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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7.7 后 记

后 记

本书是我们主持的国家精品课程《法理学》的教材形式,被列为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本教材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之《法理学》教材为指导,在1996年和2003年我们先后出版的两部法理学教材的基础上,通过吸收法理学的最新研究成果而完成的。各章编写分工如下(以章节先后为序):李龙:第1、2章,汪习根:第3、7、9、18、23、31章,徐亚文:第4、17、20、21、29章,司马俊莲:第5章,李蕾:第6章,何士青:第8、19章,占红沣:第10章,陈焱光:第11章,廖奕:第12、24章,陈雅丽:第13章,刘城:第14、15章,滕宏庆:第16章,涂少彬:第22章,郑鹏程、陈光兵:第25章,张万洪:第26章,彭礼堂:第27章,周刚志:第28章,朱最新:第30章,唐勇参加了第3章部分内容的整理。最后由主编统稿、改稿、定稿。教材不等于讲义,对本书内容的取舍,授课教师及读者可根据不同情况灵活掌握。

2011年8月于珞珈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