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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7.4.3.3 三、法律促进科技成果的合理利用

三、法律促进科技成果的合理利用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科学技术的进步不仅表现为科学技术总量的增殖、知识生产能力的增长,而且表现为科学技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如果科学技术没能在经济和社会中得到应用,那么它还只是潜在的而非现实的生产力。只有使科学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实现科技成果的商品化,才能使科学技术、经济、社会都得到高速发展。在这方面法律可以起到重要的保证和促进作用。

1.法律可以规定政府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其职责范围,规范其权力行为。西方一些国家通过立法成立专门的政府职能部门来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管理、指导、协调。如英国的国家技术集团、日本新技术开发集团、法国的国家科研促进会等。

2.法律保护知识产权,调整和平衡各种社会利益关系。法律将科技成果以权利形式设置成专利权、版权、信息控制权、发现权等知识产权,由此形成科技法律关系以及科技成果应用中的技术转让、技术合作等法律关系,从而使科技成果应用中产生的利益关系转化为合理的、有保障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调整和平衡各种社会利益关系,使科技工作者、国家、社会等的利益都得到合理的尊重,从而保证和促进了科技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当今世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否健全、完善,是否符合国际标准,是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的运行环境好坏的重要尺度。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但是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基本上建成了一个较为完整并符合有关国际公约要求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和制度基础。

3.法律规定技术交易规则,规范科技成果的交易行为。法律以其特有的属性——国家强制性和规范性,在保证和促进科技成果的合理使用和推广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西方发达国家的实践经验表明,公平有序的竞争规则,完备的法律监督系统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和促进科技成果走向市场,转化为现实生产能力的有力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