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解读




自冷战结束之后,越来越多的学者和观察人士就曾警告,西方世界遇到的下一个挑战并不是来自另一个国家,而是来自恐怖分子,随着他们的得到武器越发具有毁灭性,他们的威胁也愈演愈烈。

日益增多的暴恐事件对中国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也是中国立法史上的一件大事。

(一)坚持标本兼治,立足于消除恐怖主义的根源

明确宣示国家反对一切形式恐怖主义的政治立场。有关定义规定中明确恐怖主义包括“主张”和行为,以反对任何恐怖主义的主张;

(二)坚持防范为主,在反恐怖主义斗争中保持主动;

(三)坚持群防群治,形成全民反恐的工作格局;

(四)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反恐怖主义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