知道自己对该语词的使用是有意义的。我们很难看出,这样一个人如何可以前后相融贯地去否认,自己知道自己的语词有一次正确地适用于那些特定的事物。相反,这样一个人会乐于说:“既然我知道自己的语词‘红色的’是有意义的,而且既然我知道情况不可能是这样的,除非曾经有一些它所正确适用的对象存在,那么我就知道曾经有一些红色的对象存在。”假设这是正确的,那么我们可以将关于语义不融贯性的诊断扩展到这些版本的怀疑论:它们否认任何人现在知道或曾经知道过去有红色的对象存在;如果这种否认是正确的,那么就没有人可以知道如下事情:被用来表达它们的语词是有意义的。
当然,这些结论既是依条件而定的(conditional),也是程式化的(programmatic)。尝试更精确地阐述马尔考姆风格的语言原则,评估其可行性,并尝试确定它们反怀疑论影响——如果有的话——的范围,将会是一项很有趣的工程。如下想法似乎的确含有一些正确的东西:一些特定的语词既不是通过依据其他语词来加以定义而被学会的,也不是通过满足某组被说话者与之结合在一起的描述性条件而被学会的,而是仅仅通过被运用于一些特殊种类的例子而被学会的。如果诚然如此,那么最终会有某些(受到限制的)怀疑论形式存在,对它们来说,上述观察既构成了重要的挑战,也构成了有启示作用的对错误的诊断。
这种怀疑论的一个例子——在我们所研究的日常语言时代被实际讨论过——涉及一种怀疑论断言,该断言产生自如下观察:现代物理学所告诉我们的关于我们周遭日常对象的东西,有时与我们之前所相信的东西不符。例如,我们已经知道,我们所熟悉的、看上去是固体的物质对象,是由很多彼此间有距离的微小原子组成的。这已经将有些人引向一种有节制的怀疑论结论,即尽管我们通常认为砖、混凝土块和钢板是固体的,但实际上它们并不是固体的,因为它们占据的大部分空间是虚空的,这归因于组成它们的原子间的间隙。对这种怀疑论的恰当的马尔考姆风格的回应是:语词“固体”被我们的这种意图所定义,即它只适用于像砖、钢铁等这样的对象;而不是被任何关于在微观和亚微观层面上有多少虚空空间存在的抽象原则所定义。在此公认的语言事实是,该语词适用于那些对象这一点是语词“固体”之意义的组成部分;它所适用的事物必须满足抽象的、可以被现代物理学证伪的描述性原则这一点,则并不是其意义的组成部分。类似这样的例子使我们可以设想,马尔考姆试图说清楚的这类语言观察,有时或许会在确定特定怀疑论观点中的错误这个问题上扮演重要角色,即便这些观察并不构成一种马尔考姆似乎所期望的、一般性地反对怀疑论的撒手锏。
(1) Norman Malcolm,“Moore and Ordinary Language”,in The Philosophy of G. E. Moore,vol.1,ed. P. A. Schilp(La Salle,IL:Open Court,1942),343—368.
(2) G. E. Moore,“Proof of an External World”,Proceedings of the British Academy,vol. 25,1939;reprinted in his Philosophical Papers。进一步的讨论请参阅第一卷第二章。
(3) Malcolm, “Moore and Ordinary Language”, p. 358.
(4) 在这里和以后所有地方,当讨论一个句子S是不是那样的句子——如果一种特定的反事实情况存在,那么如果S在那种情况下被用于描述它的话,S就会为真——时,我们总是会将如下事情当作是理所当然的:在这种情况下,S会准确地意味它实际所意味的东西——也就是说,当在一种反事实情况中考虑它的用法时,我们并不改变S的意义。
(5) 马尔考姆对词项“自相矛盾”的使用,暗示他在我们所熟悉的那种混同上犯了错误:将“逻辑上的自相矛盾”与“先天假”“必然假”和“不可能”相混同。既然说话者一般可以辨别一个陈述何时是自相矛盾的,那么这种混同或许已经引诱他去得出如下结论:说话者们一般可以辨别一个陈述何时描述一种不可能存在的情况。某个屈从于这种诱惑的人,会倾向于漠视这种可能性,即说话者可能错误地认为某事是真正可能的,而实则不然。对这样一个哲学家而言,P3和P3*之间的重要区别是容易被忽视的。
(6) Malcolm, “Moore and Ordinary Language”, p. 359.
(7) Malcolm, “Moore and Ordinary Language”, pp. 360—361.
(8) 对没有关于外部世界的全面怀疑论那么极端的怀疑论而言,上述怀疑论者的语义学故事可能就没有那么牵强附会了。这里有一种约翰·霍桑提出的关于怀疑主义语义学故事的可能性,这种故事可能伴随着如下怀疑论观点,即严格来说没有什么东西是平的:(a)“平”的语义学内容是一种日常事物所接近但从未满足的理想条件,(b)尽管一条述说对象o的言说“x是平的”严格来说总是为假,但当o足够接近于满足平的条件时,它可以在交谈中——出于这场交谈的目的——被接受。尽管没有关于平的怀疑论者会确定地对此提出异议,但这说明了某些受限制的怀疑论版本的拥护者可以如何回应类似马尔考姆那样的语义学挑战。
(9) 值得注意的是,(ii)并不是(i)自动的后承。请参阅我《超越严格性》(Beyond Rigidity)第十章中,在运用于“水”“金”“老虎”等这样的自然类别词项时,对这二者之间潜在区分的讨论。还请注意,在像“红色的”这样颜色语词的情形中,为了确证(i),一个哲学家需要处理如下反驳:人们可以通过被展示一些白色的对象——这些对象以非标准的方式被照射以显得拥有一种或另一种颜色——来学习它们的意义。感谢吉尔·哈尔曼引起我对这一点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