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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设计
1.7.4 第四节 平面表达

第四节 平面表达

化妆设计表现贯穿于设计的全过程,设计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形式的表达方法。化妆设计的平面表达是对设计构思的平面视觉艺术效果的表现,目的在于设计师将设计构思化为可视形态。化妆设计与设计表达不可分割。设计师在具备了良好的专业知识的同时,还要有一定的设计表达能力。鲁道夫·阿恩海姆曾这样说过:“这样一些绘画式的再现,是抽象思维活动的适宜的工具,因而能把它们代表的那些思维活动的某些方面展示出来”。在确立了一定的创作目的和意图之后,设计者把大脑中最初的发散的抽象思维活动通过图形使之延伸到可视的纸面等媒介上,并逐渐具体化,把设计思想用直接明了的方式表现出来,让人一目了然,使他人能够了解设计意图并提出修改意见。而设计者也能通过视觉图形很直观的发现问题和分析问题,进而解决问题。

化妆设计的平面表达能够培养设计者良好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体现了艺术与技术的统一。绘画技术的表现包括:构图,色感、质感、光感的表现,空间气氛的营造,点、线、面的运用等方法与技巧。这些是影响画面效果、增强艺术感染力的基本要素。所以,设计者除了要具备丰富的化妆知识外,还必须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和绘画基础。设计图的表现方式因绘画工具的不同而丰富多彩,无论是水彩、水粉、钢笔、铅笔,还是剪贴和电脑绘制等,只要能最好地体现设计要求,创造理想的设计效果,就达到绘制设计图的目的了。

化妆设计效果图是化妆设计的一种重要的平面表达形式,在现代化妆设计的教学与实践中运用较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