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理学
1.1.2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第二章 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本章重点、难点提示: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中国特色法治道路

3.中国当代人权理论创新

4.社会管理创新与法治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历经了四次大飞跃,树立了四块里程碑。第一次大飞跃的旗手是毛泽东,代表人物有董必武,标志性文献是《论人民民主专政》一书和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重大成果是在废除国民党六法全书的基础上,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和民主法制。第二次大飞跃的旗手是邓小平,代表人物有彭真,标志性文件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公报和1982年宪法,重大成果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第三次大飞跃的旗手是江泽民,标志性文献是中共十五大文件和1999年的宪法修正案,重大成果是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第四次大飞跃的旗手是胡锦涛,标志性文献是2004年宪法修正案和《论科学发展观》,重大成果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依法执政方针,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内容丰富,博大精深。下面列举的最新成果,主要是指马克思主义法理学中国化第四次大飞跃以来的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