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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检索教程  第2版
1.9.2.1 9.2.1 信息道德概述
9.2.1 信息道德概述

1.信息道德的概念

信息道德是指人们在信息创造、信息服务、信息获取以及信息传播等活动中,所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它是调节信息创造者、信息服务者、信息使用者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信息道德要求信息服务者、信息使用者和信息传播者不得有任何危害社会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其目的是促使社会个体成员遵循一定的道德准则,来规范自身的信息活动行为。

信息道德是建立在信息经济基础之上的一种特殊的上层建筑,是以善恶为评价的标准,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内心信念来维持、调整信息社会中人与人以及人与社会自身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信息道德的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人们的信息信念、信息态度、信息行为、信息技能、信息纪律、信息良心和信息意识等。

2.信息道德的职能

(1)信息道德的命令职能

信息道德的命令职能是基于人对信息社会中自身存在与发展之命运的关心,是人对信息道德要求和命令的自觉理解、把握和遵守。在信息活动中,自律是人感知和履行道德命令的典型方式。面对信息网络这一以开放、自由、平等为特征的新的社会基础结构,面对网络世界中无政府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泛滥,人们从内心认识到,“慎独”“自爱”是维持和发展信息文明成果的最佳方式,网络空间的“自治”需要精神上的“自律”与之匹配。

信息道德命令职能的实现,表现为由信息道德生活的价值准则,转化为个人内心隐秘的道德水平。用道德评价、道德理想等方式,教人懂得信息活动中应该崇尚善德、摒弃恶行,使人树立正确的信息社会观和信息幸福观,并使之成为信息社会道德纯洁和理想高尚的人。

(2)信息道德的调节职能

信息道德的调节职能是指信息道德具有通过道德评价等方式来指导、纠正人们的信息行为和信息活动,从而协调人们之间信息关系的能力。人是社会的人,团体生活是其特征。在信息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信息关系和信息联系更加紧密、更加复杂,信息的生产、组织、传播和利用中不可避免要发生各种矛盾和利益冲突,如隐私权受到威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等,这就需要信息道德加以调节。信息道德的调节职能以道德评价为主要形式,通过社会舆论、良心、风俗习惯、榜样感化和思想教育等说服和强制手段,规范和纠正人们的信息行为,使其符合信息社会基本的价值规范和道德准则,从而使信息活动中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变得和谐。信息道德调节深入到信息社会的各个角落,辅助其他调节手段,以弥补其他手段之不足。

(3)信息道德的认识职能

信息道德的认识职能表现为信息道德反映自身的特殊对象——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信息利益和信息权利关系。这种反映的结果表现在信息道德理想、信息道德标准和信息道德判断等信息道德范畴中。信息道德启发人们认识自己所处的信息环境,认识自己在信息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以及对他人、对组织、对国家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启示人们科学地洞察和认识信息时代社会道德生活的特征和规律,从而正确地选择自己的信息行为,设计自己的信息生活,使人在道德理想的指引下朝完善自己的方向发展。

信息道德的认识职能主要是通过信息道德意识和信息道德判断来实现的。它向人们提供的不仅是信息活动本身的知识,还向人们指出周围世界文化价值的方向,使人们预先对那些符合社会需要和自身利益的价值予以重视,引导人们在纷繁复杂的信息社会中有效地识别前进的方向。

(4)信息道德的教育职能

信息道德通过舆论、习惯、传统,特别是良心,培养人们良好的信息道德意识、品质和行为,从而提高人们信息活动的精神境界。信息道德教育不同于道德说教。它反对把信息社会成员区分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认为信息道德教育过程中每个人既是教育者,也是被教育者。信息社会中的信息道德教育具有终身性,是人“终身学习”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信息道德教育强调个人作为教育过程参与者的积极性,鼓励人们在信息活动中不仅做先进信息道德思想的理解者和接受者,也做先进信息道德思想的探索者和传播者。

(5)信息道德的激励职能

信息道德体现了人们对信息活动中“应有”的追求,具有直接激发信息实践的力量,鼓励人们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职能。

信息道德激励职能的实现机制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信息道德激励职能的外在社会机制;另一类是信息道德激励职能的内在心理机制。信息道德激励职能的外在社会机制包括信息道德理想、信息道德榜样、信息道德评价等因素。信息道德理想体现信息社会道德规范体系的要求,向人们展示完美信息道德人格应具有的精神面貌,激励人们向往、追求并力图实现完美人格的信息美德。信息道德榜样是信息道德理想的具体化,集中体现信息活动中理想人格的至善品德。信息道德评价是根据一定的信息道德规范对人们的信息行为进行善恶判断,达到抑制恶行、激发善行的目的。信息道德激励职能的内在心理机制即个人的自我激励,包括信息活动中道德上的成就感、认同感、荣誉感等,这些人们内心隐藏的信息道德行为激发器。道德上的成就感表现为个人对完善信息人格的强烈愿望,内化为人们自己选择的信息道德价值目标和实现这一目标的内驱力。认同感是指对自己所追求的信息价值目标的深刻理解与自我肯定。人们相互间的信息道德认同感是信息活动中相互理解与尊重的前提。荣誉感是人们对自己在信息活动中的社会价值、道德价值和社会评价的主观感受,是信息道德行为的真正动因。信息道德激励的外在社会机制和内在心理机制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实现着信息道德的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