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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设计
1.5.1.2 二、对比与调和

二、对比与调和

对比与调和构成化妆形式美诸多法则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一条法则。对比与调和是相对而言的,没有对比就没有调和,它们是一对不可分割的矛盾统一体。

1. 对比

对比也称对照,就是应用变化原理,认识物与物之间的区别。把差异很大的几种视觉要素成功地搭配在一起,形成一种鲜明强烈的变化和差异感,但仍具有统一感,从而可以使一些可比成分的对立特征更突出、更强烈,使不同的因素在对抗矛盾中相互吸引、相互衬托,具有多样性和运动感的特征,会在人的心理产生强烈的刺激美感,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一般只要是性质相反而且相似要素较少的东西,就可表示出“对比”的现象来。艺术形式中的对比因素很多,对于视觉形象而言,主要通过色调的明暗、冷暖,色彩的饱和与不饱和,色相的迥异,形状的大小、粗细、长短、曲直、高矮、凹凸、宽窄、厚薄,方向的垂直、水平、倾斜,数量的多少,排列的疏密,位置的上下、左右、高低、远近,形态的虚实、轻重、动静、隐现、软硬、干湿等多方面的对立因素来达到,体现了哲学上矛盾统一的世界观(图5-5)。

对比法则广泛应用在化妆设计中,通常运用对比关系突出人物的某种特征,同时,令视觉效果更明显、更强烈。例如,当需要表现一个角色的冷漠或具有某种象征性特质时,可以用白色打底,用黑色刻画眉毛与眼睛,以黑与白的对比来显示角色个性。对比运用主要有色彩对比、形状对比、肌理对比等,具体表现在大小、高低、形状、方向、线条曲直、横竖、虚实、色彩、质地、光影等方面。在同一因素之间通过对比,相互衬托,就能产生不同的形象效果。对比强烈,则变化大,感觉明显,化妆中往往采取强烈对比的处理手法达到重点突出的效果;对比小,则变化小,易于取得相互呼应、和谐、协调统一的效果。因此,在化妆设计中恰当地运用强弱对比是取得统一与变化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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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5 对比设计

2. 调和

调和就是适合,与对比相反,是指各个部分或因素之间相互协调,亦指可比因素存在某种共性,也就是同一性、近似性或调和的配比关系。即构成美的对象在部分之间不是分离和排斥,而是统一、和谐,被赋予了秩序的状态。一般来讲,对比强调差异;而调和强调统一,差异程度较小。化妆中,可以通过适当减弱形、线、色等要素间的差距以达到整体的和谐感,如组图5-6所示,在这些设计作品中,运用了同类色与邻近色组合,具有和谐宁静的效果,给人以协调感。对比和调和是相对而言、相辅相成的。对比使造型生动、个性鲜明,可产生醒目、突出、生动的效果,避免平淡无奇;调和则使造型柔和亲切,可产生安定、舒适、完整的感觉,避免生硬或杂乱。化妆造型中应始终强调整体统一性观念。无论是脸部结构及脸型的处理,还是局部五官的刻画,在化妆手法、色彩、材料的运用等诸多方面都应强调整体统一的手法,通过调和处理达到协调的视觉效果(图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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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6 调和设计

在化妆中,调和设计是最常用的表现方法之一,因为人的五官和色彩,只有达到调和才容易产生美感。这是人的生理因素所决定的,也是人的审美心理所需求的。调和设计不仅运用于妆面色彩,还运用于发型、五官刻画的样式以及整体搭配中所用的装饰材质(图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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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7 对比调和法则的化妆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