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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7.1.1.1 一、政治的概念

一、政治的概念

何为政治?这是一个众说纷纭的话题,古今中外思想家们对政治一词历来有不同的解释。

在西方,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所使用的“政治”概念,是从“城邦”(Polis)一词衍生而来的,其含义是关于城邦的知识,是研究城邦问题的理论与技术。他在其传世之作《政治学》一书中,提出了“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的命题,并且以“城邦”为中心阐述了有关国家的理论问题和管理国家的实际问题。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理论对后来的学者影响颇大,演绎出“政治”是科学,是艺术,是“治理的活动”等说法。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将政治定义为“争取分享权力或影响权力分配的努力”[1]。法国学术界比较权威的观点是,政治本意为治理国家,是人类社会治理的方法与实践。美国学者则认为,政治是指人们在安排公众事务中表达个人意志和利益的一种活动。

在中国,政治作为一门学问也有悠久的历史。孔子曰:“政者,正也。”[2]他把政治作为一种理想的社会价值追求,一种规范的道德。韩非子曰:“先王所期者利也,所用者力也。”直言不讳地认为政治就是用权。近代以来,中国学者有认为“政治就是统治关系”,“政治就是国事”,“政治就是用公共的强制力对众人之事的治理”等说法。其中影响较大的是孙中山先生对政治所作的解释:“政治两字的意思,浅而言之,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便是政治。有管理众人之事的力量,便是政权。今以人民管理政事,便叫做民权。”[3]他把握住了政治的公共性和管理性。

马克思主义认为,政治属于历史的范畴,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阶级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阶级的消亡而消亡;政治同一定的生产方式相联系,它来源于经济,服务于经济。一切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应该在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中去寻找,政治与经济的关系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关系在现实生活中的反映,而国家政权乃是全部政治的核心问题和根本问题。马克思主义还认为,政治是一个广泛的社会范畴,它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有着不同的具体内容,不能把“政治”仅仅理解为敌对阶级之间的斗争,更不能把阶级斗争看成是政治唯一的和全部的内容。政治包括处理阶级之间、本阶级内部、民族之间、国家之间等社会关系的活动。

概而言之,政治就是为了维护或反对现行国家政权而进行的,处理阶级关系、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国家关系以及其他有关社会关系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