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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
1.4 第四编 运 行 论

第四编 运 行 论

如果说法律发展论是从宏观历史维度来揭示法的运动过程,那么,法律运行论则是为了从法律自身内部系统来探讨法的创立与实施过程。法律不仅是一套静态的规则体系,更是活生生的动态的现实社会实践活动。法律的运行是法律由创制到实现其价值目标的全过程,可以分解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对法律实施的监督五个环节。

法律运行的过程是否通畅、效果能否达到预期,不仅要看法律运行环节是否齐备,更要看这一过程所蕴含着的法律运行体制与机制。科学合理的法律运行体制与机制,是保障法律由普遍性规范转化为现实生活中具体的法律关系,从而实现法律对国家和社会生活的规制以及对人类行为的有效调控。所以,既要理解从立法到司法的操作技术以及守法与护法的必要,又要把握立法体制、法律解释方法、司法体制机制等的科学含义与实践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