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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述评
1.4.7 说说语言的“度”
说说语言的“度”

有一次,电视播送记者采访李素丽的场面。记者问道: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时刻刻为乘客着想,现在大家向你学习,即使努力,是不是也很不容易做到?李素丽回答说:“只要努力,就可以做到。”回答得这么简单,很出乎我的意料,稍一琢磨,觉得这个回答很有分寸,很讲究“度”,也体现了李素丽的思想境界。李素丽的起点高,在她看来,能不能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努力不努力的问题。这个努力,当然包括认真和坚持。李素丽十几年如一日,就贵在坚持。正如毛泽东所说,“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看电视的当时我曾想,这个问题很不好回答,要是说努力也难做到,就会一下子拉开自己同群众、同电视观众的距离,把自己置于群众之外、之上,让人觉得英雄模范人物高不可攀。要是说不难,又会把英雄模范人物降低,把向他们学习的意义降低。英雄模范人物终究是少数,他们之所以可贵,是将看似平凡的行动长期予以坚持的结果。“只要……就……”这个句式强调了必备条件,可谓恰如其分。生活中常常遇到语言的“度”这样的问题。合于“身份”,叫作得体,否则为不得体或失体。“贪污数额巨大,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其全部财产。”这是法院的判决词,属于严厉体。如果是政府公布法规文件,开始执行日起:“××条例已经××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即日起执行。”这属于中性的严肃体,在决定、指示一类文件中,往往有号召、企盼一类的话语,属于亲切体。如:“会议号召,全市人民以高度的爱国热情,积极参加绿化首都的各项活动,为把北京建设成为清洁、优美、生态健全的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以上所举为公文用语,比较讲究。另外一些场合则未必。在一些公共场所,常看到“禁止随地吐痰”“禁止践踏草地”之类的标牌。早些年看到这类标牌,没有什么反应。近年来随着有关精神文明建设,提倡文明用语的宣传,再看到这类标牌,不免产生反感,不过,在类似场合也看到目的、用意相同而用语不同的标牌:“请勿随地吐痰”“请勿践踏草地”,由禁止语改为劝诫语。值得欣喜的是,倡导语正逐渐兴起,如:“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勿随地吐痰”“请您协助工作人员爱护公共草地”。由禁止语到劝诫语再到倡导语,体现了“度”的变化,禁止语表现的是对立关系;劝诫体似乎是旁观态度,而倡导体则是符合共同利益的关怀爱护态度,双方利害关系一致,实行起来没有了对抗性,增加了配合性,自然会收到好的效果。

语言的“度”,随处都会有所表现。有一次我去拜访—位教授,只见室内醒目之处有一纸条,工整地写着“敬请忍烟”。我不抽烟,不感到有警示作用,却佩服主人的用心。隶书体佐助了字条的严肃性,试想,如果换成行书或草书,效果就不完全一样。这是语言适度之一例。在某单位集体食堂饭桌旁,男甲对男乙说:“俗话说,昼有所思,夜有所梦。昨天晚上我梦见你爱人啦。”旁边的人听了愕然。乙赧然,甲则恬然。原来头天乙对甲说过爱人过两天要来的事。甲是承头天的话说的,并无他意,只是场合不当,言词不周。因而不得体,也就是失度。

“这位同志在数学方面有一定的水平”,别人会觉得一般,不怎么样。如果把“一定”换成“相当”,别人就会觉得不错。可是“一定”是多少?“相当”又是多少?谁也说不出来,其实,“一定”就是“相当”,二者并无严格或者明确的分量差别。但是这两个词中用哪一个,也体现一种“度”:不是语义的度是语感的度。“度”在哲学上指保持物质的数量界限,超过这个界限,事物就要起变化,在语言的运用上,也应当讲究这个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