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5.谈报复
5.谈报复

复仇是一种原始而野蛮的裁判,人的天性越是容易趋向它,法律就越是应该将其铲除。因为首先犯罪的那一方不过是触犯了法律,而针对这一罪行的复仇行为却无异于忽视法律的存在。无疑,对别人的冒犯实施报复只不过是和你的仇人打了个平手,然而如果选择宽宏大量、既往不咎,你就比他高出一等了。因为宽容大度乃是君主的风范。

我确信所罗门[1]所言:“不计较过往的怨仇是一种光荣。”[2]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并且不可挽回。对于明智的人来说,关注眼下的和将来的事情就已经够他们周折的了,因此他们不会徒费心机,念念不忘旧日恩怨。何况这世间没有人是为了犯错而犯错的,作恶者的行为无非是为了获得利益、寻欢作乐、沽名钓誉或追求类似的东西。既然如此,又何必因为别人爱自身胜过爱我们而恼怒生气呢?况且,即使有人因为本性恶劣而做了坏事,他与那些除了会刺伤人,其他一无所能的荆棘和石楠又有什么区别呢?对那些法律无法制裁的罪行所进行的复仇,是最能够得到原谅的。但是,复仇者需要注意,自己复仇的行为也应该免于法律的惩罚。否则,你的仇人仍然位居上风,因为他吃的亏只是你的一半而已。

有些人在复仇时希望让对方知道这报复源自何处,这样做非常大度。因为他们似乎觉得,看到对方的忏悔之心,比看到他们经受痛苦更加令人愉悦。但是,那些卑劣狡诈的懦弱小人,却喜欢暗箭伤人。

佛罗伦萨大公科西莫[3]曾经毫不留情地批评过背信弃义和忘恩负义的朋友,好像他们的错误行为是无法宽恕的。他说:“《圣经》中教导我们要宽恕自己的敌人,但是从来没有教导过我们要饶恕背信自己的朋友。”相比之下,《圣经》中约伯的精神境界似乎更高。他说:“难道我们只乐于接受上帝的恩赐,而不愿同时承受与之而来的祸患吗?”[4]以此类推,这句话对于朋友也同样适用。

的确,一个人如果无法释怀旧恨,时刻念及复仇,他的伤口就永远无法愈合;然而,如果做一些改变,伤口就会痊愈。以国家公益为名的复仇,在大多数情况下是比较幸运的。例如为恺撒[5]之死、波尔提纳[6]之死、法兰西国王亨利三世[7]之死复仇那样。然而,私人之间的复仇就并非如此了。报复心重的人不仅谈不上幸运,而且所过的是一种巫师般阴暗的生活。他们越是胡作非为,其结局就越为悲惨。

【注释】

[1]所罗门(Solomon,公元前1015—前977),以色列国第三代国王,以智慧著称。

[2]语出《旧约·箴言》第19章第11节。原译为:“宽恕人的过失,便是自己的荣耀。”

[3]佛罗伦萨,意大利的一座城市。文艺复兴发祥地之一。科西莫(Cosmus de Medici,公元1519—1574),佛罗伦萨大公,学术造诣很深。

[4]语出《旧约·约伯记》第2章。

[5]恺撒(Julius Caesar,公元前100—前44),古罗马统帅。公元前44年被政敌刺杀,死后由奥古斯都大帝为之复仇。

[6]波尔提纳(Pertinax),公元2世纪罗马皇帝,为叛乱士兵所杀,死后由部下将领复仇。

[7]亨利三世(HenryⅢ,公元1551—1589),16世纪法国国王。遇刺而死,而其子亨利四世为之复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