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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信息 检索教程  第2版
1.7.1.1 7.1.1 科技查新的概述
7.1.1 科技查新的概述

1.科技查新的定义

2000年12月8日,科学技术部颁布的《科技查新规范》对科技查新的定义为:“查新是科技查新的简称,是指查新机构根据查新委托人提供的需要查证其新颖性的科学技术内容,按照本规范操作,并做出结论。”

2.科技查新的意义及作用

科技查新是现代科技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和内容,它是伴随着我国科技管理体制改革而发展起来的,主要在科技项目的立项、项目验收、成果鉴定、专利申请、科技奖励申报以及技术引进等科研活动中发挥信息评价作用。

(1)为科研课题选择和立项提供客观依据,避免重复研究

科研人员在选题、科研管理,项目评定部门在课题审批过程中,首先要清楚、准确地了解该课题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概况。通过查新可以了解该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是否已有研究开发,研究的深度及广度,已解决或者待解决的问题所在,对于所选择课题的新颖性的判定提供客观依据。有效防止重复研究,造成人力、物力、财力及科研时间的损失浪费。

(2)为科研人员进行研究开发提供可靠而丰富的文献信息

随着社会的发展,文献载体多样化,学科类别细分化、交叉化,为了保证文献的全面性和专业性,文献的检索通常要占用科研人员大量的时间。科技查新机构以其大量的数字资源作为基础,借助专业的检索技术,凭借查新员熟练的查新能力,可以帮助科研人员节省大量的科研时间。科技查新的本质是建立在文献检索基础之上的信息咨询服务。为科研人员提供从一次文献到二次文献的全面服务,也是查新文献检索的服务范畴。因此科技查新在提供科研项目新颖性判断的同时,也可以为科研人员提供丰富的文献信息。

(3)为科技成果的鉴定、评估、验收、转化、奖励等提供客观依据

当前,我国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转化、奖励等多采取同行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但是专家同行评审不可避免会存在一些主观性,科技查新所涵盖的文献信息和结论,可以作为专家评审的有益补充。

3.科技查新的性质

(1)查新是对科技项目的新颖性做出结论

《科技查新规范》对于科技查新界定为“新颖性”做出结论,与授权专利的条件或者“具有创造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专利审查原则有所不同。

(2)科技查新有别于文献检索

文献检索针对具体课题的需要,仅提供文献线索和文献,对课题不进行分析和评价,侧重于相关文献的查全率。查新是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相结合的情报研究工作,它以文献为基础,以文献检索和情报调研为手段,以检出结果为依据,通过综合分析,对查新项目的新颖性进行情报学审查,写出有依据、有分析、有对比、有结论的查新报告。

(3)科技查新有别于专家评审

查新是以通过检出文献的客观事实来对项目的新颖性做出结论。专家评审主要是依据专家本人的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以及所了解的专业信息,对被评对象的创造性、先进性、新颖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另外,查新站提供的查新报告对项目的查新结论只是文献检索、情报调研等方面的结论,只是较系统、较准确的客观依据和情报学评价,而不是全面的成果评审结论。

4.科技查新的新颖性及其判断

科技查新的新颖性的判断是科技查新的核心内容,所以新颖性概念的界定及其判断方法和原则的讨论就显得尤其重要。

(1)科技查新项目新颖性的定义

科技查新的新颖性是指在查新委托日以前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内容,部分或者全部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即查新项目的新颖性是有“出版物公开”作为判断标准。

(2)新颖性的判定标准

新颖性的判定标准:通过出版物公开的科学技术内容被认可为查新意义上的“现有科学技术”。

出版物包括各种印刷的纸质文件,例如,科技杂志、科技书籍、学术论文、专利文献、教科书、技术手册、正式公布的会议记录或者技术报告、报纸、小册子、产品说明书等,还包括采用其他方法制成的各种有形载体,如用电、光、照相等方法制成的各种缩微胶片、磁带、光盘、机检数据库等,也包括网络资源。

(3)查新新颖性的判断原则

①相同排斥原则

同样的项目是指科学技术领域和目的相同、技术解决手段实质上相同,预期效果相同的项目。在查新中,对“同样的项目”采取“相同排斥原则”。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领域和目的相同,技术解决手段实质上相同,预期效果均与现有科学技术相同,那么,该项目缺乏新颖性。反之,则新颖性成立。

②单独对比原则

应当将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与每一份对比文献中公开的与该查新项目相关的科学技术内容单独地进行比较,不得将其与几份对比文献内容的组合进行比较。

③具体(下位)概念否定一般(上位)概念原则

在同一科学技术主题中,具体(下位)概念的公开即可使一般(上位)概念的查新项目丧失新颖性。

④突破传统原则

若在现有技术公开的某个数值范围是为了告诫所属技术里的技术人员不应当选用该数值范围,而查新项目却正是突破这种传统而确立该数值范围,则该项目具有新颖性。

5.科技查新的基本原则

查新委托人在处理查新委托事务过程中、查新站在从事查新活动中、查新咨询专家在提供查新咨询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①在遵守《科技查新规范》的前提下,查新委托人有权选择查新站;查新站有权接受或者拒绝查新委托;

②在遵守《科技查新规范》的前提下,查新站有权选择查新咨询专家;专家有权接受或者拒绝担任查新咨询专家。只有在双方自愿和合法的基础上,双方的聘请关系才能真正确立。

(2)依法查新原则

依法查新是开展查新业务的一项重要原则。从事查新的机构应当是具有查新业务资质的信息咨询机构。未经科学技术部认定或者授权认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面向社会服务的查新活动。查新站承办的一切查新业务都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其所有活动都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涉及查新有关各方的行为活动应当遵循《科技查新站管理办法》和《科技查新规范》。

对于因违法违纪不适宜继续执业的查新人员,查新站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机构章程予以解聘或除名。

(3)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①独立原则

查新站、查新员、查新审核员、查新咨询专家应当是与查新项目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查新站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科技查新站管理办法》和本规范等的规定,独立处理查新业务;查新咨询专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等的规定,独立地向查新站提供查新咨询意见。查新站、查新咨询专家从事的具体查新、查新咨询活动不受任何行政部门控制,也不受其他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查新委托人等的非法干预;查新咨询专家提供查新咨询意见时不受查新站的非法干预。

如果查新站、查新咨询专家认为其独立性受到损害,则可以拒绝进行查新、查新咨询,或中止相应的查新、查新咨询活动,或在查新报告、查新咨询专家意见表中声明。

②客观原则

查新站应当依据文献,客观地为查新委托人完成查新事务。查新报告中的任何分析、技术特点描述、每一个结论,都应当以文献为依据,符合实际,不包含任何个人偏见。

③公正原则

查新站在处理查新事务的过程中,应当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公正地为查新委托人完成查新事务。查新站不可因收取查新费用而偏袒或者迁就查新委托人;查新咨询专家也不能因收取查新咨询费用而迁就查新站。

(4)确定检索年限和方法的一般原则

检索文献的年限应当以查新项目所属专业的发展情况和查新目的为依据,一般应从查新委托之日前推10年以上,对于新兴学科、高新技术项目,前推年限可酌情缩短;对于较成熟的技术产品、工艺和专利查新等,前推年限应酌情延长;对于查新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一般不少于5年。这里所说的查新合同是指,查新委托人和查新站约定,由查新站处理查新委托人的查新事务的合同。

查新站在选择检索方法时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是:应当根据查新委托人对检索的要求,查新项目所属学科特点和查新站自身的检索条件等具体情况来确定。

(5)查新收费原则

①查新业务实行有偿服务。

②查新站收取的任何与查新事务有关的费用或者有价之物,都应当在查新合同中注明。查新站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查新合同中注明的费用或者有价之物以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和有价之物。

③查新站按合同约定收取查新费用,查新费用不应随最终查新结论而变动。

(6)订立和履行查新合同的原则

订立和履行查新合同,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①遵守法律、法规。

②资源、平等、公平、诚实信用。

③维护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④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⑤受有关法律调整。

查新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查新合同双方应当在查新合同上签字(盖章)。

(7)解决查新争议的原则

当查新合同当事人之间对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有无履行、有无违反合同、违反合同的责任由谁来承担、承担责任的方式及大小等发生争议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加以解决:

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在处理查新争议时,应当实事求是,如实反映事实真相,全面地、客观地认定争议事实和客观情况,以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作为评判是非、确定责任的标准和尺度。目前与查新有关的主要法律有:

a.《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e.《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f.《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g.《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h.《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i.《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②以政策为指南的原则

在处理争议时,应当按照我国司法实践的一贯原则,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政策。目前与查新有关的主要政策除本规范外,有:

a.《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

b.《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

c.《科学技术保密规定》

d.《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

e.《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f.《关于正确处理科技纠纷案件的若干问题的意见》

g.《科技查新站管理办法》

③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在处理查新争议时,查新当事人之间不论经济性质、行政级别、规模大小,不论是法人、自然人还是其他组织,都有权参与辩论,论证自己的主张,驳斥对方的主张,提供有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