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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1.2.2.3 三、“三者统一”的辩证关系

三、“三者统一”的辩证关系

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不可分割,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作用,共同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魄!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有如下述:

1.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不是任何个人的愿望,而是中国近两百年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人民的选择,也是时代的要求和当代中国的需要,这个道理业已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

党的领导之所以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保证,这是因为人民当家作主是人类历史的伟大创举,也是中国人民奋斗的目标,它的实现既要符合历史发展的规律,更要有一个坚强的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历史已经证明,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通过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才建立了人民共和国,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现实。然而这种实现不仅要有斗争的过程,也要有创造条件的过程,这两个过程都需要党的领导。事实上,党的领导还在这两个过程中起保证作用。当然,夺取政权艰难,巩固人民政权更难。这里既有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维护社会稳定的大量工作,又有不断创造条件从现实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大量工作。中国共产党正在领导人民做这两方面的工作,其中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促进人民全面发展,便是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一伟大事业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党的领导之所以是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这是因为依法治国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是当代中国的伟大壮举,是中国人民多年来共同期待的光辉伟业。因此,它需要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来领导、来筹划、来指明方向和实现路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围绕这些任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如20世纪90年代末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基本方略,在实践中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21世纪初又提出社会主义法治观念,这不仅为依法治国指明了方向,而且科学地回答了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样一些根本问题。因此,在中国这块土地实现依法治国,绝对不能离开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保证。

2.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党的领导的本质要求,因为作为无产阶级政党,它没有任何私人目的,其本质要求就是为人民服务,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这正是中国共产党与其他任何政党的重大区别。他领导人民前赴后继进行了英勇的斗争,不是为了别的,正是为了人民的解放,为了人民当家作主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这正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她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是围绕这个本质要求而制定的,党领导人民进行的各种事业都是出于人民当家作主的这一本质要求。

至于人民当家作主是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其理由有三:第一,依法治国的终极价值是保障人权,而政治权利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人民当家作主当然就成为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第二,人民主权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就是说,人民当家作主必然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各个方面。第三,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这一事实表明人民将依法管理各项事务,这本身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总之,人民当家作主意味着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这正是依法治国的本质要求。

3.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治国方略。

依法治国是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必须要有正确的治国方略。我国确定依法治国的方略是对民主法制正反两方面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当今时代的迫切要求,更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治国方略形式多样,如“德治”、“人治”、“无为而治”、“礼治”、“宪法主治”、“法治”等,但主要是两种:法治与人治。历史早已证明,法治比人治好。实现法治是人心所向,党心所向。它至少有如下优越性:民主以法治为基础,在中国实行依法治国,不仅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而且还能带来国家的富强,是中华民族的万年大计!就是说,在当今的历史条件下,中国人民只有依法治国,才能确保共产党领导人民实现当家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