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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教程
1.4.3.3 三、树立正确人生观,构建和谐校园文化

三、树立正确人生观,构建和谐校园文化

“黄赌毒”已经成为目前我国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要遏制和消灭这一丑恶社会现象,我们必须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联合校内各个部门,运用教育的、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多种措施,多管齐下,标本兼治,构建和谐美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为大学生塑造一方纯净的校园。具体而言,需要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思想上,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

大学生首先要加深对“黄赌毒”现象本质的认识。大学生必须认识到,“黄赌毒”现象本质上是旧社会腐朽思想的残余,它在高校蔓延,会严重滋扰大学生学习,腐蚀大学生心灵,甚至会给大学生带来牢狱之灾和生命危险,给大学生和整个社会带来的危害和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因此,学校要不遗余力地开展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大学生抵御“黄赌毒”诱惑的能力。

学校要加强人生观的教育,帮助大学生正确理解人生的目的和意义,明确人生的价值是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蚀。当前尤其要提高大学生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侵蚀的能力,从思想上为扫除社会丑恶现象奠定基础。同时,也要加强大学生道德教育。道德观念是一种柔性控制要素,道德观念的扭曲、颠倒和异化都会破坏社会控制力。从事“黄赌毒”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大多数道德堕落,人性丧失。因此,务必在重视校园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校园精神文化建设,重振道德伦理观念在大学生心中的约束地位。

2.教育上,注重采用各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

我们要充分利用校园舆论工具,开展校园“黄赌毒”防范和治理工作。举办专题的讲座或开设选修课,向大学生开展正确的“性教育”、“毒品知识教育”,破除大学生头脑中关于“性”、“毒品”和“赌博”的神秘感,使他们能够正确面对和处理正常的生理需求和心理压力,遇到问题时不会向“黄赌毒”寻求解决之道;使用校报、校刊、校广播台等传媒,通过真实案例,宣传“黄赌毒”对大学生身心的巨大伤害,帮助大学生真正了解“黄赌毒”的本质,深刻认识和畏惧“黄赌毒”的巨大危害;举办以“抵制‘黄赌毒’,构建和谐校园”为主题的宣传画、文学作品、动漫作品的征集和比赛,使禁黄、禁赌、禁毒思想深入大学生心灵。

3.法制上,要让大学生以法为戒远离“黄赌毒”

法律为社会成员的活动规定了严格的界限和范围,并规定了超出范围和界限的惩罚措施,从而维护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社会秩序。从事“黄赌毒”活动的大学生,相当一部分法制观念淡薄,对从事“黄赌毒”活动的违法性认识不清。《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347条规定: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无论数额大小,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吸食、注射毒品,无论数额大小,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人员处以拘留和罚款;吸毒成瘾者予以强制戒毒。屡教不改的,对其进行劳动教养,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毒。辅导员必须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大学生充分了解从事“黄赌毒”就是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从而减少大学生沾染“黄赌毒”的比例。

4.行政上,各部门联合整治校园环境

抵制“黄赌毒”,需要整个高校各个部门通力配合,也需要整个社会综合治理,推进该项工作社会化。“黄赌毒”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问题,仅靠某个部门一己之力打击治理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动群众,群策群力,把职能部门的专门工作和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结合起来。宣传部门要调动一切传媒,选择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的作用。保卫部门要加大校园治安环境的治理,坚决查处“黄赌毒”案件,对涉案人员严肃处理,毫不留情。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处分参与、纵容、庇护“黄赌毒”活动的党政干部,严防教师和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同时,高校还需联合社会各个部门,共同整治校园周边环境。例如,联合工商部门加强对服务性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以“黄赌毒”招徕顾客的不正当经营活动;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通过“黄赌毒”牟取暴利,危害大学校园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联合整治高校校园周边环境和校园文化环境,才能有效减少“黄赌毒”问题对大学生的危害,让大学生健康成长。

【注释】

(1)石中英:《论国家文化安全》,《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2)李金齐:《文化安全释义》,《思想战线》,2007年第3期。

(3)李金齐:《文化安全释义》,《思想战线》,2007年第3期。

(4)《楚天都市报》,2004年10月1日。

(5)梁启超:《少年中国说》。

(6)周亦乔:《全球化背景下的高校文化安全教育》,《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7)《美国中情局对华的“十条诫令”》,《党政论坛》,2001年第9期。

(8)周亦乔:《全球化背景下的高校文化安全教育》,《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6期。

(9)赵林:《告别洪荒——人类文明的演变》,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2页。

(10)习五一:《邪教释义》,《世界宗教研究》,2001年第3期。

(11)郁大海:《当代邪教探悉》,《淮北煤炭师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5期。

(12)周长军:《我国邪教犯罪问题及防治对策研究》,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中国期刊网,第3页。

(13)陈智敏、张翔麟、戴宣长主编:《邪教真相》,当代世界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14)文国伟:《邪教与宗教的十大区别》,《渝西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

(15)傅志刚、王建阳:《高校防范邪教渗透的措施与建议》,《浙江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

(16)李小五:《邪教在高等学校的危害及其防范》,《焦作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17)王爱丽:《对“黄赌毒”丑恶现象的调查与理性思考》,《黑龙江社会科学》,1998年第5期。

(18)《扬子晚报》,2002年6月26日。

(19)邓武林:《“黄赌毒”屡禁不止的原因及治理对策》,《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199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