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10 “大游戏”
10 “大游戏”

大人,您的雄鹰已经长大。

它不是幼鹰,已臻于成熟,

在被我们抓住之前已经捕猎杀生。

它能在空中自由翱翔,

落地栖息时总是停在我的手臂上。

如果我能做主,

我会让它与训练有素的猎鹰一同展翅。

它羽翼丰满,神采飞扬,

它矫健勇敢,饱经风霜。

请顺从天意,让它在苍穹之中展翅翱翔。

它必定会所向披靡,无人能挡。

——守望者高尔之歌

勒甘大人嘴上不说,心里却是赞同麦哈布的。由此看来情势对基姆非常有利。现在基姆不会像以前一样悄无声息地离开勒克瑙。如果他能写封信提前告知麦哈布,他会去到麦哈布的营地,在马贩子的监督之下换装。基姆随身带着一个测绘文具盒,里面装些绘制地图用的颜料。假如这个文具盒能开口说话,它说出的故事定会让基姆立即被赶出校门。

基姆因数学成绩优异获得奖励的那个学期结束之后,他度过了一个开心的暑假。他与麦哈布同行,一直去到富庶美丽的孟买。当时麦哈布弄来了一批拉车负重的马,装满了三个火车车厢。基姆从另一个马贩子阿卜杜尔·拉海姆的手下那里听说,和喀布尔马相比,捣鼓阿拉伯马更能赚钱,于是他便提议乘坐一艘单桅帆船穿越印度洋到波斯湾去买阿拉伯马,麦哈布差点就被他说动了。

后来麦哈布和几个去过麦加朝圣的教友参加了一场盛宴,基姆还有幸列席其间。之后他们从卡拉奇出发,登上一艘沿岸行驶的汽轮。基姆坐在前舱口,第一次尝到了晕船的滋味。当时他觉得自己肯定是中了毒。这时他想起胖绅士给他的槟榔盒子——在孟买的时候他还往里添了点药,可即使是这件宝物也没法让他好过些。后来麦哈布又跑到奎达打理马匹生意,还顺便让基姆去跑趟差事。

基姆跑去当了四天的帮厨小工,他的主人家是一个管军需的胖士官。胖士官有一本仿羊皮纸账册,从表面上看,里面记录的都是牛和骆驼的销售情况。在一个炎热的夜晚,基姆把这本账册偷出来,躲在茅厕后头,借着淡淡的月光抄了一遍,然后再把账册放回原处。之后基姆把抄件藏在胸前,连工钱都没要,连夜辞工离开了这户人家。过后他跑到六英里外和麦哈布会合。

虽然基姆没要工钱,可最后还是得到了奖赏。他跑这趟差事挣来的钱不仅够自己花销,还略有富余。麦哈布对他说:“那个士官不过是条小鱼。他既为政府办事,又为自己挣钱。当然,这也无可厚非。我们要等待机会,把后面的大鱼抓住。”

“我直接把账本偷出来不就行了吗?何必这么麻烦?”基姆问。

“这样一来就会打草惊蛇了。他会向上峰报告,我们也没法截住从奎达运往北方的那批新型枪械。这是一场大游戏,我们每个人都看不清全貌,只能看到一星半点。”

基姆听了这话,只是“哦”了一声,不再言语。

暑假过完了,基姆又回到学校。而圣诞假期基姆是和勒甘大人一起度过的。当年贾科山区下了大雪,山上道路的积雪有四英尺深。那个印度小孩已经回家成亲去了。基姆真正可以随意玩乐的时间只有十天。除了这十天之外,基姆大部分时间都待在勒甘的小店里,对着熊熊燃烧的炉火,帮勒甘大人穿珍珠。

勒甘大人还让基姆整章整章地背诵《古兰经》。到最后基姆已经熟记于心,张口就来。此外,勒甘还让基姆熟悉本地药物的属性和用途,向他传授了与药物相配的咒语。他还告诉基姆如何保持身体健康,如何避免发热发烧;他向基姆介绍了跑差事时可能染上的各种常见病,还告诉他该如何应对。到了晚上,勒甘大人便在羊皮纸上画符咒。他画出复杂的五角星,再用奇异的笔法在边边角角写上神灵魔怪的名字。在返校的前一周,克莱顿上校给基姆寄来一份试卷,里面全是与测量工具和测量角度相关的题目。当然,这便是不折不扣的作弊了。

又过了一个学期,暑假到了,基姆再次和麦哈布一起出游。他和麦哈布骑着骆驼,穿过沙漠,去到神秘的比卡内尔。比卡内尔是一个独立邦的首都,处在蛮荒之中,四面筑有城墙。那里的井深达四百英尺,骆驼的尸骨散落在井边。在基姆看来,这次旅行没什么趣味,在穿过沙漠的时候他觉得自己就要渴死了。此外,克莱顿上校还交给他一项任务——绘制一张比卡内尔的地图。

虽然基姆认为上校此举有违他们之间关于假期的约定,但他还是要着手去做。当时基姆的身份是一个穆斯林马童,偶尔给麦哈布装装烟斗,清理烟灰,像他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拿着测量杆和测距链四处乱跑呢?于是他只好借助念珠来进行丈量,偶尔也用罗盘来确定一下方向。不过干这事总得等到天黑之后。等到夜幕降临,骆驼也吃饱了草秣,这时基姆就可以开始干活了。最后他借助测绘文具盒里的颜料和三支画笔,用黄色、褐色和胭脂红绘制了一幅地图。与同时期的贾沙梅尔地图相比,基姆的这张比卡内尔地图也算很不错了。

麦哈布对基姆此次行动十分满意,他还让基姆写份报告。基姆从麦哈布的宝贝马鞍下面掏摸出一本大账本,动手写报告。

“你要把看到的、了解到的和想到的东西一样不落地写进去。”麦哈布说,“假设总司令亲自带兵来偷袭这个城市,你觉得他想看到什么样的报告?”

“假设他带多少兵来呢?”基姆问。

“假设他带五万大军来吧。”

“把五万人带到这里?那实在是太蠢了!沙漠里的水源这么少,即使是只有一千人的军队也很难解决喝水的问题呀,还没等摸到城墙边就渴死了。”

“你把这点也写进去……还要记下城墙的每一条裂缝,生火用的柴火从什么地方运来,还有藩王邦主的脾气秉性如何……好了,我会一直待在这儿,直到我把这批马卖光为止。你就给我管账。我在城门旁租了一间房……别担心,这间房的门锁很牢靠。”

报告是用圣芳济学校特有的草书体书写的,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份报告和这张三色地图一直保留着,直到几年前一个粗心的档案管理员在归档的时候把这两样东西与E.23的第二次阿富汗地区报告混放在一处。如果现在再把地图和报告拿出来,那上面的铅笔字迹早已模糊不清了。

在他们踏上归途的第二天,满头大汗的基姆在油灯下把报告逐字逐句地翻译给麦哈布听。

麦哈布听完之后便开始翻弄一个带花斑点的鞍囊:“你这回的任务完成得很出色,应该得到奖赏。你的地图和报告肯定能为你赢得一套新行头。看,我都准备好了。”

说着他从鞍囊里拿出一套新行头,所有服饰一应俱全。麦哈布郑重其事地把所有东西一一摆在基姆面前:一顶白沙瓦式帽子,那帽子是圆锥形的,上面还有金线绣的花;一块缀着金流苏的包头布;一件德里式绣花马甲;一件佩有右襟扣的乳白色衬衫,穿在身上宽松飘逸;一条佩有丝质松紧带的绿色宽脚裤;最后还有一双俄罗斯的软皮鞋,尖尖的鞋头向上翘,那味道好闻极了。

“如果我像阿富汗的头领那么有财有势,我就让你装上一口大金牙。”麦哈布笑着说。“话说回来,总有一天我们会见到那头领的……嗯,不错……周三早上换上新装是最吉利的,不过……”麦哈布一本正经地继续说道,“我们还得提防世上的坏人呀,因此我给你准备了这个!”

能穿上新衣服基姆已经很高兴了。这时麦哈布锦上添花,又拿出一件宝贝,让基姆欣喜若狂。那是一支镀镍的点四五自动退弹左轮手枪,枪把上镶着珍珠母。

“我本来想给你一支口径更小的枪,”马贩子说,“不过我转念一想,上头发的子弹配这种枪才合适。这种枪的子弹很容易弄到,过了边境就更不用愁了……你穿好衣服了吧?站起来给我瞧瞧!”他拍拍基姆的肩膀,“好小子!希望你永远精力充沛,不知疲倦!看哪!有多少姑娘会对你暗送秋波,有多少姑娘会为你流泪心碎呀!”

基姆转过身,踮起脚尖伸展一下腰肢,然后又下意识地摸摸脸上刚长出来的髭须。他一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他向麦哈布弯腰屈膝,准备给他行个大礼。这时麦哈布一把拦住他,还给他一个热情的拥抱:“好小子,我们之间就不用谢来谢去的了……这把手枪还不错吧?只要扣动扳机,就能连续射出六发子弹。你要把这支枪贴身放着,这样可以防止枪支生锈。千万别到处乱放。苍天在上,总有一天你能用这支枪取人性命!”

听到这话基姆一脸沮丧:“唉……洋人杀人是要进监狱上绞架的。”

“你这话也没错,”麦哈布说,“不过只要你走出边境线,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那边的人更聪明更识趣……好了,把这支枪放好吧,不过别忘了给它装上子弹……没装子弹的枪就是废物一件。”

“我回学校的时候还要把它还给你,你能帮我代为保管吗?学校不许学生带枪。”

“小子,这所学堂真是让我烦透了,”麦哈布说,“他们让你白白浪费自己一生中最好的时光,又教不了什么有用的东西。有些东西是要在闯荡江湖的时候才学得到的。哼!洋人犯蠢真是无药可医!别担心,说不定你那份出色的报告能为你赢得更多的自由。再说了,现在我们的确很缺人手。”

基姆和麦哈布一行人闭紧嘴唇,咬紧牙关,顶着扑面而来的风沙,穿过盐碱沙漠前往焦特普尔。在焦特普尔,麦哈布和他那英俊的侄子哈比·尤拉买卖马匹,生意很红火。而垂头丧气的基姆只得钻进一列火车的二等车厢返回圣芳济学校。这段时间基姆又长高了,学校的制服显得又窄又小。

三周之后,克莱顿上校走进勒甘的小店。他假装是一个寻常主顾,为了购买西藏的降妖宝剑而来。麦哈布也在店里,他大着胆子和上校据理力争,而勒甘大人也支持麦哈布。

“小马驹已经长大了,他已经适应了鞍具辔头,也练过步法了。”麦哈布说,“如果继续让他蒙在鼓里,不让他上场跑一跑,他的性子就会变野,以后会更难控制。听我的话吧,松开缰绳,让他遛一遛。再说了,我们也需要他。”

“可是他年纪还太小,还不到十六岁……”

“我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杀过人养过孩子啦!”马贩子回了一句。

“你这个死不悔改的老顽固!”说着克莱顿上校转向勒甘。勒甘大人点点头,对麦哈布的意见表示赞同。

“我早就想用他了,”勒甘说,“年纪越小越好。我让孩子替我照管最值钱的珠宝就是这个道理。你把他送到我这儿来,让我检验这件‘珠宝’是否有瑕疵。我用各种方法考验他。他是唯一一个不受幻术迷惑的人。”

“你用什么施的幻术?是水晶球还是墨水池?”麦哈布问。

“都不是,是用我的这双手,像他那样的情形我从没遇见过。上校,我知道你心里以为用幻术操纵他人是荒诞不经的,可是他竟可以不为所惑,那就说明他心志坚定。再说了,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了。这段时间我又教了他很多东西。上校,我觉得你现在是在糟蹋他的才华。”

“嗯……你说的或许不错,”上校说,“可是现在调查处并没有什么差事适合他呀。”

“就让他跑一跑遛一遛吧,”麦哈布插话了,“谁还指望着小马驹一上场就拉大车呢?我们对出生不久的骆驼仔也是这么做的,让它们跑几趟碰碰运气。让他跟着我的商队吧,我可以亲自带他上路,不过……”

恹恹欲睡的勒甘垂下染成蓝色的眼睑,用异常温和的语气说:“现在南边有趟差事,或许他能派上大用场。”

“那可不行,那件事现在正由E.23负责。”上校说,“再说了,他也不会说当地土话。”

“用不着,只要告诉他那些信件的形状和气味,他就能给我们弄回来。”勒甘依然固执己见。

“不行,那件事得由成年人负责。”上校说。

他们谈论的是一件蹊跷的事。此事牵涉到两个人:其中之一是自以为能代表全世界穆斯林最高权威的宗教人士,另一个是某个番邦的年轻王子。那位年轻王子曾因在英国人的管辖区强抢民女而被记录在案。这两人之间存在着书信往来。在英国殖民政府看来,这些书信不仅违法,还极具煽动性。宗教人士态度强硬,傲气十足;那位年轻王子虽然因特权被削减而郁郁不欢,可他并不想继续维持这种书信往来,生怕会惹祸上身。现在的任务就是拿到这些信件,E.23正在执行此项任务。据他报告,在此之前其中一封信已经弄到手了,可是经手人最后却横尸路旁,尸体上穿着阿拉伯商人的服饰。

这些细节过于敏感,还有一些细节不宜公开。想到这麦哈布和克莱顿上校不约而同地摇摇头。

“那就让他跟着红喇嘛跑一跑吧。”麦哈布不情不愿地挤出这么一句话,“他和那喇嘛感情很深。再说了,他还可以顺便练习一下借助念珠数步子。”

“我和那个喇嘛打过几次交道,跟他通过几回信。”想到这上校不由得暗自发笑,“现在那喇嘛跑哪儿去了?”

“还和以前一样到处乱跑。这三年来他四处乱逛,说要找一条什么济世河……哼!真主诅咒所有异教……”麦哈布硬生生截住话头。他接着说,“有时他跑累了会在特丹卡寺或菩提伽耶落脚,然后他就跑到那所学堂去探望小马驹。我们都知道,那孩子为此还受过几次罚。那个老喇嘛疯疯傻傻的,不过脾气还好。我见过他,赫里也和他打过交道。这三年来我们一直盯着他。红喇嘛在印度并不常见,要盯着他是很容易的。”

“受过点英式教育的印度绅士都是很奇怪的。”勒甘大人若有所思地说,“你知道赫里真心想要的是什么吗?他想在人种学研究方面有所建树,然后借此挤进英国皇家学院。麦哈布和那孩子曾告诉我不少关于那个喇嘛的事,我把这些都告诉了赫里。结果他亲自跑到贝那拉斯去会会那个喇嘛,说不定连旅费都是他自己掏的。”

“这可不好说。”上校只说了一句。实际上旅费正是上校本人出的,他想让赫里去探探喇嘛的底细。

勒甘大人接着说:“这几年里赫里和喇嘛见过几次面,向他打听关于藏传佛教和西藏跳神仪式的事,还问了些符咒和法术方面的问题。他干吗不直接来问我呢?这些事我早在几年前就弄清楚了。我觉得赫里太老了,不适合继续闯荡。他似乎更喜欢搜集风土人情方面的信息,他想成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

“赫里对这个孩子的印象还不错吧?”

“对,他也觉得这孩子很不错。有好几次他到我的小店来,我们开开心心地消磨整个晚上……我认为,如果让这孩子跟着赫里去搞什么人种学研究,那实在是糟蹋了他的才华。”

“如果只是让这孩子去体验一下也算不上糟蹋。”上校转向麦哈布,“麦哈布,你怎么看?让这孩子跟着喇嘛跑上半年吧,然后我们再做决定。这半年就算让他长长见识积累经验吧。”

“见识和经验他都不缺。”麦哈布说,“上校老爷,他已经如鱼得水,轻车熟路了。不过不管怎么说,先把他从学堂里放出来总是好的。”

“好吧,好吧。”克莱顿上校既像是和面前两人说话,又像是自言自语,“他可以和那喇嘛云游半年,如果赫里能时时照看着他就更好了。赫里和麦哈布不同,不会让这孩子身陷险境……哈!真奇怪!赫里竟然想成为皇家学会会员!不过这也是人之常情,他在人种学方面做的工作的确很不错。”

克莱顿上校一直待在英国印度事务调查处,无论有多少发财和晋升的机会都不能让他动心。但在内心深处,他有自己的理想。他希望某天能赢得“英国皇家学会会员”这一头衔。他知道,有些荣誉可以凭借才智机巧和友人相助来获得,可是只有穷其一生写下皇皇巨著才有可能挤进皇家学会。这些年来,上校就亚洲的邪教巫术和奇异风俗写下不少文章,寄到皇家学院。这类研究工作无比枯燥,十个人里有九个人会中途打退堂鼓,无法坚持到最后。而克莱顿上校恰恰是这留下来的唯一一个。进入皇家学会是他的理想。他想象中的皇家学院是位于伦敦的一栋房子,舒适惬意的气氛洋溢其中。在会议室里挤满了银发秃顶的老先生,远离军队和战争。一大堆奇形怪状的物件环绕在他们周围:有光学仪器、冻土层的珍稀植物、电动飞行测量仪、能把蚊子眼球切割成超薄切片的精密仪器……他多想成为其中一员啊!按理说,皇家地理学会本应对上校更有吸引力,可成年人有时就像孩子,会一时兴起定下自己的目标和理想。一丝笑容浮现在上校的脸上:赫里竟然也有如此远大的理想!他对赫里的评价陡然升高了不少。

上校放下手中的匕首,抬头看向麦哈布。麦哈布立刻明白了他的心思。

“我们什么时候能把小马驹从马厩里放出来?”马贩子问。

“我现在就可以下令让他离校,可是之后他会做什么呢?我从不插手培训下线这种事。”上校说。

“他可以和我待在一起,”麦哈布说,“我和勒甘大人会领他上路的。”

“好吧,接下来的半年就让他随意闯荡一番……不过谁当他的担保人?”

“如果你担心的是泄密的话,”勒甘大人微微点头,“我觉得他是不会随口乱说的。”

“可他毕竟还是个孩子。”

“说得没错,可是首先他无密可泄;其次,他也知道胡乱说话的后果,”勒甘说,“而且他很喜欢麦哈布,和我也有一点点感情。”

“他有钱挣吗?”务实的马贩子立马问道。

“只有饮食津贴,每个月二十卢比。”

这类间谍工作的经费少得可怜,但好处就是不用担心有人查账。掌管财务的工作人员既不会索要各种花销的凭证,也不会检查近期的明细账目。听到上校的回答,见钱眼开的麦哈布两眼放光,甚至连不动声色的勒甘大人也稍有触动。不过勒甘大人想到的不是金钱,而是随之而来的荣耀。这场“大游戏”在印度各处进行,昼夜不息,永无休止。E.23便是勒甘的学生。之前他不过是个来自东北地区的乡下小子,莽莽撞撞,懵懵懂懂,满口瞎话。经过勒甘的调教他已经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才。基姆一旦成为其中一员定会有出色的表现,而勒甘作为导师也能赢得头头们的赞誉。

勒甘和麦哈布都为基姆感到高兴,可是他们的喜悦之情和基姆的狂喜相比根本不值一提。那天圣芳济学校的校长把基姆叫去,把上校的决定告诉他。

校长对他说:“奥哈拉,据我理解,克莱顿上校在运河管理处为你谋到一个测绘员助理的职位。当然,这与你在数学方面的优异成绩也有关系。你刚年满十六就得到这样的职位,实在是一大幸事。不过刚开始时你还只是临时工,等你通过了秋季的测试才能成为正式工。你不要以为走出校门就是去吃喝玩乐,也不要以为你已经在社会上站稳脚跟。离校之后你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果你能顺利地转成正式工,就能一步一步地往上升,最后能挣到每月四百五十卢比的薪水……”

校长苦口婆心地讲了一通,给予基姆许多关于行为、生活方式和道德的忠告。比他年龄大的高年级学生得知此事之后,久久不愿进到宿舍去,而是留在外面议论纷纷。他们说这件事是任人唯亲和贪污腐化的集中体现——这种话也只有印英混血儿才能说得出口。其中一个名为卡扎莱特的学生尤为放肆。他父亲不过是在丘纳尔靠政府津贴过活的人,可是这小子竟敢很露骨地说克莱顿上校之所以那么关心基姆,是因为基姆正是他的私生子。对于这些流言蜚语,基姆并没有反唇相讥,他甚至懒得搭理这群人。他满脑子想的是即将到来的无穷乐趣,还有麦哈布昨天寄来的一封信。那封信是用整洁的英语写就的,信里邀他下午在城里一处臭名昭著的场所会面。如果学校里的教员知道他要去哪儿,必定会被吓得汗毛直竖。

当天傍晚基姆在勒克瑙火车站和麦哈布会合。他靠着车站的行李过磅秤对麦哈布说:“我真担心这只是美梦一场……说不定这都不是真的,不过是和我开开玩笑……麦哈布老爹,我当真可以离开学校了?”

麦哈布两眼放光,打个响指,表示这一切都是真的,基姆并不是在做梦。

“那我现在能带上那把枪吗?”基姆问。

“别着急,孩子,”麦哈布说,“你可以撒丫子跑上半年。为了你这事,我在上校老爷跟前求了很久……还有,你每个月能挣二十卢比。老喇嘛也知道你要过去找他。”

“老爹,我会连续三个月从自己的薪水里分点钱给你,就算是给你的回报,”基姆一脸严肃地说,“每个月我要给你两卢比……不过现在要紧的是换下这身衣服。”他扯扯腿上的薄亚麻布长裤,拽拽脖子上的硬领。“我随身带的东西已经备好了,我的行李箱也送到勒甘大人那儿去了。”

“勒甘大人向你问好。”

“勒甘大人是个聪明人,”基姆说,“不过你准备去干吗呢?”

“我还能干吗?”麦哈布说,“我自然还是回到北边去,去参加‘大游戏’。我再问你一次:你当真打算跟着那个红喇嘛跑上半年?”

“别忘了,这三年来他一直为我付学费,是他造就了今天的我。当然,他在三年前也不能预见今天这一切。”

“如果我这笨脑瓜能预见今天这一切,我也会为你付学费的。”麦哈布嘟囔道,“好了,天黑了,路灯也亮了,我们走吧。别担心,市场上没人能认出你的。现在我们到海妮花那儿去一趟。”

一路上麦哈布絮絮叨叨地给了基姆很多忠告。他主要讲的是藩王邦主如何毁在海妮花这类人手里,基姆听了颇为惊诧。

“我还记得有人说过:‘宁愿信任一条蛇,不要信任一个妓女;宁愿信任一个妓女,也不要信任一个帕坦人。’”麦哈布阴阳怪气地说,“这话如果除去帕坦人那半句,说得还是不错的——我本人就是帕坦人嘛!这话要放在‘大游戏’中更是千真万确。很多计划就毁在女人手里,还有许多人因为女人而丧命呢!比如说有这么一次……”接着麦哈布详尽地讲了一个颇为血腥的故事。

“那我们为什么还要……”基姆生生把后半句话咽了回去。这时两人已经绕到阿齐姆·尤拉开的烟草铺后头,站在一个脏兮兮的楼梯口前。嘈杂的人声不断从这片棚户区传出,当地人都把此处叫作“鸟笼”。

两人上了楼,走进一间阴沉沉暖烘烘的房间。房间里凌乱地摆放着肮脏的坐垫和冒着烟的水烟筒,四处洋溢着腐臭烟草的味道。房间的一角躺着一个胖得不成型的女人。她穿着绿纱裙,眉毛上、鼻子上、耳朵上、脖子上、手腕上、手臂上、腰上、脚踝上……都佩戴着珠宝首饰。这些本地式样的珠宝沉甸甸的,那女人只要稍稍一动弹,就像一堆铜锅锡罐相互碰撞,铿锵作响。房间的门上挂着门帘,外面还有个阳台。一只瘦巴巴的猫躲在阳台上,饿得喵喵直叫。

茫然若失的基姆在门前停住了脚步。胖女人嘴上叼着根烟,懒洋洋地问道:“麦哈布,这是一个新人吧?嗯,不错!老天在上,神佛作证,这真是块好材料!”这类女人说话时总喜欢指天誓日,满嘴说的都是神灵鬼怪,海妮花当然也不例外。

“我要说这与马匹生意相关,你信不信呢?”麦哈布笑着问基姆。

“别扯了,你这话我打小就听熟了。”基姆说着在亮处蹲下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是为了保护你。还有,今晚上我们要让你换换肤色。这段时间你成天待在室内,白得跟杏仁似的。海妮花有个秘方,她的染料很牢靠,用不着天天涂。我们还要给你施点护身法术,这样你四处闯荡的时候就有神灵护体了。我的儿,这就是我给你的礼物……好了,把你身上的金属物件掏出来归置好。海妮花,做好准备。”

基姆把旅行时的随身物件掏出来:指南针、测绘文具盒和胖绅士给他的药盒——最近他刚往药盒里添了点药。按照他孩子气的想法,这些可都是他的无价之宝。

海妮花慢慢地爬起来。她走动的时候伸出手在身边摸索,这时基姆才发现她是个瞎子。“没错,”她说,“这个帕坦人说的都是实话。用了我的染料,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都不会掉色。我还能把神灵魔怪召唤来,让他们保护你。”说罢她走进里屋。

“一个人在外面闯荡的时候,如果染上脓疱或麻风病就麻烦了。”麦哈布说,“以前你跟着我,一切有我照看着。再说了,帕坦人的皮肤还不错,不会轻易染上这种病。以后可就不一样了……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看来你这段时间真是长白了……别担心,反正她也看不见。”这时海妮花从里屋走出来,手里拿着一个锡腊碗。麦哈布把碗接了过去。

碗里装着黏稠的蓝色液体。基姆用棉布蘸点染料,在手背上试了一下。他这番举动让海妮花察觉了。她忙叫道:“不,不!不是这么用的!还要配上点法术才成。我要召唤神灵,让你在旅途中不受侵扰。染色只是最末的一步。”

“是巫术吗?”基姆颇为吃惊。海妮花那双空洞无神的眼睛让他很不自在。这时麦哈布捏住他的脖子,把他的脑袋往下摁,他的鼻子几乎碰到了地板。

麦哈布说:“别作声!小子,我们不会害你的。我是你的担保人。”

基姆看不到那女人在做什么,只听到她身上的首饰叮当作响。他感觉有人在这昏暗的房间里划亮一根火柴,接着他听到香料燃烧时的嗞嗞声。不一会儿,一股浓烟在房间里弥漫,只觉浓香扑鼻,让人昏昏欲睡。基姆的脑袋越来越沉,迷糊中他听到海妮花在召唤魔怪:这些魔怪有的专门盘踞在街市和歇脚处,扰乱行路人的心智;有的隐入寺庙之中,藏在信徒的鞋子里,不让人们安心做祷告;有的专门散布谣言和恐慌……基姆只听到海妮花的声音忽远忽近,还有一根软绵绵的手指不时戳戳他,让他汗毛直竖。麦哈布一直摁着他的脖子,不让他动弹。最后基姆终于放弃了。他长舒一口气,昏睡过去。

“这小子真牛!看他挣扎得多厉害!”麦哈布似乎沉不住气了,“如果我们没有用麻药的话,他肯定不会乖乖就范。这大概都是他的白人血统在作祟。”他又对海妮花说:“继续继续!让他得到完完全全的保护。”

“众魔怪听我号令!得令者速速显灵!”海妮花不停地念咒,她的一双眇目看向西边。昏暗的房间里充斥着喃喃的咒语声和呼吸声。

房间外的阳台上突然出现一个肥硕笨重的身影。那人抬起圆滚滚的脑袋,不安地咳嗽两声。原来赫里一直躲在阳台上。

赫里用英语说:“别怕,孩子。这不过是腹语术,但我们也不好打断她……我知道你肯定不好受,不过像我们这种有识之士是不会害怕这种法术的。”

“……我要让他们统统毁于一旦!先知呀,暂且容忍这些胆敢质疑的人吧!让他们一边凉快去!”海妮花把脸转向北边,手忙脚乱地继续施法。这时几个声音似乎从天花板上传来,与海妮花一问一答。

赫里坐回窗台上继续做笔记,可是他的一双手在不停颤抖。海妮花仿佛打了鸡血,不停地上蹿下跳。基姆一动不动地瘫在地板上,海妮花在他脑袋旁盘腿坐下,肥胖的身躯不停摇来晃去。她遵循远古流传下来的跳神仪式,一个接一个地召唤神灵魔怪,命令他们不可为难基姆。

“掌握一切秘密的魔怪神灵,速速显灵!”海妮花大叫一声。不久之后几个诡异的声音呼啸而来,回应她的呼唤。海妮花开始和“神灵魔怪”交谈。

赫里盯着海妮花颤抖痉挛的喉头:“我想问……这种仪式不会伤害这孩子吧?那孩子不会被她害死吧?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我可不想到法庭上作证……还有,刚才她最后召唤的那个魔怪……叫什么名字来着?”

“叫‘装腔作势的假洋鬼子’。”麦哈布用土话揶揄道,“我觉得印度的魔怪没什么可怕的,但伊比里斯之子就不同了。他们有好有坏,不过他们都不喜欢问东问西的人。”

“你这是在赶我走啰?”赫里作势要站起来,“这些当然都是非物质现象,斯宾塞曾经说过……”

这时海妮花的跳神仪式已经接近尾声。这种仪式进行到最后总是一个样:在一通鬼哭狼嚎之后,跳神者口吐白沫倒在地上。海妮花一动不动地躺在基姆身边,那些诡异的声音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大功告成!海妮花真不愧是个法力高强的神婆,现在这孩子有神灵护体了。赫里,帮我把她拖到一边去……别害怕。”麦哈布说。

“怕……怕什么?我为什么要害怕不存在的东西?”赫里口里说着英语,为自己壮胆。说起来也实在可笑:在内心深处,赫里相信黑暗魔法真实存在,可他又要为皇家学院搜集印度民俗文化方面的素材;他满怀轻蔑地对巫术进行研究,可心里却隐隐有几分恐惧。

麦哈布咯咯一笑。他也曾和赫里跑过差事,深知此人的性情。“现在我们给这孩子换换肤色……”麦哈布说,“如果空中那些神灵魔怪有耳朵的话,他们已经听见海妮花的召唤了,这孩子也能得到他们的护佑。我呢,我也是一个……叫什么来着?一个自由思想者。不过我想,无论是女人也好马也好神怪也好,如果他们有弱点可以让人下手,为什么不攻其不备呢?干吗要自找麻烦?赫里,你要好好照看这孩子,让他去闯一闯,不过小心别让红喇嘛把他拐跑了。我要去打理马匹生意了。”

“好吧,”赫里说,“不过看看他现在这副模样……还真好笑!”

公鸡叫第三遍的时候,基姆醒了过来。他感觉自己好像沉睡了千万年。鼾声如雷的海妮花躺在角落里,而麦哈布早已不见踪影。

“我希望你没有被吓破胆,”基姆听到身旁传来一个油滑的声音,“我一直监视着整个过程。从人种学的角度来看,这种仪式的确很有趣。这是最上乘的跳神仪式了。”

基姆看着笑眯眯的赫里,只是“哦”了一声。

“我很荣幸能从勒甘大人那儿带来目前你所需的行头。一般来说,为下属带这种破烂并非我份内之事。不过呢……”赫里咯咯一笑,“卷宗对你的情况已另做说明,我就为你破一次例。希望勒甘大人能记住我所做的好事。”

基姆打个哈欠,伸个懒腰。他想到又能穿上宽松的衣服了,心里很是高兴。

赫里把一套散发着北方气息的粗呢衣物摆在他面前。“这是什么?”基姆很好奇。

“这套不起眼的行头是藏传佛教低等弟子的服饰,所有东西一应俱全。”说完赫里晃着肥硕的身躯,走到阳台上,端起一个粗陶水罐开始刷牙,“我知道,这不是那位老先生所处教派的服饰,而是属于其中一个分支教派,不过也算是八九不离十了。我曾就这一题目写了些文章,投给《亚洲评论季刊》,可惜都被退回来了。说来也怪,那位老人家并不是一个狂热的宗教主义者……当然这也不是特例……”

“你认识他吗?”基姆问。

赫里举起手,示意基姆暂时别作声。他是一个有教养的孟加拉人,在刷牙盥洗的时候要遵循种种繁文缛节。刷完牙后他又用英文背诵了一段祷词,再往自己嘴里放一撮蒌叶。

之后赫里才回答基姆的问题:“没错,我认识他。在贝那拉斯和菩提伽耶我曾和他会过几次面,和他讨论宗教问题和恶魔崇拜问题。他和我一样,是个彻头彻尾的不可知论者。”

角落里的海妮花动了一下,吓得赫里赶紧跳到一旁。房间里摆着一个通体黝黑的铜香炉,在熹微的晨光中更显黯淡。赫里搓搓铜香炉上的积垢,在自己脸上画上两条对称的黑线。

“你怎么了?你家里刚死了人吗?”基姆用土话问他。

“不是。不过这神婆或许有法力,她只要看我一眼,就能给我下毒咒。”

“你现在打算做什么?”基姆又问。

“你不是要到贝那拉斯去吗?我送送你,顺便再和你讲讲我们这类人的事。”

“对,我要上那儿去。火车什么时候出发?”基姆站起来,环顾这间陋室。清晨的阳光钻了进来,在地板上悄悄地挪移。基姆看看海妮花那张蜡黄的脸,“我们要付钱给这个神婆吗?”

“不用。之前她召唤听从她号令的魔怪,吓唬其他魔怪,让它们离你远远的……是麦哈布让她这么做的。”接着赫里又改用英语说,“麦哈布真是太守旧了,居然沉溺于这种迷信之中。这不过是腹语术——用肚子说话而已,对吧?”

基姆想到海妮花召唤来的魔怪有可能还在附近游荡,下意识地打个响指,把想象中的魔怪赶走。赫里看到了,忍不住咯咯一笑。基姆明白,麦哈布是不会在意什么魔怪的。

太阳越升越高,臃肿肥大的阴影从海妮花身下钻出来。基姆小心翼翼地朝门口走去,避开海妮花的影子。刚做完法的巫师还存留着几分法力,如果不小心踩到他们的影子,他们就能借此抓住冒犯者的灵魂。

基姆和赫里来到户外,早晨清新的空气扑面而来。赫里对他说:“现在你要好好听着:在你刚经历的这种仪式中,其中一项就是给我们的人戴上护身符。现在你自己看一下脖子上挂着的银质护身符。那玩意很小,也很廉价。那是我们的标志,明白吗?”

基姆摸摸自己的脖子,“看到了,这不过是给人壮胆的玩意。”

“那是海妮花专门为我们这类人做的,要两卢比十二安纳一个。这不过是驱魔仪式的一部分而已。那玩意看上去很普通,和其他护身符没什么两样。不过注意,这种护身符上面有黑色珐琅,里面藏有一张纸条,纸条上写满本地圣人的名字和诸如此类的东西……如果你看到这样的护身符,就知道那是出自海妮花之手,是她专门为我们这群人做的。为了避免海妮花一时大意没有加上这样的标识,也为了让这种护身符更具独一无二的特性,我们在跑差事之前还会往里面放上一颗绿松石。那不是普通的绿松石,只有从勒甘大人那儿才能弄到。这整套玩意都是我想出来的。当然,这不合规范,不过对于四处闯荡的下级人员来说用处就大了去了。克莱顿上校对此并不知情,他毕竟是个欧洲人嘛……记住,护身符里有一张纸,纸上写着圣人的名字,纸里包着绿松石……好了,顺着这条路走就能去到火车站了……假设有一天你跟着喇嘛,或是跟着我,或是跟着麦哈布。假设我们陷入绝境……哎,老实说,我是一个胆小如鼠的人,不过我曾无数次身处险境之中……在这种情况下,记住这句话:‘我是符咒之子。’记住了吗?很好。”

“我不大明白……还有干吗要说英语呢?被人听到了可不妙。”基姆说。

“没事。我知道大家都把我们这种受过英式教育的印度绅士叫作‘假洋鬼子’,我这个‘假洋鬼子’向你显摆自己的英语,不是很正常的事吗?”赫里兴冲冲地把披肩往后一甩,“‘符咒之子’指的是七兄弟会的成员。那是一个印度教派和密宗的宗教小团体,据说这个团体早就消亡了,不过我写了一些文章,证明这个团体依然存在……当然,这全是我瞎编的。记住,七兄弟会有很多成员,说不定你能靠这‘身份’在绝境中保住小命,这很有用吧?还有那些呆头呆脑的本地土著,如果他们想要你的小命,你说自己是‘符咒之子’,说不定还能让他们有所顾虑。不过如果他们杀红了眼那就另当别论了……明白了吧?当你无路可逃的时候,记住说‘我是符咒之子’,说不定还能绝处逢生。当然,这是很极端的例子了。在和陌生人谈判的时候也可以亮明自己是‘符咒之子’。明白了吗?很好……现在再假设一下,假设我或者其他某个同事换了装,来到你面前……假设我扮成一个拉达基商人的模样,如果我不亮明自己的身份你肯定看不出来……你不信吗?总有一天我要证明给你看……我会问你:‘你想买宝石吗?’你回答:‘我像买得起宝石的人吗?’这时我回答:‘即使是穷人也买得起绿松石或加哩。’”

“那个词念‘咖——喱——’!”基姆说。

“你说得没错,但你要继续说:‘让我看看你的加哩。’我回答:‘那是出自女人之手,你这个种姓的人或许不能接受。’这时你就回答:‘想要加哩的人不论种姓高低。’明白了吗?记住,在‘想要’和‘加哩’两个词之间要稍稍停顿一下,这是要诀所在。”

基姆把接头暗语重复了一遍。

“很好。说完暗号之后,如果时间允许,我还可以让你看我护身符里的绿松石。然后我们就可以交谈几句,交换情报什么的。这就是我们自己人的暗号。有时我们说加哩,有时我们说绿松石……无论是哪样,注意在‘想要’和名词之间要稍稍停顿……很简单,是吧?首先,记住‘符咒之子’,在你身陷险境的时候可能会救你一命;其次,记住‘加哩’和‘绿松石’,这是你和陌生人打交道办正经差事的时候要说的接头暗语。当然,你现在也没什么正经差事。你是处于试用期的临时雇员……这种情况的确很少见。如果你是亚洲人的话,或许他们早就正式雇用你了。这半年的时间是让你‘去英国化’,就是洗洗你身上的洋人味,明白吗?那喇嘛知道你要去找他。我已经非正式地通知他,说你已经通过了全部的考试,很快就能在政府部门里找到一个职位。还有,你现在已经开始领实习津贴了。如果碰到‘符咒之子’向你求助,你可一定要伸出援手。小伙子,我要和你道别了,希望你能平安归来,再见。”

两人已经来到勒克瑙火车站门前。赫里后退两步,隐入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基姆深吸一口气,只觉精神抖擞。他穿着一身黯淡的僧袍,胸前藏着左轮手枪,脖子上挂着护身符,化缘用的钵盂、念珠和匕首一应俱全——看来勒甘大人一样不落地为他备齐了行头。此外他还带着测绘文具盒、小药盒和罗盘,还有一个绣着刺毛花纹的长形腰包,里面放着一个月的津贴。基姆感觉自己比王公贵族还富有。他从一个印度小贩那儿买来一份甜食,小贩把甜食盛在树叶杯里递给他。基姆坐在车站前的阶梯上,捧着树叶杯美滋滋地吃起来。可惜好景不长,不久之后一个警察走过来把他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