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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3.2.3.2 二、法律的全球化

二、法律的全球化

随着世界经济联系的日益密切,文化交流空前频繁,法律的国际化趋势也不断加强。特别是20世纪下半叶以来,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法律全球化成为引人注目的趋势,不同法律制度之间相互渗透、相互吸收,差异在减少,共性正在增加。法律全球化不仅对世界经济、政治、科技等产生巨大影响,而且对各个国家的法律、经济、政治乃至社会生活带来全面冲击。

(一)“全球性时代已经到来”

1992年,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在纪念哥伦布发现美洲500年大会上宣称:“一个真正的全球性时代已经到来。”[10]全球性时代的标志是世界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全球化,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一是多元性。民族国家不再是世界的主宰力量,各种次国家层次、跨国家层次和超国家层次的力量成为同民族国家分享世界治理权的行为主体,每个行为主体都拥有程度不等的能量,都力图分配全球系统的价值。二是一体性。世界的各个部分成为彼此依赖、有机联系的“地球村”,某地发生的一件事情可能影响世界上很多人的生活。有人写道:“全球化正以出人意料的方式将世界拉得更加紧密,现在来自四面八方的人们不仅共享利益,而且共担痛苦,即使是对从未离开过家的人来说,原本发生在遥远地方的灾难,现在往往也变得更近了。”[11]三是协同性。全球化带来大量的全球性问题,如全球环境污染、全球气候恶化、全球金融风暴、南北差距扩大等。全球性问题的解决,虽然有赖于各国作出努力,但远非单个国家所能解决的,需要多个国家共同行动,甚至需要国家的和非国家的、公共的和私人的诸多全球性力量共同解决。

全球性时代的到来是世界经济国际化不断发展的产物,导源于市场经济跨越国界在世界范围的延伸。随着市场经济由近代发展到现代,市场和资本进一步越过国界走向世界。20世纪90年代以来,冷战结束,国际政治格局急剧变迁,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把注意力集中到发展本国经济和提升综合国力上。为了实现最佳资源配置和最大经济利益,各国之间的经济交往日益频繁,全球经济的融合程度大大提高,以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一轮科学技术革命使世界市场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时空距离都大大缩短,从而使全球贸易、投资和金融业务的开展获得了最为便捷的手段。当今时代,全球化是世界发展的潮流,世界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乃至社会生活越来越国际化,不同社会制度、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都被纳入到统一的全球体系之中,任何国家都不可能闭关锁国,都要与世界保持千丝万缕的联系。

(二)法律全球化及其基本内容

全球化带来了人类社会的深刻变革,它不仅改变着世界经济、政治、文化的格局,而且对每一个国家的发展现状与前景都产生重大影响。伴随着全球化的进程,法律全球化也现端倪。何为法律全球化?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对法律国际化进行辨析,因为法律国际化是法律全球化的基础和前提,没有法律国际化,就不会有法律全球化。法律国际化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国家法(国内法)之间的相互影响。这是法律国际化的初级形式,主要表现为各国法的相互协调、借鉴和移植,最后表现为法律趋同。二是国家间法律(国际法)的形成。这是法律国际化的高级形式,表现为国际社会法律的统一以及各国共同制定和遵守国际法。三是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互动,表现为国际法的国内化和国内法的国际化。可见,法律国际化是一个由国家主导的法律发展进程。[12]

法律全球化是法律国际化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是一个比法律国际化更高级、更复杂的阶段,它意味着全球社会关系的法律化和制度化,表明“作为地球村的成员国与公民,都要遵守共同的全球游戏规则。民主与法治已不限于一国的国内问题,而是世界性问题。它不仅要求国家内部的法治化,也呼唤着世界的法治化。国际法已不限于双边或多边的规则,而逐渐向全球共同遵守的‘世界法’发展”。[13]具体地说,法律全球化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法律的多样化。法律并非全部是主权国家制定的,越来越多的法律将由各种各样的经济联合体与国际组织等“非国家”机构制定,从而使得世界法律多样化。二是法律的趋同化。调整相同类型社会关系的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趋向一致,既包括不同国家国内法的趋向一致,也包括国内法与国际法的趋向一致。三是世界法律的一体化。全球化使得全球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法律紧密联系在一起,甚至出现某些全球性法律、世界性法律。各种形式的法律成为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整体,其中任何一种法律体系的变动都可能引起其他法律体系的反应。可见,法律的全球化是由全球社会的各种力量共同推动的法律发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