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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4.3.2 第二节 司法的过程

第二节 司法的过程

1949年,美国著名法学家富勒构造了一个经典法理学案例。[11]案件发生在4299年春末夏初的纽卡斯国。该国斯派伦辛探险者协会的维特莫尔等五位成员进入石灰岩洞探险,遭遇山崩,被困洞穴,在营救过程中十人丧生。食物匮乏,生计无望,在被困的第二十天,洞外人员与受困的探险者取得了通信联络,当探险者问到多久才能获救时,工程师们的回答是至少需要十天。受困者于是询问医生,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他们是否有可能再活十天。当医生给出否定的回答后,洞内的通信设备中断。再次通话时,维特莫尔代表本人以及四位同伴询问医生,如果吃掉其中一个成员能否再活十天。医生给出了肯定答复。维特莫尔又问,通过抓阄决定吃掉他们中的一个是否可行。医生、政府官员和牧师都不愿回答这一问题。通信中断。第三十二天,营救终获成功。此时得知,第二十三天,维特莫尔已被同伴杀掉吃了。原来,维特莫尔首先提议吃掉一位保全其他,也是维特莫尔首先提议通过抓阄来决定吃掉谁。四位生还者本不同意如此残酷的提议,但在获得外界的信息后,他们最终接受了,并反复讨论保证抓阄公平的数学问题,最终选定了一种掷骰子的方法来决定他们的命运。结果是,维特莫尔被同伴吃掉了。四位获救者被指控谋杀维特莫尔。初审法庭根据纽卡斯国刑法的规定,判定四位被告谋杀罪名成立,判处绞刑。四位被告向纽卡斯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纽卡斯国最高法院由五位法官组成,分别是特鲁派尼、福斯特、基恩、汉迪和唐丁。前四位法官的表决形成2比2的平手,最后出场的唐丁法官的态度就决定了被告的最终命运。而唐丁法官最终作出最高法院历史上没有先例的裁决:宣布退出对本案的判决。由于唐丁法官的弃权,最高法院五位法官的立场出现了戏剧性的平局,而这意味着初审法院的判决得到维持。

对于这个案件,学界已有诸多解读。此处,我们主要阐述司法过程的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