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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态心理学
1.12.1 第一节 概述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

癔症在现实生活中并不罕见,老百姓称之为撒癔症,中医称为痰迷心窍,西医则称之为歇斯底里或癔症(hysteria)。

古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和哲学家柏拉图都认为,这是一种妇女特有的疾病,是子宫(hysteros)在腹腔内游走,到达某个部位或器官并在此停留,引起某种形式的发作。这种“子宫移位”的理论被当作经典沿用了近两千年。

从13世纪开始,人们对这一经典发出质疑,直到19世纪人们才逐渐认识到,癔症可以出现在身体的各个部位,其发病与情绪有关,男女共患。

麦斯默提出癔症可用催眠术治疗;沙可发现,癔症的症状可由暗示引起或消除,病人容易被催眠;卡特(Robert Carter,1829~1932)认为,癔症的病因是心理上的,与病人的素质有关,可由一些社会事件或环境因素诱发,性创伤是常见病因;弗洛伊德认为,癔症是婴儿期的性本能受到压抑的后果,各种心理创伤使被压抑的性本能,通过转换机制以多种形式表现出来,弗洛伊德称这类症状为“转换性癔症”。

今天,在国际疾病分类(ICD-10)和美国疾病分类(DSM-Ⅳ)中已经找不到癔症这个诊断名词了,原因是:

(1)症的原意是子宫游走,今天看来的确荒唐;

(2)人们大多认为,癔症这个字眼含有贬义;

(3)从症状学的角度看,解离性障碍和转换性障碍,至少基本上描述了这类疾病的两组症状。

于是,解离性障碍和转换性障碍就代替了癔症。然而,精神科医生大多不愿意丢弃这个诊断名词。他们的理由是:这类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以及治疗原则基本相同,没必要把它们分成两种障碍,更何况这类疾病的临床表现极为丰富,这两类障碍罩不住这类疾病的所有症状。CCMD-3将癔症从原来的神经症中分离出来,后来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保留了癔症的名称,并将癔症分类为癔症性精神障碍和癔症性躯体障碍,再进一步区分亚型。

二、描述性定义

癔症是一类由心理因素,如生活事件、内心冲突、暗示或自我暗示,作用于易病个体而引起的心理障碍,主要表现为分离和转换两类。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对癔症的描述是:癔症指一种以解离症状和转换症状为主的精神障碍。解离症状是指,部分或完全丧失对自我身份的识别和对过去的记忆,称为癔症性精神症状;转换症状是指,在遭遇无法解决的问题和冲突时产生的不快心情,以转化成躯体症状的方式出现,称为癔症性躯体症状。

癔症的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基础,但有癔症性人格基础,起病常受心理社会因素影响。除癔症性精神病或癔症性意识障碍有自知力障碍外,其他癔症的自知力基本完整。

癔症常见于青春期和更年期,女性发病率较高。起病与应激事件有明确联系,病程多反复迁延。

三、癔症的流行病学

1.国内(1982)癔症流行学资料

癔症患病率为3.55%,占全部神经症病例的16%,在神经症中居第二位;农村患病率(5.00%)明显高于城市(2.09%);女性(3.62%)明显高于男性(0.24%)。

2.国外癔症流行学资料

国外居民的癔症患病率约为5%,在精神科初诊门诊占3%。

四、起病原因

1.精神因素

癔症的发作往往与精神因素有密切关系,其中又以心理创伤居多,约占40.3%。另外,患者的文化水平、社会经历、宗教信仰、社会制度、生活习惯、民族特点等都对本病的发生、发作形式、症状及预后产生影响。心理创伤所引起的较强烈情绪反应,常为癔症第一次发病的诱因。以后的发病,不一定都能找出强烈的精神刺激因素。还有18.4%的患者发病的精神因素并不明显。

2.性格特征

癔症患者病前具有癔症性格者约占49.8%,其性格特点有以下几点。

(1)患者情感丰富

情感反应强烈鲜明,具有表演色彩,但情感体验肤浅,且极不稳定,容易从一种情感转变为另一种情感,变化莫测。他们待人处事往往感情用事,整个精神活动均易受情绪因素的影响而趋向极端。癔症患者的情感、逻辑判断完全从一时的情感出发。

(2)暗示性强

患者对外界的暗示具有高度易感性。患者的情感和行为极易受到别人或自我体验的影响。暗示性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患者的认识活动和情感倾向。凡具有特殊意义的谈话和书刊,周围人的表情和环境气氛,其他患者的发病情境,都会引出患者本人的疑虑,进而通过联想,深信自己也会发病。而各种身体不适感往往也可成为自我暗示的基础,从而引起发病。

(3)自我中心

患者遇事多从自身的利害好恶考虑,任性放肆;好吹嘘自己,显示能力,喜出风头,乐意成为大众注意的中心;喜爱别人赞扬和重视;病后夸大症状以显示痛苦;或无病呻吟以博取别人同情。

(4)具有丰富的幻想

常以生动的幻想代替现实,甚至出现幻想性说谎。这种丰富的幻想,往往与生动强烈的情绪体验有关。想象和现实常常混淆在一起,到后来自己也弄不清到底是想象还是事实,以致自欺欺人。

具有以上性格特点者虽易发生癔症,但临床发现,没有明显癔症性格特征的个体,在强烈的精神因素作用下,也可有短时的癔症反应出现。

3.身体因素

某些患者可因身体因素,如发热、疼痛、不适等引起精神紧张和疑惧,为癔症的发生提供自我暗示的基础。另一方面,身体疾病可以削弱神经系统的功能状态,同样易于癔症发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