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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1.2.4 第四节 创新社会管理与法治的保障

第四节 创新社会管理与法治的保障

经济发展、社会管理,犹如拉动时代列车的两个飞轮,举世瞩目。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新格局这一时代课题,业已引起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早在2009年冬,中央就要求全国政法系统率先进行研究与实践,在已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11年又及时举办部长级专题研讨班,特别是,同年5月30日又召开了中央政治局会议,胡锦涛同志先后两次作了重要讲话,从此拉开了全国范围内研究与践行创新社会管理的序幕。

创新社会管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又一重要成果,是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它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事关国家的长治久安,事关人民的安居乐业。因此,它是我国在社会矛盾凸现期务必解决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