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件礼服
我的第一件礼服是怎么来的?我自己也记不清了。必定是某个刚出道的裁缝对我抱有极大的信心,就像《唐璜》里的狄芒许先生[1]一样轻信于人。我只记得在某天上午,我拿到一个包裹。我打开精心折叠的绿色包裹皮,一件全新的礼服突然出现在我面前。那位好心的裁缝到底姓甚名谁?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要知道,在那之后我遇见了许许多多的裁缝,要记清楚他们所有人的姓名和模样绝非易事。我只模模糊糊地记得他长了一脸的大胡子,还有一个思想家的前额,我对这位好心裁缝的记忆便仅限于此了。
不过,我对我的第一件礼服却是记忆犹新。虽然已经过去了二十多年,现在只要我闭上眼,那件礼服还会清晰地浮现在我脑海之中。这第一件礼服已经镌刻在我的记忆之中,无法抹去。看,那做工精致的领口!看,那气派的翻领!看,那优雅的燕尾式后襟!哥哥不愧见过大世面,他看到我目瞪口呆的样子,对我说道:“要想在这世上吃得开,一件晚礼服是必不可少的。”欧内斯特很看重这件晚礼服,他认为我的前程和这件礼服密不可分。
我第一次穿着这件晚礼服现身于公众场合是在奥古斯汀娜·布若昂[2]举办的一次晚宴上。那我是否借助这件晚礼服和这次晚宴飞黄腾达了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我的处女作《女恋人》已经上市销售了。这本书配上玫瑰色的封皮,看上去清新典雅。一些文学评论家开始注意到我的作品,一家名为《官方》的报纸也提到了我的名字。我当时不过十八岁,而我的诗作已经出版,摆在各个店铺销售。我不再是躲在阁楼里的无名小卒,而是个不折不扣的诗人。报纸上的谬赞和谀词让我扬扬自得,我觉得一顶纸做的桂冠已经戴在自己的头上。不过当我走在街上,路人们依然行色匆匆,根本没人抬起眼皮看我一眼。这让我既惊讶又失落。
这时有人向奥古斯汀娜·布若昂提议邀请我参加晚宴。到底是谁提议的?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个“人”无处不在,混迹于人群之中。他或许和你只是泛泛之交,偶尔出现在你家的客厅里。或许你认识他的时间仅有一天,甚至只有短短的几个小时,到最后你连他的名字都记不清了。不过不要小看这个“人”,他是上帝派出的好心使者,他能帮你打开各种场合的大门。这或许也是巴黎交际场的风气吧。
可以想见,我接到请柬时是多么激动啊!我被邀请到奥古斯汀娜·布若昂家参加晚宴!奥古斯汀娜是当时有名的女演员,把莫里哀的喜剧演得出神入化,几乎被捧为舞台上的缪斯女神。后来她又出演了缪塞[3]的戏剧,笑容中更添几分现代的诗意。据说,当奥古斯汀娜还在法兰西大剧院跑龙套的时候,她曾收留过缪塞,缪塞的剧作《路易松》就是在她家中完成的。不管怎么说,当时整个巴黎都对奥古斯汀娜推崇备至,巴黎人还经常引用她的台词和话语。这时奥古斯汀娜已经准备书写自己的作品——婉约动人的《苏珊娜信札》。
我去赴宴当晚,哥哥一边帮我穿上礼服,一边对我说:“你小子运气真好,看着吧,你就要时来运转了。”
九点了,我动身前去赴宴。当时奥古斯汀娜住在拜伦勋爵街,就在香榭丽舍大道的另一端。对于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外省人来说,她的房子小巧精致,带有一种富有诗意的梦幻色彩,宛如小说里描写的温馨居所。紧靠街边有一段小巧的围栏,围栏后边是一个小花园。门前有四级阶梯,阶梯上方还有一个雨棚遮风挡雨。门厅里摆满鲜花,通向一个明亮的客厅。那小花园、那房子、那客厅,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清清楚楚。
不过我倒记不清自己如何走上阶梯,如何走进客厅,如何自我介绍。我只记得当时我站在客厅门外,一个男仆嘟嘟囔囔地报出我的名字,聚集在大厅中的男宾女客对此毫无反应。我只听见一个女宾说道:“好吧,我们又多一个男舞伴了。”看来当晚的舞会男舞伴奇缺,可是我毕竟是一个诗人啊!难道我来这儿只是为了陪女宾们跳舞的?
我惊慌失措,羞愧万分。我躲在人群之中,恨不得立马消失得无影无踪。过了一会儿,另一个大错再次铸成。我长长的头发和阴郁的眼神引起了一些人的注意。他们窃窃私语:“那人是谁?”接着一个人笑着说:“那是瓦拉几亚[4]王子吧。”“对,没错,准是瓦拉几亚王子。”其他人附和道。
看来瓦拉几亚的王子也被邀请参加这次晚宴。我一下子就成了王公显贵,可我心里的沮丧和失落之情实在是难以言表。没有人来打搅我这个“王子”了,我好不容易获得了片刻的安宁。不过这个误打误撞捡来的头衔实在压得我透不过气。他们先把我看成一个跳舞的男伴,现在又当我是个什么王子,到底有没有人读过我的诗作呀?
幸好这时一则惊世骇俗的绯闻在客厅里飞速传播,人们对此津津乐道,再也没人注意我这个冒牌的王子了。女演员本身就很容易引发各种流言蜚语,最引人注目的新闻不是她们的演技和成就,而是她们的恋爱和婚姻。奥古斯汀娜·布若昂每个周三都举行晚宴。在她的客厅里,法国各大剧院和文艺团体的漂亮女演员们齐聚一堂,而金融家、政府官员和记者们蜂拥而至,向这些动人的缪斯们献殷勤,由此生出了许许多多的绯闻韵事和啼笑姻缘。
聪慧的女演员菲克斯小姐长着一对希伯来人的长眼睛,她闪电般地嫁给了一个金融家,之后又不幸死于分娩。菲雅克小姐是一个生性浪漫的天主教徒,她梦想着能快点走上圣坛,通过婚姻捞点好处,比如说能拥有几间位于奥斯曼大道的店铺就很不错。她正严阵以待,整装待发,准备开拓人生的新天地。美丽的艾米莉·杜博瓦小姐生就一副柔弱纤巧的容貌,使她注定只能演天真无邪的少女。她的母亲是个严厉的监护人,整天虎视眈眈地盯着她。即便如此,她也不乏追求者,或许在不久之后她也要步入婚礼的殿堂。雍容华贵、光彩照人的玛德莱娜·布若昂是奥古斯汀娜的姐姐,她并没有急着结婚,而是致力于拆散别人的家庭。据说她在马里奥·尤夏德身上投入了不少时间和金钱,而后者为她写就了名为《费尔米娜》的四幕戏剧。此时聚集在大厅里的人群本来就喜好八卦和绯闻,恋爱和婚姻的话题更是他们的心头所好。这时突然又传出一则绯闻,那情形不亚于在沸腾的油锅里溅入一点火星。“你听说了吗?居斯塔夫·福尔德和法莱丽结婚了!”居斯塔夫·福尔德是某位部长的公子,而法莱丽则是一个魅力四射的女演员。现在这件绯闻韵事已经湮灭在时间的长河之中,再也无人提起。不过当时这件事在巴黎的社交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这对苦命鸳鸯一次又一次地逃往英国,而当时的小报和杂志长篇累牍地报导这件事。铁石心肠的父亲、坠入爱河的儿子和出身卑微的女演员,上演了一出父子对峙、棒打鸳鸯的闹剧。这出无与伦比的爱情悲喜剧最后以一种颇为乏味的方式草草收场。福尔德公子照着马里奥·尤夏德的榜样,写了一部名为《罗马尼公爵夫人》的戏剧,把自己的悲欢离合搬上舞台。法莱丽也出版了一本名为《贞操》的书,在此书淡蓝色的封面上,还印有她的一帧小像。不过当时法莱丽并不敢大大方方地在此书上署名“福尔德夫人”,只是用了一个笔名“居斯塔夫·霍勒”。后来文人雅士们对这则绯闻的热情渐渐冷却,最终无人记起。不过在那天晚上,在奥古斯汀娜家的客厅里,这则绯闻的热度尚未消散,男宾女客们七嘴八舌,各抒己见,没完没了地谈论此事。当晚的男宾大多是政府官员,都站在部长父亲这一边。他们一脸震惊,不住地摇头:“太过分了,实在是太过分了!”“一切都完了,简直毫无尊严!”“皇帝陛下应该出来管管这件事!”“这事有损贵族的身份和父亲的威严!”……而女人们则坚决支持这对逃往伦敦的苦命鸳鸯:“如果他们是真心相爱,那做父亲的为什么不能成全他们呢?”“没错,他的父亲是个部长,可那又怎样?”“难道他还要把这对可怜人抓起来不成?幸好大革命过后,巴士底狱和主教堡垒已经不复存在了!”所有人都争着说话,仿佛一群聒噪的麻雀不停地叽叽喳喳,整个客厅已经化作热闹的海洋。在这嘈杂的人声之中,还夹杂着女主人奥古斯汀娜银铃般的笑声。她的笑声宛如一尾金鲤鱼,在这片人声鼎沸的海洋中欢腾雀跃。奥古斯汀娜体态丰腴,整个人沉浸在欢乐之中,一双略微近视的美目因激动而闪闪发光。
等到大家对这件事的热情渐渐冷却,男男女女开始跳起舞来。我迫不得已,只得上场一展舞技。我跳得糟透了,丝毫没有“王子”的风度和仪态。跳着跳着,音乐声戛然而止,我只得傻呆呆地站在原地。我眼神不好,但当时我却没有戴眼镜。我嫌单片眼镜太过做作,又嫌金边眼镜有损诗人的风度。可现在我只能站在大厅中央,一动也不敢动,生怕一不小心撞到某件家具,又或是一不留神扑到某位女士的胸前。最后,饥饿和干渴占了上风,众人开始朝餐厅走去,而我实在没有那个胆量跟着大伙儿到餐厅去。我打算等到餐厅里空无一人时再去满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在等待的过程中,我挤到一群人之中。当时他们正在谈论政治,而我只好装出一本正经的样子,假装自己非常关心天下大事,对餐厅里的美酒佳肴毫不在意。我心不在焉地听着他们谈论各种政治事件,餐具碰撞的声音和男宾女客的谈笑声不停地传到我的耳朵里,茶的芬芳、酒的醇香和糕点的甜香不停钻进我的鼻孔里。不知过了多久,客人们终于从餐厅里走出来了,音乐再次响起。我鼓起勇气,向餐厅走去。
我走进去,里面果然空无一人。这实在是太好了!只见餐桌上琳琅满目,美食美器堆得像座小山那么高,在摇曳的烛光下熠熠生辉。晶莹透亮的酒杯酒瓶闪闪发光,宛如阳光下的皑皑白雪。我拿起一个纤巧的酒杯,那酒杯犹如花朵一般轻盈脆弱。我小心翼翼地捧着酒杯,生怕一不小心将酒杯捏碎。我正想着喝点什么,可胆怯和腼腆却让我缩手缩脚。我给自己打气:放松点,别紧张,反正又没人看见。我随手拿起一个玻璃瓶,里面装着无色的液体,在烛光下闪烁着钻石般的光芒。或许这是樱桃酒吧。我喜欢樱桃酒,那淡淡的苦味和原野的清香让我想起了森林和田园。我摆出美食家的派头,慢悠悠地斟满一杯,然后优雅地放到自己嘴边……呸!这不过是白开水!我不由自主地做个鬼脸,而餐厅的角落里突然传出一阵笑声,把我吓了一跳。原来一个黑衣男子和一个穿着粉色裙装的女子正躲在餐厅的一角打情骂俏。适才我并没有看到他们,不过他们却被我的傻样逗得哈哈大笑。
我故作镇静,把杯子放回桌上。可我实在是太紧张了,我的手不住打抖。这时我的袖子不知碰到了什么东西,刹那之间,三个杯子一个接一个地跌落在地,摔个粉碎。我不由自主地转过身来,可我礼服的燕尾式后襟又将堆得小山似的餐具和食物扫落在地。只听噼里啪啦一声巨响,感觉就像一座冰山瞬间被撞成碎片。
这天崩地坼的响动惊动了女主人奥古斯汀娜,所幸她和我一样眼神不好,没能看清肇事元凶的样貌。我灰溜溜地逃出餐厅,这个晚上算是毁了!杯子盘子尸横遍地的景象仍深深刻在我的脑海中,让我觉得自己是一个罪大恶极的凶手。我恨不得赶紧离开奥古斯汀娜的家,离开这可怕的“犯罪现场”。
这时突然跳出一个老妇人,死死地拉着我。我胆战心惊,以为自己的恶行已经败露,我的真面目已经被人揭开。这个老妇人是艾米莉·杜博瓦小姐的母亲——那个虎视眈眈的监护人。她对我的“王子”头衔念念不忘,非要我和她的两个女儿跳舞。我编造了各种借口,费了一番口舌,好不容易才挣脱她的魔爪。我正打算脚底抹油速速离开,这时一个面带狡黠微笑的高个子老头又拦住了我的去路。我定睛一看,原来是大名鼎鼎的御医里柯尔,适才我曾和他闲聊了几句。他和其他人一样,误以为我是瓦拉几亚王子。他毕恭毕敬地对我说:“王子殿下,鄙人听闻您在议会旅店下榻。鄙人之陋居就在议会旅店近旁,能否请您稍等一下,和我同车一起返回?”我巴不得马上应承下来。可我转念一想,我连一件大衣都没有,如果里柯尔看到王子殿下没有裘皮大衣,只穿着单薄的晚礼服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他会做何感想?我婉言谢绝了他的好意,心想还是趁早溜走为妙。宁可在大雪迷雾中步行回家,也决不能搭乘里柯尔的马车,否则我这个冒牌王子就要露馅了。
我眼神不好,在门厅里摸索了好一会儿,好不容易摆脱了门帘和挂毯的纠缠,终于摸到了门把手。门厅里的男仆问道:“先生,您不拿上您的大衣吗?”我对他不予理会,匆匆忙忙冲出门外。
当时是凌晨两点,我站在奥古斯汀娜家门前,要回到议会旅店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在空无一人的街上踽踽独行。我腹中空空,浑身冻得发僵。我口袋里有一个破破烂烂的钱包,里面只装着几个小钱。饥饿激发了我的灵感,我想到的不是优美的诗句,而是“到菜市场去!”我常听人说,菜市场里有一个名为“盖德拉”的小餐馆通宵营业,只需要花上三个苏,就能在那里喝上一盘美味的白菜汤。此时我的自尊和傲气已经荡然无存。为了这盘热腾腾的白菜汤,我要与无家可归的流浪汉为伍,到这个不入流的小餐馆去走一遭。我顶着刺骨的寒风,只觉得饥肠辘辘。我记起一个国王曾说过:“一匹马!我的王国换一匹马![5]”而我愿意用瓦拉几亚王子的头衔换取一个暖和的栖身之所和一盘热腾腾的白菜汤。
想到这我打起精神,朝盖德拉小餐馆走去。这个小餐馆位于菜市场的长廊之中,看上去是一个很不入流的就餐场所。在昏暗的灯光下,餐馆里的一切看上去都油腻腻脏兮兮的。后来,当夜生活成为时尚,一些有头有脸的大人物也会跑到类似的地方去消磨时光。他们倚着餐桌,抽着香烟,在吞云吐雾之际大谈文学。可是当时情形并非如此,这类小餐馆也尚无扭捏做作的大人物为它们添彩增光。我走进盖德拉餐馆,四周是发黑的墙壁,熏得人睁不开眼的烟雾扑面而来。顾客们或对着盘子狼吞虎咽,或靠着肮脏的墙壁酣然入睡。他们有的戴着鸭舌帽,有的戴着淡褐色的毡帽——那是市场搬运工的标志;一个穿着粗布罩衫的菜农正坐在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身旁……虽然当时我枵腹难耐,眼前的一幕却让我立即萌生了退意。不过我最终硬着头皮走了进去。我看到顾客里有人的穿着打扮与我相仿,不由得安下心来。原来,在这繁华的巴黎,在这寒冷的冬夜,穿着晚礼服充门面而没有大衣御寒的大有人在。他们也和我一样,想喝上一盘三个苏的白菜汤暖暖身子。
白菜汤还不错,只不过在白菜的甘美之中还夹杂着一缕浓浓的烟味。这家小餐馆或许是怕人偷餐具,叉子和勺子都用小铁链拴在桌子上,这让我很不自在。尽管如此,我还是一口气吞下两盘白菜汤。我觉得肚子里暖烘烘的,心里也踏实多了。我付了账,走出门,继续朝拉丁区走去。
亲爱的读者,你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个诗人在风雪之中竖起衣领,拼命睁着惺忪的睡眼,跌跌撞撞地走回托侬街的议会旅店。奢华晚宴上优雅的男宾女客和菜市场中饥肠辘辘的穷苦人们,在他眼前挥之不去。他终于来到了旅店门前,在马路牙子上磕磕鞋跟,抖抖身上的雪。马路对面是御医里柯尔的宅邸,门前烛火煌煌。一辆气派的马车驶到门前,马车夫大声喊道:“快开门!御医大人回来了!”在巴黎,这种鲜明的对比和反差随处可见。
第二天,哥哥懊恼地对我说:“白白浪费了一个好机会!你被当成什么王子,还没来得及为你的新书做做宣传。不过这没什么,你还要再去一次的。这是所谓的‘答谢拜访’,到时你可以好好弥补一下。”
答谢拜访?答谢什么?难道要为了那杯白开水再去谢谢女主人?这实在是太好笑了。我拖了两个月,最终鼓起勇气,到奥古斯汀娜家进行“答谢拜访”。奥古斯汀娜除了在周三举行正式晚宴,还在周日接待客人。周日下午的待客较为随意,因此我决定在某个星期天前去拜访她。
在巴黎的日间社交活动中,有身份的客人通常在下午三四点之后才会上主人家拜访。我当时只是一个未经世事的少年,如何知晓这种繁文缛节?我想当然地在下午一点就去到奥古斯汀娜家,还生怕自己来迟了。我走进大门,只见一个五六岁的金发男孩,穿着绣花丝绒外套,骑着一匹木马在早春嫩绿的花园中玩耍。他看到我,忍不住说道:“先生,您来得可真早啊!”这真是个有意思的小家伙!我向这个小男孩鞠了一躬,向这金发、木马和绣花外套致意。
我进退两难,只好硬着头皮走上阶梯,穿过门厅,走进客厅。当时奥古斯汀娜正在梳妆打扮,不能见客,我只好在客厅里干等了半个小时。最后奥古斯汀娜终于现身了。她乜斜着眼睛打量了我半天,终于认出了我这个“王子”。为了打破沉默,她说道:“王子殿下,您怎么没去看赛马呀?”什么赛马?我到巴黎之后连一个骑师都没见过!我又羞又愧,心里发堵,脸上发热,恨不能找个地洞钻进去。其时,午后明媚的阳光洒落在地,窗外的小花园散发着早春的气息,和蔼可亲的女主人正对我微笑……这轻松缓和的气氛最终使我安静下来,使我萌生出一股勇气。我痛痛快快地将心里话都说了出来。我用带着南部乡音的话语,把一切都原原本本地告诉她。我告诉她我不是什么王子,跟瓦拉几亚毫不相干;我告诉她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诗人;我告诉她我把白开水当成樱桃酒;我告诉她我在菜市场的奇遇;我告诉她我如何在风雪夜步行回家;我告诉她我腼腆的性情、糟糕的眼神、非凡的梦想和对未来的憧憬……奥古斯汀娜耐心地听着我的故事,忍不住笑得前仰后合。
我正讲得高兴,门铃突然响了起来。奥古斯汀娜说道:“哈!准是那两个骑兵!”
“骑兵?”
“没错,这两个骑兵从夏隆的军营跑到巴黎,有人打发他们来找我。据说这两人的艺术品味很不错呢。”
我站起来,打算告辞离开。
“哦,先别走,”奥古斯汀娜说道。“我们要排演《驴奶》这出戏,我想听听你这个专业人士的意见。来,坐到沙发上,坐到我身边来!”
两个五大三粗、紫色脸庞的汉子走了进来。他们肚皮上的腰带系得紧紧的,脚上都穿着一双笨重的靴子。他们缩手缩脚,不知所措,看上去很不自在。多年以后,其中一个骑兵当真步入了演艺界,成为一名演员。当然,这都是后话了。
我们打开折叠屏风充当布景,表演开始了。我舒舒服服地坐在沙发上,不时点点头,脸上挂着神秘莫测的微笑。奥古斯汀娜低声对我说:“这演技还过得去,只是他们的靴子实在是……我亲爱的诗人,你闻到那靴子的臭味了吗?”
看!最聪慧的女演员正亲亲热热地和我说话呢!想到这我不禁感觉飘飘然,整个人沉浸在欢乐和愉悦之中。
当时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印在我的记忆之中。我认为这是永生难忘的场合,可是其他人并不那么认为。不久前我把自己初涉名利场的故事告诉了沙塞,沙塞又跑去和奥古斯汀娜说了一遍。说实在的,我已经有三十年没见过奥古斯汀娜了。可是奥古斯汀娜煞有介事地说她只读过我的书,从没见过我这个人。无情无义的奥古斯汀娜!对我来说,这是如此难忘的人生经历——碎成一地的杯盏、瓦拉几亚王子、《驴奶》的排演、骑兵笨重的靴子……可是奥古斯汀娜早把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
【注释】
[1]狄芒许先生:莫里哀的剧作《唐璜》里的人物。狄芒许先生是个商人,也是唐璜的债主。唐璜无钱还债,只说了些虚情假意的客套话就把他打发走了。
[2]奥古斯汀娜·布若昂:法国女演员。
[3]缪塞:法国诗人、剧作家。
[4]瓦拉几亚:古国名,即今天的罗马尼亚。
[5]出自莎士比亚的戏剧《理查三世》,此语为理查三世即将战死前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