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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心理学
1.18.2 第二节 病因学和病理生理学研究

第二节 病因学和病理生理学研究

心境障碍的病因目前还不十分清楚,可能与遗传,生化和心理社会多种因素有关。这些因素错综复杂,相互交织,因人而异。心境障碍的病因学研究有许多不同的方法。在大多数研究中,研究者更多关注的是抑郁而不是躁狂。尽管对心境障碍病因的知识有限,但这并不妨碍医生对该病的诊断和采取有效治疗措施。

一、人格因素

克雷佩林提出环性人格者(即那些具有反复持久心境波动者)更易于患躁狂抑郁障碍。现在这种人格类型被归入心境障碍(环性心境障碍)之中,被视为双相障碍的一种轻型表现。

关于抑郁症患者的人格测验,多是在病人抑郁时进行的,这种测验并不能准确地反映患者病前的人格特征,因而缺乏价值。

临床经验显示,与抑郁相关的人格特征,主要是完美主义特质和焦虑。这些特点可能很重要,因为它们影响了人们对应激性生活事件的反应。用艾森克人格问卷测查的神经质,也提示为重型抑郁的易感因素,但其机制尚不清楚。神经质常伴有低水平的社会支持和较低的自我评价,但也可能与重型抑郁有相同的基因(Robert和Kendler,1999)。

二、心理社会因素

长期以来,对情感性疾病的生物学,如遗传、生物化学研究颇多。近年来心理社会因素在情感性疾病,特别是抑郁症的发生、发展、预防和治疗上的重要性,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

一般认为,重大负性(即不愉快)生活事件,对抑郁症的发病有一定影响。令人失望的生活事件,如意外灾害、亲友亡故、经济损失、人际冲突,容易使人感到心理失衡进而绝望,对一切都失去信心和兴趣。

1.近期生活事件

(1)与抑郁相关的生活事件

临床观察发现,抑郁障碍常发生于应激事件之后。但在得出是应激事件导致了紧接其后的抑郁障碍这一结论之前,必须排除其他几种可能性。

第一,这种联系可能是偶然性的;

第二,这种联系可能是非特异性的,在其他各种疾病发病前几周,也可能会有很多应激事件;

第三,这种联系可能是伪造的,病人可能仅为寻求对疾病的解释,而在回顾时认为这些事件是应激性的,或者只因他已经抑郁了才体验到这些事件是应激性的。

为排除上述几种可能性,研究人员采取了一些方法。对于是否巧合或非特异的联系,需要从普通人群和患其他疾病的人群中,选出适当的对照组进行比较来确定。对于联系是否是伪造的,需要其他两种方法的帮助。

第一,将肯定与疾病无关的事件(如因为工厂倒闭而失业),以及那些可能使疾病继发的事件(如其他人未被解雇而仅有病人失业)分开考虑;

第二,根据健康人群对应激性质的共识,为每一应激事件评定出等级。

这项工作主要由布郎(Brown)等人开展,他们的研究发现了以下一些情况。

第一,在抑郁障碍起病前数月,生活事件增加了6倍;

第二,在自杀未遂、焦虑障碍和精神分裂症发病之前,类似的事件也有所增加;

第三,一般来说,“丧失”事件与抑郁相关,而“威胁”事件与焦虑相关;

第四,生活事件是各型抑郁的重要前奏,但对已确诊的忧郁性抑郁障碍的影响相对较小。

近期,布朗等人不断修改对触发抑郁的生活事件性质的描述。研究结果表明,导致陷入困境和羞辱感的事件,可能与心境障碍的产生尤为相关(Brown等,1995)。他们还注意到,遗传因素对个体经历生活事件的易感性也有影响。因此,某些个体可能更易于选择有风险的环境,而且,遗传因素对特定个体如何感知生活事件也有作用(Kendler等,1999)。

(2)与躁狂症相关的生活事件

躁狂是否由生活事件诱发,目前还不是那么肯定。过去,认为躁狂完全是内源性的。但是,临床经验表明,有些病例是有诱因诱发的,如居丧就可能是会诱发抑郁的事件。生活事件的影响,可能在复发性躁郁症起病的早期更为重要,因为一旦疾病形成,环境的促发作用就不那么重要了。同时,生活事件似乎对起病较晚的病人影响更大,也许是由于他们的遗传负荷相对较小的缘故。

2. 易感因素和生活困境

普遍的临床印象认为,与抑郁障碍的发生相距最近的生活事件,是个体在经受了长期的负性环境,如婚姻不幸、工作问题或住房不满意之后的致命一击。

布朗和哈理斯(Brown&Harris,1978)将促发事件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长期的应激环境,可称之为“长期的困境”,它们本身可引起抑郁,也可加强短期生活事件的作用;

第二类促发事件本身不会引起抑郁,它仅通过加强短期生活事件的效应而起作用,这种情况被称为“易感因素”。

实际上,这两类事件不是截然分开的,如长期持续的婚姻问题(长期困境),可能与缺乏信任关系相关,而布朗将缺乏信任关系作为易感因素。

总之,研究表明,下列易感因素会增加生活事件诱发抑郁发作的风险。

(1)照料小孩;

(2)在家庭外没有工作;

(3)无人可倾吐心事。

3.躯体疾病的作用

所有躯体疾病及其治疗,都可作为非特异性的应激源,而导致易感个体的心境障碍。有时躯体疾病,包括脑部疾患、某些感染(包括HIV,以及内分泌疾病),对引起心境障碍有着更直接的作用。这些躯体疾病导致的心境障碍称为器质性心境障碍。

三、早期环境因素

1.父母被夺

精神分析学家认为,儿童期由于分离或丧失导致母爱被剥夺,是成年后患抑郁障碍的易感因素。但流行病学研究并未显示,儿童期由于父母之一死亡而致的丧失,会增加其成年后患抑郁障碍的风险。更多的研究支持成年后患抑郁障碍与父母分离有关。在此,主要的因素似乎是父母不和(Tennant,1998)。

2.与父母的关系

很明显,父母孩子关系的全面破坏,如在躯体虐待或性虐待时造成的关系破坏,是成年后多种精神障碍,其中也包括重型抑郁障碍的风险因素。但家长教养方式的微妙差异,是否也会增加抑郁的易感性还不那么肯定。问题之一在于,要病人回忆其童年时与父母的何种关系相当困难。病人的回忆可能受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抑郁障碍本身。然而,缺乏关爱和过度保护这两种家长模式,似乎都与成年后的非忧郁性抑郁有关。其关联机制尚需进一步研究(Parker等,1995)。

四、脑血流和脑电图研究

脑血流(CBF)研究躁狂、抑郁的结果不一。有的发现额区减少较明显,有的发现左额区增高,也有报道正常的。脑电图(PET)研究发现,双相抑郁病人两侧前额叶皮层不对称,额叶功能低下和全皮层葡萄糖代谢低下。治疗后前额叶不对称消失,似与药物作用和临床进步有关,但额叶功能低下和全皮层代谢低下持续存在。因电生理学研究例数少,还需进一步证明。

五、生物节律变化

人类的体温、睡眠、觉醒、内分泌、消化、代谢都有接近24小时的生理节律。参与调节生理节律的结构是遗传决定的,由中枢神经系统振荡器或生物钟驱动。解剖部位在交叉上核,按外界周期变动对生理节律进行校正,以与外界24小时节律保持同步。原来同步的节律不再同步,节律之间的时间关系不复存在称为去同步。

六、神经递质研究

神经递质与心境障碍之间联系的,最具代表性和指导意义的研究,是对中枢神经系统重要递质5-羟色胺的研究。研究表明,5-羟色胺的基本作用,就是对情绪反应进行调节。当情绪冲动,波动也很大时,5-羟色胺的水平很低。这可能是因为5-羟色胺在对肾上腺素和多巴胺的调节上起主要作用的缘故。当5-羟色胺的水平很低时,其他神经递质便获得较大范围浮动的机会,从而极易失控,由此导致情绪失调,即谓“许可假说”。

最新的研究认为,各种神经递质及其相关物质之间的平衡,远比任何单一神经递质的多寡更重要。然而,到目前为止,这方面的研究工作还很初步,而且其研究能否最终解开情绪障碍的谜团,还是个未知数。

七、遗传学研究

1.聚集性

双相和单相先证者的一级亲属,心境障碍的患病风险有所增加,其中双相病人一级亲属的患病风险约增大两倍。双相先证者的亲属不只是患双相障碍的风险增高,患单相抑郁和分裂情感障碍的风险也都增高。与此相反,单相抑郁障碍的亲属患双相或分裂情感障碍者并未增多。

2.双生子研究

双生子研究提示,这些家庭中心境障碍的聚集,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遗传因素,因为无论双相还是单相障碍,同卵双生子的同病一致率,都比异卵双生子高。例如,双相障碍先证者的同卵双生子患心境障碍的同病一致率为60%~70%,异卵双生子只有20%。单相抑郁的同病一致率,同卵双生子(46%)也高于异卵双生子(20%)。总的说来,遗传影响对双相障碍的作用,似乎比对单相障碍的作用要大。

八、研究结论

1.易感素质

躁狂和重度抑郁障碍的易感素质,涉及重要的遗传因素,但遗传因素在哪个层面发挥作用还不清楚。它可能通过调节单胺神经递质来起作用,也可能通过更间接的方式,如决定气质和对生活事件的易感性来起作用。早期的负性经历,如父母不和以及受虐,可能会对人格特点的形成有一定影响。而人格特点又决定了在成年后某些事件是否能成为应激源。

2.诱因

诱因可以是应激性的生活事件和某些躯体疾病。目前,在引发抑郁的事件种类及量化应激性质方面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一定进展。研究显示,丧失可能是一个重要的患病诱因,但不是唯一的。特殊事件的效应,可被大量的背景因素修饰,而使病人更加脆弱易感。例如,病人要独立照管几个小孩,但病人与社会隔离,缺乏支持。如前文提及的,对巨大生活事件的反应,也取决于人格因素,这可能也有遗传因素的作用。

关于诱发性事件如何导致抑郁障碍的症状,研究者已提出了两种解释的机制。一种是心理学方面的;另一种是神经生物学方面的。这两种机制并非相互排斥,因为它们反映了同一病理过程在不同层面的整合。心理学方面的研究才刚起步。抑郁障碍病人的思维方式存在异常,这可能对抑郁障碍的迁延不愈起着一定的作用。但是没有可靠的证据显示是它们引起了抑郁。

目前的研究使用复杂的统计学技术,试图定量地估计抑郁障碍发病过程中不同风险因素的作用。例如,在一项680对女性双生子的前瞻性研究中,肯德勒(Kendler,1993a)等计算出重型抑郁的易感性,一半要归因于以下4个主要因素(按相对重要性排列):

(1)近期的应激性生活事件;

(2)遗传因素;

(3)既往重型抑郁病史;

(4)神经质(用Eysenck问卷进行测量)。

这些因素相互影响。例如,抑郁障碍风险的60%为遗传因素的直接效应,剩下的40%,似乎是通过更易于经历应激性生活事件,以及获得较高神经质评分表现出来的。相反,父母的关爱对重型抑郁的易患性没有直接作用,但会影响其他具有病因学意义的因素,如近期的困境水平和社会支持水平。

重型抑郁是由遗传、环境和人际因素共同决定的疾病。这些因素并不仅仅以单纯的叠加方式相互作用,而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相互影响。这一表述,避免了使用过于简单的模式来解释重型抑郁的病因,也确实更加符合临床实际。此外,它还表明了,需要使用各种不同的干预措施,来降低个体患心境障碍的易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