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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4.1.4.4 四、经济法

四、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市场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是在国家干预市场活动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一个法律门类,主要包括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等内容。由于经济法和行政法、民商法的联系很密切,有的国家把经济法作为行政法的一部分,称为“经济行政法”,有的国家干脆将之归入民商法范围。我国国内对经济法是否应当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20世纪80年代曾经发生过激烈论战,但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渐完善,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法律部门的地位与重要性逐渐得到理论界的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