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语言文化述评
1.6.17 打尖 打火
打尖 打火

清福格《听雨丛谈》卷十一“打尖”条:“今人行役于日中投店而饭,谓之打尖。皆不喻其字义。或曰中途住宿之间,乃误‘间’而‘尖’也。谨按《翠华巡幸》,谓中顿曰中火。又见宋人小说,谓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误为‘尖’也。”

今按,“打尖”之“尖”,于义不明。福格乃猜测之词。林则徐《奉旨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传示牌》:“所有尖宿公馆,只用家常饭菜,不必备办整桌酒席。”《儿女英雄传》第三回:“[华忠]说着便告诉店里,我们那里尖,那里住。”“尖”即打尖。

打火。《西厢记》第四本第四折:“天明也,咱早行一程儿,前面打火去。”《水浒传》第二回:“你母子二位,敢未打火?”汤显祖《邯郸记·入梦》:“他家往来歇脚在我店中,也有远方客商,来此打火。”元马致远《黄粱梦》第一折:“老身黄花店人氏王婆是也,我开着这个打火店,我烧着这锅汤热着,看有什么人来。”

“打尖”“打火”,都是俗语,或者两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