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大学生安全教程
1.3.2.3 三、保守国家秘密的主要法律、法规

三、保守国家秘密的主要法律、法规

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保密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保密工作的重要地位决定了保密法律法规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性。因此,全体公民,尤其是作为祖国未来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学生更应懂得与掌握一定的保密法律法规知识。

(一)保守国家秘密的最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并且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

《保密法》是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89年5月1日起施行的,共五章三十五条。该法中对立法的宗旨,国家秘密的定义和密级划分,保密的义务,保密工作的方针,保密制度,法律责任等进行了规定。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是1990年5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以国家保密局令第一号颁布的,共五章四十一条。该实施办法中对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确定密级、变更密级和解密,保密制度以及奖惩等进行了规定。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规定: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行为属于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刑法》

《刑法》中对情节严重,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和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行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有专门的规定。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我国家秘密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绝密、机密的文件、资料或者其他物品,拒不说明来源与用途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我军事秘密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