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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教程
1.5.3.2 二、校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

二、校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

(一)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是指人们为了应对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以及人为破坏的各类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先制定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即予以启动各项预先设置的应急措施,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的发生。

通常一个完备的应急预案由几大重要子系统构成: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基本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分级响应程序、指挥和协调、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评估、善后处置、保障措施、新闻报道、监督检查、附则及定义与说明、相关责任、预案实施和生效时间等组成。

目前,我国国家层面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已基本建成,全国应急预案框架体系初步建立,作为法律支撑的突发事件与紧急状态处置等相关法规也已颁布实施。全国高校系统自2005年起根据教育管理部门的要求,相继制定了各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预案,并在近两年发生的各种重大校园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相关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已初步形成了有效的危机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的要求,制定、修订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成为加强应急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性工作。

(二)应急预案的指导思想和制定原则

1.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思路,制定和完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政治稳定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2.以人为本,健全机制

要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科学指挥。要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依靠各级领导、专家和群众,充分认识社会力量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有效机制。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制定、修订应急预案要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提高预案的科技含量。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与相关政策相衔接,与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确保应急预案的全局性、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统一领导,分级响应

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是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和修订本部门的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落实各级应急响应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5.加强协调,快速处置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明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牵头部门或单位,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密切协同、形成合力。要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限,涉及关系全局、跨部门、跨地区或多领域的,预案制定、修订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各方。要确保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信息及时准确传递,应急处置工作反应灵敏、快速有效,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充分发挥公安保卫部门、治保组织及高校内部相关党团组织在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6.平战结合,资源整合

要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按照条块结合,资源整合,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三)制定应急预案的范围

校园被人们称为社会状态的“晴雨表”,无论从横向的世界性角度来看,还是从纵向的历史角度来看,实现校园的稳定,是确保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当前,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的高校,面临着来自社会因素、学生自身因素和国际因素等三大方面的挑战,这些挑战影响着高校的安定,是诱发校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重要因素。

一般来说,为应对可能出现的校园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下列几种情形应当制定工作预案:

(1)群体性上访,围堵、冲击学校,干扰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事件。

(2)重大的刑事案件,严重暴力犯罪案件。

(3)集体中毒、火灾、溺水、交通事故、建筑物倒塌、化学危险物品泄露等造成人员伤亡或环境污染的重大事故。

(4)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紧急事件。

(5)散布错误言论、进行“法轮功”等邪教宣传、窃取国家机密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事件。

(6)敏感时期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抗议等群体性政治事件。

(7)各类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引发的群体性不安定因素。

(8)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

(9)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四)应急预案中的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1.应急指挥体系

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学校成立预防和处置紧急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或指挥中心),按照学校党委书记是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原则,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组长或总指挥,分管机关、学生、保卫、后勤等相关的副书记、副校长,分别担任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或指挥中心)的副组长,学校的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保卫部(处)、研究生部、人事处、工会、宣传部、后勤集团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或指挥中心)的成员。

领导小组(或指挥中心)的职能是:

(1)发生安全事故时,由领导小组发布应急命令。

(2)组织指挥安全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理工作。

(3)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在调查取证基础上写出书面材料。

(5)必要时向上级及有关方面请求紧急援助。

(6)代表学校对事故进行法律申诉和应诉的职能。

2.分级响应的组织架构

领导小组(或指挥中心)下设:

(1)信息联络组(由学校校长办公室、宣传部负责):担负学校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的通信联络工作,安排值班人员,保证信息通畅;随时了解事件动态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同时负责新闻单位的接待,保证公务用车。

(2)现场指挥组(由保卫、学生、相关处室及相关学院领导组成):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事故现场的态势及救援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执行组长的决策、指令、命令,指挥现场处置;抢救伤员,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险情蔓延;合理调配现场工作人员及救护装备物资,指挥现场救护;学生处要调动各学院学生工作干部深入学生中间,及时了解学生动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和稳定工作。

(3)现场警戒维护组(由保卫部门负责):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保卫处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入现场,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和疏散周围群众的工作,并配合公安及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4)紧急抢险救灾组(由后勤、保卫、学工等部门组成)。发生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后,紧急抢险救灾组迅速集结并开赴现场,投入抢险救灾活动或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维护校园稳定的各项工作。

(5)医疗抢救组(由校医院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医院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到现场对受伤师生员工进行救援。

(6)善后处理组(由保卫、学工、财务、校医院、校工会、人事、学校法律顾问及学生教职员工所在部门领导组成):人事处、工会、学院要做好学生、职工及其相关人员的劝解、安抚、慰问工作和善后事宜的接待、学生职工的稳定工作,消除不稳定因素;保卫处、学工处、人事处、工会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7)后勤保障组(由后勤集团、财务等部门组成):按照处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的类型及时预先储备抗灾、抢险的防毒、防传染、救生等防护用具,以及药物、食品、设备、工具等物资,在重大突发事件爆发时,以应燃眉之急所需。

3.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1)校长办公室:经常与校内各院(部)、各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注意收集相关信息,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及时了解事件动态,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情况,同时协调校内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处理紧急突发公共安全事件。

(2)学工部(处)、团委、研究生部:深入各院(部)学生基层,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若发生突发紧急事件,及时到现场进行疏导和劝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保卫部(处):密切注意校园公共部位、敏感区域及各学生宿舍区等公共场所内外的一切动向,落实好校园昼夜巡逻、加强重点部位监控。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立即组织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先期处置并尽力控制事态发展,同时向领导小组及公安机关、安全部门汇报事件情况。

(4)宣传部:及时了解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舆论引导;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负责学校广播电视、网络的安全工作及事件的对外报道和解释工作。

(5)后勤集团: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证水、电、餐饮服务的安全运行和正常供给;发生紧急突发事件后,确保事故处理所需的物资供应及有关物资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