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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1.3.2 第二节 法律推理

第二节 法律推理

在西方法理学界,法律推理不但是法律理论的一个主要方面,而且还是各种表面上不相容的研究方法和研究进路的论战领域。它可以被视为一种人类能力的应用,即实践认知或实践理性,也就是处理信息以致获得恰当决策的能力。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法律推理将法学与其他处理实践认知现象的各种研究相结合,这些研究涉及逻辑学、哲学、心理学、认知科学、人工智能、博弈论和决策论等;另一方面,我们可以运用法律推理将各种法学观念(规则、目标、意图、因素、原则、价值、融贯和辩证法等)视为一个独特认知过程的不同方面,而每个方面都发挥一个特殊的功能,并且每个方面都能够在其恰当的界限内促成法律理性的方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