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 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目标和宗旨

国家利益是在国家宪法的基础上确定的国家最基本同时也是最重要的利益,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放弃的最高利益。

2011年9月6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和平发展》白皮书,正式界定了中国“核心利益”的概念,它包括:国家主权,国家安全,领土完整,国家统一,中国宪法确立的国家政治制度和社会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六个方面。2015年审议通过的《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其中内容就有“坚决维护国家核心和重大利益”。我们认为,中国国家安全战略的核心利益除了上述六个之外,还应增加国民安全。

重大利益应该是围绕中国核心利益的文化利益、外交利益等等。

我国国家安全战略的主要目标是: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和统一;维护海洋权益。维护安定的国内环境与和平、稳定的周边和亚太地区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和繁荣。维护世界和平,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这一战略目标决定了我国国家安全战略的特点是内向型、防御型、和平型的。


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国家安全战略,必然与总体国家安全观一样,是一个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国家安全战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总纲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与国家发展观和国家发展战略相适应,在国家安全领域中,也必须把人民安全放在核心地位,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来制定和实施国家安全战略。

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一切为了人民”的思想指导下,这些涉及人民群众利益与安全的问题,都必然要在国家安全战略中得到充分反映,并使之成为国家安全战略的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