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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述评
1.4.24.2 (二)[原文]买书苦乐谈
(二)[原文]买书苦乐谈

大凡喜欢读书者,一般都视书如宝,[1]爱书如命。见到书店有好书时,往往欣喜如狂,[2]即使经济不宽裕,也不愿意放弃良机。[3]读书求知,均有甘苦,[4]这自不必说,仅以买书一事,[5]也常有苦乐之味在其中。

也不知从何时起,笔者也与书店结下不解之缘,[6]把读书看作生活的第一需要,[7]我真怀疑自己是否步入了“书呆子”的行列。对书感兴趣,当然不是为了装潢门面,赶浪头。[8]读了一些书,我便得到一点知识的熏陶,懂得一些人生的真谛,获得了前进的精神力量,因此日益感到懂得的东西太少,[9]生命有涯而知无涯,故有勤追岁月,读书求索之志。[10]我逐渐养成了经常为报纸写点小文章的习惯。[11]智力资源不足,[12]更有一种读书求知的紧迫感。[13]喜爱读书,也就喜欢买书。从中也领略到不少苦乐之情。[14]

多年来,每买到一本好书,我真是爱不释手,赶快用牛皮纸包书皮,然后抓紧时间阅读;每次失掉购买好书之机,或一本好书被遗失,[15]总要带来了无尽的苦恼。[16]“十年内乱”中,人们只能读一本“红宝书”,[17]许多名著很难看到,好不容易弄到一本中国古典名著,[18]读后又不敢保存,[19]一旦被人发现,难免“上纲上线”,所以只好忍痛烧毁,[20]得而又失,便由乐转苦了。

近几年来,[21]书店的各种好书多了起来,我心中也增添了许多喜乐之情。但苦恼之时,还是有的。云南地处边疆,有些心爱的书,还是经常买不大到。一九八三年八、九月间,[22]我到四川成都出差,途经昆明、贵阳、重庆等地,同去的许多同志都在买好的衣服、皮鞋等,[23]而我每到一地,首先是到当地的书店选书,[24]还真买了不少自己喜爱的书呢!如《说文解字段注》、《逻辑学词典》等,[25]一些同志笑话我[26]因我买了一捆沉重的书带回大理市,其它的东西就不能多买了。[27]但自己心中是很乐的。

书很多,买卖时总想精选一下,[28]到开架售书的书店,那就自由方便多了,随意选购,说不出的乐矣![29]但到未开架售书的书店买书,[30]就没有这样方便了。大理市新华书店文学柜台,近年来有二位女同志售书,[31]一位年纪大点,另一位年轻一些。年纪大点的那位女同志对顾客热情周到,百问不烦,百拿不厌,[32]给我这样的“书迷”带来许多欢乐。[33]而那位年轻的,上班时总是心不在焉。有一天,我到这个柜台看到一本《当代短诗选》,[34]很喜欢,二元三角五分一本,我及时拿出三元钱来要买。[35]这位年轻的营业员说:“没有零钱,找不开。”我立刻奔出书店,[36]到其它门市部换了零钱,这时书店还未关门,[37]可是这位女同志忙着回家,好说歹说,就是不卖给我,弄得我啼笑皆非,苦味在胸。[38]难道书店就不能来点改革,[39]多为爱读书、爱买书的读者提供一点方便、增添一些快乐吗?[40]

[评改][1]“大凡”已经概括了一般情况,“一般”应删。

[2]上句删“时”。“往往”改“便”。

[3]上边只说见到好书欣喜,又提到经济不宽裕,这里该说买了。而“不愿放弃良机”却不限于买。这句话有点绕。

[4]上句是说通过读书求知识,“均”字无着落。“均”应改为“自”。

[5]“以买书一事”,下边一般跟“来说……”,这里错当主语了。应该删“仅以”和“一事”。

[6]两句的“也”都应该删,特是后一个,没有对比的意思,更不能用。

[7]“把读书看作第一需要”,有为读书而读书之嫌。这句和下句“我真……行列”,华而不实,与全文表达无用,当删。

[8]这三句客观上在否定“第一需要”。属于绕弯子,拿架子,一并删去。“不解之缘”接下句“读了一些书”,自然而顺畅。

[9]上文说“得到(应该说‘受到’)一点知识的熏陶,懂得……”下文应该是一个弯度大的转折,“因此”不够分量,加之又重复“懂得”,就更接不上气了。改法有二:一是改“因此”为“反而”,删“日益”;一是改从更渴求的角度说。原句“太少”之后,无论如何应该是句号,因为下面说的是另外一个意思。

[10]本文不在说理,以上三句有炫耀之意。删去这三句,前后衔接更紧。“知”改为“学”。

[11]删“经常为报纸”。小文章适用于多种场合,这篇《买书苦乐谈》就登杂志上。自然,也不必改为“为报刊”。

[12]这句不切。智力资源是可以通过开发而发展的。这里应该说“知识不足”。

[13]“……感”,尤其是“紧迫感”之类,用得比较滥。改成“更增强了读书的欲望”之类,比较平实。

[14]“从中……”不能独立,前面的句号要改为逗号。

[15]“被遗失”,过于欧化。改为“或遗失了一本好书”,以与上句协调。

[16]“了”当删。

[17]人人如此,又说得比较泛,当删。

[18]“中国古典名著”,可能作者实情如此。但这样写偏窄,可删“中国”。

[19]“又不敢”至“所以”以及“忍痛”,也属空泛之词,当删。

[20]有些不合情理。当时,这类书无处可买,如果是暗中借来,读后也烧毁?比较多的情况是,得到,偷偷阅读,妥为保藏或转借他人。“烧毁”后,应该是句号。

[21]删“来”及下文“书店的”。

[22]顿号表示小的停顿。两个相邻的数字表示约数,中间没有停顿,不用顿号。“八九月间”不用顿号,类似的如“三五天”“十三四岁”“六七万”等。

[23]“都”虽不一定只用于无一例外的情况,这里还是删去为好,以留有余地,何况前头已经有“许多”。“好的衣服、皮鞋等”,改为“衣物”,概括并且简洁些。

[24]出差,当然首先是办正事。首先去书店,也未必是作者的原意。“首先是”改为“总要”。

[25]“说文解字段注”或“段注说文”都是俗称。书名号里只能是正式书名或通行的略称。这里应该是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到这里是一层意思,“等”后用句号。

[26]这几个字应该移到下边“但自己”之前。

[27]“因……”是解释上文“笑话”的原因,不必这样转折。“一捆沉重的书带回大理市”,太实,太具体了。“因我多买了”改为“买了这么多书,就不能买别的东西了”,简而明。“其它”应作“其他”。后文“其它”同。指人、指事物,规范的写法都是“其他”。

[28]这两句跟前文说的“好”书,角度不一致,而且经过“选”,才能知道是“好书”(实际指作者需要或者喜欢的书)。

[29]不宜夹杂文言语气词“矣”,删去以后,“乐”改为“高兴”。

[30]“未”改“不”。“开架”与“不开架”相对。

[31]“二”改“两”。单用,“二”常表序数,“两”表计量。

[32]“烦”“厌”互换,以合习惯。

[33]承上文,“欢乐”欠妥。可改为“欣慰”或者“方便”。

[34]“到”改“在”。如果保留“到”,“柜台”后应该加“买书”和逗号。

[35]“及时”有赶上时候,不(没有)错过机会的意思,这里应该用“当即”。

[36]“奔出”宜删,至少应该改为“跑出”。

[37]应该是“未(没有)到关门时间”。

[38]到“就是不卖给我”,意思已完,末两句实属蛇足,当删。又,“苦味在胸”的说法,也有些特别。

[39]上文说书店没到关门时间就不卖书,这是正常情况下的工作作风、纪律问题,至于改革,那是进一步的事,而且涉及多个方面。这句跟上文跳跃性太大。

[40]“爱读书、爱买书的”“增添一些快乐”,均当删。

内容可取,但毛病比较多。上面扼要说了字句方面的毛病。写法上的主要毛病是空。可以分三点说。

一、内容不多,却写了一千多字,免不了把无关紧要、不是本文非说不可的话拉进来。第一段全段,第二段里已经指出的几处,第三段里包书皮等,以及其他一些地方,虽与内容有关,却不是本文非说不可。写文章,总要对有关内容加以取舍,不能不加选择地什么都写,更不能把无关的内容拉扯进来。作者犯了鲁迅批评的“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的毛病。

二、题目是说买书的苦和乐,但全文只在后两段比较具体地写到买书,而且写“乐”比较虚,写“苦”稍实些。前面则较多是读书。文题不大相符。

三、有一些浮泛之词。这属于华而不实,即文风问题。此外,有的地方不够确切。

(三)[原文]“眼不见为净”的说法对吗?

一天上午,我走进一家饭馆的厨房看朋友。[1]

正巧,我的朋友和他的几个同事一起,围着汤锅在弄骨头。[2]他们见到了我,[3]有的和我打招呼,有的跟我谈天说笑。就在这个当儿,[4]我发现他们把几块很脏的骨头都顺手丢入了汤锅,[5]就说:“这不太卫生吧?”这下子他可有点不高兴了。[6]把嘴一撇说:“得了吧!这是你看见了,如果看不见,你喝了一样香。再说一加热有什么不卫生?”[7]他为了证明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对,又以赞赏的口气说:“去年隔壁食品店,面包长了毛,就拿抹布一擦,第二天拿竹夹子夹着卖。[8]怎么样?咳,顾客还表扬:‘卫生工作认真’。这要是让顾客知道了,甭说不买,还得给登报。这就是眼不见为净!”我再看看别的同志的眼光,[9]对他这种“眼不见为净”的说法,似乎还很赞同,也就没有和他再争。

回来我就想,讲卫生是关系到人民的健康、关系到国家建设的大事。[10]解放以来,我们党和政府做了很多努力,来改善我们的卫生条件,并且经常教育我们树立“以讲卫生为荣,以不讲卫生为耻”的新的社会风尚。对广大顾客的健康有直接关系的饮食行业,不是更应该注意饮食卫生吗?[11]但是,在今天的饮食店里居然有人存在着“眼不见为净”的说法,这实在太不应该了。特别是欺骗顾客,就更不道德了。[12]这种现象虽然是个别的,[13]却是不能容忍的。希望这些同志好好再想一想。[14](1964年4月3日《北京日报》)

[评改][1]平常只说“到饭馆看朋友”,不说“到饭馆的厨房看朋友”。厨房是饭馆的一部分,即使是直接到厨房,也无须指明。“走进”含信步走入之意,而去看朋友往往有目的,改用“到”字,表示有比较明确的目的,而不是路过这里顺便进去看看。改文中“走进厨房”,表示别处没有找到,不免到厨房看看。

[2]几个人弄骨头,是一走进厨房就看见的,和“走进厨房”关系紧密,应该连属上段。“弄”常代替某些一时不易说得很具体或者没有必要说得很具体的动作。这里改为“拾掇”比较好。“正巧”往往是说出现偶然或者意外事件。几个人拾掇骨头虽不是意中的事情,但属一般炊事活儿,不是“意外”,这个词可以省去。

[3]“他们见到了我”,“他们”是主动的。本文是说“他们”看到“我”来了,即“我”进入他们的视线,改为“他们见我来了”。

[4]“就在这个当儿”,时间衔接过于紧,而且原文说“有的跟我说笑”,可见时间不是很短很紧。改为“说话间”,时间可长可短。刚到,总是先顾说话打招呼,不能先注意人家的动作,除非是暗访调查。

[5]“发现”是比较集中注意某些不大容易看到的事物,主动性强,而且作者似乎是检查卫生的。改用“看到”,显得自然,是顺便看到的。把骨头丢进锅里,是公开的,没有瞒着谁,也用不着去“发现”。

[6]因为是熟人,才脱口说出“这不太卫生吧”,说“不高兴”,显得过重。改为“不以为然”,是强调作者的朋友觉得这是很平常的事情,并不觉得不对,所以才引出一大堆话来“证明”自己做得对。

[7]“加热”常用于比较正式的科学操作方面,日常生活里说“开锅”。

[8]改为“夹着照样卖”。加“照样”,跟前面“赞赏的口气”照应,表示“他”对这种做法还比较欣赏。

[9]作者听了,一定会有反映,不可能什么也没有想,只是注意别人的神色。改文加了“我听了有些惊讶”。有了这个反映,好跟下一段照应。

[10]第三段的意思很好,但有的话离中心比较远。改文有所删省,紧紧抓住饮食卫生,不谈卫生工作的一般意义。

[11]原句有一个长定语,中心词在后,让人摸不着头脑。改文依上下文语气,用叙述句,把中心词移到前面,并且把下句的意思提上来,改疑问语气为肯定语气,在文意上有强调意味。“实在太不应该”分量不够,把后面的“不能容忍”提上来,分量就比较相当了。

[12]有“眼不见为净”看法的人,主要是不重视饮食卫生,他们觉得面包上长了毛,擦去就没有关系了,脏骨头一煮就不脏了,他们自己也可以吃,不是有意欺骗顾客。指为“不道德”,分量过重。

[13]从实际情况看,有这类想法的人还不能说是个别的,相邻饭馆和食品店就有类似做法。改说“很少”,并且强调“不是个别的”,比较符合实际,以期引起注意。

[14]全文意思很好,态度很明确。最后一句分量太轻,不足以煞住上文。改文作为两句,用了“以广大人民的健康为重”、“彻底扫除”这样的字眼,比较坚决有力。

[改文]一天,我到一家饭馆去看朋友。走进厨房,我的朋友正在跟几个同事围着汤锅拾掇骨头。

他们见我来了,有的打招呼,有的跟我谈笑。说话间,我看到他们把几块很脏的骨头顺手丢进汤锅,就说:“这不太卫生吧。”我的朋友听了,有点不以为然,把嘴一撇说:“得了吧,这是你看见了,要是没看见,喝了一样香,再说,一开锅,还有什么不卫生的?”他为了证明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对,又以赞赏的口气说,去年他们隔壁食品店的面包长了毛,用抹布一擦,第二天拿夹子夹着照样卖,顾客还表扬他们“卫生工作认真”呢。他接着说:“这要是让顾客知道了,还不给登报?眼不见为净嘛!”我听了有些惊讶,但是看看别的同志的神色,似乎他们对这种“眼不见为净”的说法也赞同,就没有再跟他们争。

解放以来,党和政府做了许多工作来改善卫生条件,并且经常教育我们树立“以卫生为荣,不卫生为耻”的新风尚。饮食行业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尤其不能容忍“眼不见为净”这种说法。当然,现在有这种看法的人已经很少,可也不是个别的。希望这些同志以广大人民的健康为重,彻底扫除这种说法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