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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安全教程
1.8.4.1 一、性侵害和性骚扰的主要形式

一、性侵害和性骚扰的主要形式

一般认为大学校园里的性骚扰是一方通过语言的或形体的有关性内容的侵犯或暗示,给另一方造成心理上的反感、压抑和恐慌的,即可构成性骚扰。性侵害是指违反被害人意愿,加害者以权力、暴力、金钱,引诱、胁迫被害人与其发生性行为。

性侵害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性侵害

一是暴力型性侵害。犯罪分子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对女学生实施强奸或猥亵等。

二是胁迫型性侵害。侵害人利用自己的权势、地位、职务之便对有求于自己的受害人加以利诱,或利用被害人的过错或隐私进行威胁,从而强迫受害人与其发生非暴力型的性行为。

三是社交型性侵害。此类性侵害多发生在大学生的社会交往过程中,如外出应聘或实习,相约到娱乐场所等,侵害人多与受害人有过交往,如同学、同乡,甚至是男朋友。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大学生的社会交往更加广泛,不少大学生热衷于网上交友,甚至远赴外地与网友见面,也给不法分子提供了机会。

四是诱惑型性侵害。利用受害人追求享乐、爱慕虚荣的心理,诱惑受害人而对其进行性侵害。

(二)性骚扰

性骚扰的主要形式:一是利用靠近女生的机会,有意识地接触女生的身体。二是在女生面前公然暴露生殖器。三是借助电话和手机进行骚扰,或者强行要求谈情说爱,或者无聊地谈天说地,或者发送低级庸俗的信息及黄色短信等,甚至是造谣中伤、恐吓威胁,给被骚扰人造成精神上的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