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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2.3.3.1 一、法律规则释义

一、法律规则释义

早在春秋时期,管仲就曾指出:“尺寸也,绳墨也,规矩也,衡石也,斗斜也,角量也,谓之法。”由此可见规则是关于人们行为的准则和标准、规定等,它是由权威部门颁布的,或者包含于社会习俗之中。社会是一个庞大的规则体系。因此我们也把规则分为两大类别:即社会规则与技术规则。其中技术规则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社会规则调整人们相互间的关系。技术规则如果经过法定程序,也可以将其确认为法律规则。在诸多社会规则之中,法律规则仅仅是其中的一种。虽然法律规则仅仅是众多社会规则中的一种,然而在一个法治社会中,却具有最高和最终效力。

从不同的视角出发,我国法学界对规则作出了不同的定义,主要如下:法律规则“指具体规定权利义务以及具体法律后果的准则,或者说是对一个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各种指示和规定”。[11]“所谓法律规则,是指立法者将具有共同规定性的社会或者自然事实,通过文字符号赋予其法律意义,并以之具体引导主体权利义务行为的一般性规定。”[12]“简要地说,法律规则就是法律的基本要素之一,是法律中明确赋予一种事实状态以法律。”[13]我们认为所谓法律规则,从形式上看,就是具体规定法律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究其实质,法律规则是体现或代表一定集团的利益,或者体现全体人民共同意志的行为规则。

法律规则是法律文件的重要成分,是构成法律的“细胞”。世界上没有无规则的法律。法律的功能与作用,往往是通过法律规则的执行与适用体现出来的。由于法律规则的重要性,也使其具有与其他法律要素相比独有的特征。这些特征包括:第一,微观指导性,即法律规则覆盖面大,在国家权利所及的领域,为人们提供行为准则,引导人们可以或禁止做哪些行为;第二,可操作性强,如果一个具体规则符合规则设定的事实状态,执法人员可以直接适用该规则,普通公民也可以根据规则选择自己的行为;第三,预测性强(确定程度高)。法律规则规定具体的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使人们作出行为选择之前,即可以知道自己行为的后果。有利于人们树立守法观念和依法办事观念,有利于法律的执行、适用和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