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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教程
1.9.2.2 二、高校诈骗案的一般特点和发案原因

二、高校诈骗案的一般特点和发案原因

(一)高校诈骗案的一般特点

高校诈骗案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作案手段的多样性、作案地点的流窜性、作案动机的复杂性、作案行为的反复性、危害结果的严重性5个方面。

1.作案手段的多样性

诈骗案的作案手段主要有以下八种。

(1)假冒身份行骗

诈骗分子往往利用假名片、假身份证、假学生证与大学生交往,假冒在校大学生及其亲友、记者、华侨或领导子女等身份,接近大学生,然后以求援或帮助他人解决急需等理由向学生借钱,钱到手后立即逃离。有的骗子甚至到车站冒充接新生的老师,骗取他们的信任之后实施诈骗。例如,某高校大学生王某在回宿舍的路上,被自称南京某高校的两名学生拦住,称其写论文到武汉考察,钱在车上被偷,跟同行的老师失去联系,现在身无分文,向王某借钱打电话,随后又向王某借钱乘飞机返校,称返校后立即还钱并许诺给以一定的报酬。王某信以为真,到银行取出2500元钱借给了骗子。又如,湖北黄梅县无业人员黄某进出某高校新生宿舍,骗称为新生的班主任,以收班费为名要求每个学生交纳200元的班费,共骗得现金2000元。

(2)用假货和假钞行骗

目前,作案人用假货和假钞进行诈骗的手段越来越“高明”,他们已经不像过去那样,一人拿着所谓的“名贵”假货直接来问被害人买不买,而是两人以上共同作案,扮演各种角色引诱被害人介入后,再“灵活机动”地针对不同的“猎物”变换不同的手法行骗:一是邀约被害人一起购买、一起“赚大钱”;二是通过抵押别的假货,向被害人借钱买“名贵”假货;三是制造混乱,以假钞换真钞。

(3)编造突发事件行骗

针对被害人的特殊心理编造突发事件,让其在焦急中上当受骗,是诈骗者的又一伎俩。近年来,诈骗者利用同学通信录上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及在乘车途中了解到的情况,趁学生在回家或返校途中的机会打电话给学生家长,谎称学生突发疾病或出车祸,需要立即汇款给其做手术等进行诈骗。例如,家住农村的某校学生罗某某的父母,在家里接到自称唐老师的电话,称罗某某生病住院,急需交住院费,让罗的父母赶紧给指定的账号汇款。罗某某的父母非常着急,立刻按照电话提供的账号分2次共汇款5500元钱,后发现上当受骗,向公安机关报案。

(4)编造虚假中奖信息行骗

作案人的诈骗伎俩变化多端,令人防不胜防。有的以发短信、打电话的方法称机主号码中奖,通知机主先汇款,之后到某地领取奖品,从而对其进行诈骗。有的学生用手机回电话咨询中奖事宜,结果手机费用被下载。例如,某高校学生刘某在网吧上网玩游戏时,收到一条系统消息:“恭喜您成为今天的幸运玩家,请及时与QQ号为80691113的GM联系领取奖品”,刘某立即加了名为“盛大客服”的该号为好友。“盛大客服”以收取手续费为名,要刘某将379元钱汇往某中国邮政储蓄卡。刘某因沉浸在得奖的兴奋中,只简单用QQ与对方验证,当得知奖品为8000元人民币和价值13000元的手提电脑时,更对自己中奖的事实深信不疑,并将钱汇往该账号。当对方确认了刘某所汇出的款项时,进一步要求其再汇500元钱用做网络保障并承诺这笔钱将随奖金和奖品返还,刘某虽有些怀疑但经不住大奖的诱惑,还是找同学借款将钱汇出。当刘某再次询问何时领奖的时候,对方又提出领奖必须加入他们公司的无线上网业务,开通该业务另需交纳1200元费用。至此刘某才真正意识到上当受骗,愤然报警。

(5)借用储蓄卡汇款行骗

骗子会冒充学生混进校园,谎称是北京、上海等名牌大学的学生来实习,或者说是大老板的子女来旅游,钱包被人偷窃,装出可怜的样子,先是借被害同学的电话卡打电话,故意安排同伙在北京、上海接听电话,承诺汇款,接着提出借同学的储蓄卡号码让家里电汇钱款救急。诈骗者就这样“循序渐进”,趁机把被害同学银行卡的密码骗到手,之后迅速将卡上的钱取出,溜之大吉。

(6)投其所好,虚设诱饵行骗

作案人往往利用大学毕业生急于就业和出国等心理,投其所好,应其所急,施展诡计骗取财物。某重点大学应届毕业生李某为找工作,托人结识了自称与某厅领导的儿子有深交的王某。王某称只要1000元介绍费,找个工作没问题。谁知王某拿到钱后,再也不露面了。有的诈骗分子还伪造一套假身份证、假工作证、假公章、假招聘简章、假合同等,骗取求职人员的报名费。

(7)以恋爱为名行骗

骗子还以同大学生交朋友谈恋爱的形式,既骗其感情,又骗其财物。某重点大学一位自考女生结识了一“男朋友”,“男朋友”对她“关怀备至”,经常带她吃喝玩乐,俩人还在外租房同居。没想到某天晚上,待该女生睡熟后,“男朋友”不辞而别,并卷走了她的手机和1000多元现金。

(8)制造事端,趁机骗抢

几个诈骗分子结成团伙,相互分工、相互配合,由其中一人故意与大学生制造矛盾,然后借机向学生要求赔偿损失,其他成员则以中间人、打抱不平者的身份出现,诈骗甚至抢夺学生财物。社会上俗称“撞猴子”、“踩盘子”的诈骗就是这种伎俩。

2.作案地点的流窜性

作案人为了躲避被害人的寻找,逃避公安保卫部门的缉捕,常常四处流窜,一旦诈骗得手,立即潜逃。由于作案人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活动区域较广,给缉查工作造成了很大的困难。

3.作案动机的复杂性

作案人的动机复杂多样,有的是为了钱财,有的是为了骗取女大学生的感情甚至肉体,也有的因为没有考上大学,心态不平衡,以行骗来发泄不满情绪。

4.作案行为的反复性

由于诈骗的钱财来得比较容易,诈骗分子往往挥金如土,对钱的渴求,又促使他们频频作案。诈骗案件的立案起点较高,作案人被抓获后,常因诈骗金额较少,不能立案,只能采取行政手段处罚。作案人一旦恢复自由,又会重操旧业,铤而走险。另外,由于被害人文化层次较高,他们上当受骗后,虽懊悔不已,但又怕声张出去,有失体面。尤其是女大学生被诱奸后,为了顾全声誉,不少人不愿报案。作案人经常利用大学生们的这种心理,故伎重施,反复作案。

5.危害结果的严重性

诈骗案虽然主要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的犯罪,但对被害人的人身权也往往构成侵害。大学生基本上没有什么经济来源,是纯粹的消费者,诈骗分子把黑手伸向他们,不仅使他们不宽裕的经济雪上加霜,而且严重影响到大学生今后的生活和学习。有的大学生被骗后,财产受到损失,身心受到伤害,造成精神、心理压抑;有的诈骗案数额之大超出一般人的想象,给大学生及其家庭带来极大的打击。

(二)高校诈骗案的发案原因

诈骗分子之所以将诈骗目标盯在大学生身上,且屡屡得手,这除了诈骗分子“能说会道”,将谎言编得美丽动人,让人真假难辨外,更主要的原因在于部分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单纯幼稚,辨别能力差,疏于防范。这主要表现为如下几点:

1.思想单纯,轻信偏信

一方面,很多同学从小学、中学到大学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与社会接触较少,思想单纯,对一些人或事缺乏应有的分辨能力,更缺乏刨根问底的习惯,对于事物的分析往往停留在表象上,或根本就不去分析,使诈骗分子有可乘之机。另一方面,大学生有较强的社会交往愿望,喜欢交朋结友,容易认识和接触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员。

2.感情用事,疏于防范

帮助有困难的人,这是我国的优良传统,是值得我们继承和发扬的。但如果不假思索地去“帮”一个不相识或相识不久的人,这是很危险的。然而遗憾的是,我们有不少大学生就是凭着那种幼稚、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之心,一遇上那些自称走投无路急需帮助的“落难者”,往往就会被他们的花言巧语所蒙蔽,继而“慷慨解囊”,自以为做了一件好事,殊不知已落入骗子设下的圈套。

3.急于求成,轻率行事

高校大学生思想活跃,参与意识很强,希望通过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或勤工俭学丰富自己的社会阅历,提高自己适应社会的能力,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从而更好地实现自我价值打好基础。由于大学生社会交往的局限,信息来源较少,且无时间、精力到处收集分析信息资料,常常盲目相信各种媒体广告或到处张贴的小广告,只要有信息,便不加辨别地认为是真实可靠的,因而钻进诈骗分子事先设计的圈套,上当受骗。

4.人生观和价值取向的偏差

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东西方文化交流加强,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受到严峻挑战。部分大学生不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贪图享受,爱慕虚荣,往往难以抵御外界的诱惑,常因贪小便宜而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