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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文化述评
1.4.5 汉字观:汉字继续类推简化与否
汉字观:汉字继续类推简化与否

讨论汉字观,也就是怎样看待现行汉字。它关涉1956年2月开始实行简化以来的汉字。这个阶段的前二十多年,贯彻“文字必须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和“在实现拼音化以前,必须简化汉字,以利目前的应用”的指示。实行拼音化,就是在日常应用中取消汉字。对汉字加以改造,属“题中应有之意”,是为实行拼音化做准备。

1986年1月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确定,不再把拼音化作为当前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对今后的汉字简化取慎重态度。《通用规范汉字表》就是在这一精神指导下出台的。

《字表》确定,表外字不再简化。也就是说如果用到,直接用繁体字。

“軑”是西汉前期至南朝宋时期的县级地名,今天属生僻字,除了翻刻古书等,不会用着。20世纪70年代,出土文物有“軑侯”字样。《简化字总表》无此“軑”字。当时的报刊执行《总表》及相关规定,类推简化为“轪”,《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录。

我的一篇旧文,说到成语“呆若木鸡”的原意,引《庄子·达生》“虚憍而恃气”;另一处说到“裴駰《史记集解》”。2014年8月,《语言文字报》刊登前,来电话问,“憍”和“駰”要不要简化。我回答:“憍”字《通用规范汉字表》没有,表外字不类推简化;“駰”字,《简化字总表》没有,所以写了繁体字,现在《字表》有“骃”,要用简化字。

我主张并且遵守表外字不再类推简化的做法,赞扬《字表》坚持这种精神,以为它符合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纪要》的有关表述:“从长远看汉字不能不简化,但今后对于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的态度,在一个时期内使汉字的形体保持相对的稳定,以利社会应用。”《纪要》说的“一个时期”,各人理解不同,不过总不是三五年,十年八年,现在明显仍处于这“一个时期”。

《字表》研制组负责人王宁主编的《〈通用规范汉字表〉解读》以“对待类推简化的态度”指明表外字不再类推简化。并且列出《字表》新收录的226个类推简化字。我理解,增收226个类推简化字,正是为了表外字不再类推简化。以有限的增加换取不无限类推简化。这样,汉字系统基本是封闭的。8105个规范汉字和传承字(即形体没有改动的固有汉字)形成汉字的整体。而按照继续类推简化的意见,实际是要按照简化字的面貌全面改造汉字,而且汉字系统永远是开放的。

诸如宋吴自牧《梦粱录》的“鷡鲞”,汉贾谊《新书》的“鵩鸟”,清丘逢甲诗的“阳鱎”,《诗经》的“维鷮”等等,是简化字和传承字一起用的例子,现行汉字就是这个状况。这类从繁体字“鳥、魚”等偏旁的字,当然都可以类推简化。比如把“鷡”简化为左“无”右“鸟”等等。如果这样,是全面简化,实际就是全面改造汉字。明显关涉两种汉字观。

我曾举过一些不便类推简化的例子,看来没有必要。以我举过的《诗经》“鸒”为例,完全可以参照“饗-飨”的先例,简化为左“与”右“鸟”。根本在于持什么样的汉字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