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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2.1.1.2 二、“法”的西文词源

二、“法”的西文词源

在拉丁语中,可以指称法的词汇主要有两个,即Jus和Lex。Jus的基本含义有法、权利、公平、正义等。如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说“法乃善与正义之科学”,拉丁语的法谚“错误不能产生权利”等,都是采用Jus指称法。Lex的含义相对简单,主要指具体的规则。按照自然法的观念,相对于中国的“灋”具体指“刑”而言,西方的法存在二元对立的结构。这种现象在欧洲各民族语言中十分普遍,体现了自然法与实在法的对立,如法语中的Driot和Loi,德语中的Recht和Gesetz,意大利语中的Diritto和Legge,西班牙语中的Derecho和Ley以及英语中的Right和Law。这种考证显示出在西方法律观念中正义论和权利观对法的词义的决定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