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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4.5.1.2 二、法律监督的意义

二、法律监督的意义

法律监督作为国家权力制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监督在现代法治国家中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法律监督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保证

第一,法律监督是法律协调统一的保障之一。法制的协调统一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法制的协调统一指的是国家法律体系内部的和谐统一,同一个等级的法律之间不相互矛盾,下位法不与上位法相矛盾。由于一国法律体系内部众多法律的制定主体不同,制定的时间也有先后之别,而且立法人员的素质也参差不齐,再加上立法受到部门、地方以及集团利益的影响,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法律体系内部的矛盾,这些问题仅靠立法自身是难以做到的,必须有专门的法律监督制度来维护。因此,发现矛盾,通过立法机关修改有矛盾和不完善的法律,废除相抵触的法律规范,补充制定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法律规范,从而保障法律的协调统一,为法的正常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二,法律监督是保障法律实施的重要环节。徒法不足以自行,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不仅仅意味着一套写在纸上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更为关键的是这些写在纸上的法律如何转化为支配人们实践的规则。以权力的合理划分与相互制约为核心的法律监督,使得这些职能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制度上无法滥用权力,从而保证公共权力机关严格依法办事、恪尽职守、廉洁自律。

第三,法律监督是制约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重要手段。现代意义上的法治的核心内容就在于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现代主流宪政思想认为,国家公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它既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构成了对公民权利的巨大威胁。因此,现代国家设置了许多权力制约的机制,如通过宪法上的制度安排来限制权力,通过公法对国家权力的行使进行严格规范,通过程序法对执法、司法和立法程序进行严格规定,使个体权利不受非法剥夺等。但是,仅仅通过这些内在的制约机制仍然让人们无法放心权力的行使,所以法律监督这种独立于权力运行过程的外部监督机制出现了。通过法律监督使权力的运行合法化,预防和抵制腐败的发生,并且惩治腐败,纠正权力滥用的行为。

(二)法律监督是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社会的民主不同于古希腊城邦国家的直接民主,现代社会的民主大多是建立在代议制度之上的间接民主制。所以,在这种制度中,每个公民不可能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多数事务是由公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以及由代表们选举或任命的官员去管理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拥有管理国家事务的多项权力。如前所言,权力具有腐蚀性,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会被滥用,导致腐败。为了防止权力腐败,必须将之置于监督之下,从而保障民主政治的健康运行。

(三)法律监督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需要

法律监督一方面可以维护各经济主体最大限度的发挥自己的经济活力,另一方面也可以监察、督导他们根据法律来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维护社会利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