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躯体形式障碍
躯体形式障碍(somatoform disorders)是一种以持久地担心,或相信各种躯体症状的优势观念为特征的神经症。患者因这些症状反复就医,各种阴性的医学检查结果,医生的解释都不能打消他的疑虑。即使有时存在某种躯体障碍,也不能解释所诉症状的性质、程度或其痛苦与优势观念。尽管症状的发生和持续与不愉快的生活事件、困难或冲突密切相关,但患者常否认心理因素的存在。患者常有一定程度寻求注意的行为,并相信其疾病是躯体性的,需要进一步检查,若患者不能说服医生接受这一点,便会愤愤不平,此时更易伴有寻求注意的行为。
由于对此病认识的不同,疾病分类的变化,关于躯体形式障碍的患病率和发病率的资料变化很大,有的疾病形式尚无明确的流行病学资料。美国的资料,躯体化障碍的年发病率0.1%~0.4%,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的患病率在普通人口中约为4%~11%。
我国目前尚无明确的流行病学资料。
本障碍男女均有,呈慢性波动性病程。
一、躯体形式障碍的病因与发病机制
躯体形式障碍的确切病因和发病机制尚不明确。可能的病因和发病机制有以下方面。
1.人格基础
内向、孤僻,对周围事物缺乏兴趣,对身体变化十分关注,具有自恋倾向的人格特征,可能成为躯体形式障碍发病的人格基础。具有敏感多疑、易受暗示、性格内向的人,在患躯体疾病时易出现短暂性躯体形式障碍。
2.社会、文化因素
由于躯体症状较精神疾病易于为别人接受,所以患者更趋向于将心理症状归结为躯体原因。另外,医生通过对症状的治疗或用所谓时髦的诊断名称,不恰当地强化了患者对躯体疾病的认识等,也会导致躯体形式障碍。
3.遗传因素
患躯体化障碍的女性患者的一级亲属中,女性患该障碍的占10%~20%,男性则患反社会人格障碍、药物滥用和酒依赖的危险性增加。在躯体形式疼痛障碍患者的一级亲属中,疼痛性疾病、抑郁症和酒依赖发病率较一般人口高。
此外,各派心理学理论,以各自的观点对躯体形式障碍进行解释。
心理动力学派认为,躯体形式障碍的躯体症状和躯体痛苦,是对愤怒、愿望等无意识满足的结果。躯体主诉是患者对需要照料、关心、同情或注意的愿望的无意识表达;躯体症状是一种用非言语性语言来表达愤怒;疼痛常常与需要父母的照料和情感有关,通过疼痛主诉获得更多的照料和关心。
学习理论认为,躯体形式障碍是患者条件学习的结果。通过某些躯体症状获得别人的关心、照顾或逃避责任,或发现自己的某些躯体不适,可以操纵其他人的行为而得以强化。
认知理论认为,躯体症状与患者对正常的躯体感觉进行歪曲解释,错误归因于躯体疾病有关。这导致患者更高的躯体唤醒和自我详检,进一步夸大其躯体感觉。
二、躯体形式障碍的临床表现
躯体形式障碍是一种异源性疾病,躯体症状的表现多种多样。临床上常见的类型有:躯体化障碍、未分化的躯体形式障碍、疑病症、躯体形式自主神经紊乱和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等。
1.躯体化障碍
躯体化障碍(somatization disorder)主要表现为多种多样、反复出现和时常变化的躯体症状,其症状可涉及身体的任何系统或器官。最常见的是胃肠不适,如疼痛、呃逆、返酸、呕吐、恶心等;异常的皮肤感觉,如瘙痒、烧灼感、刺痛、麻木感、酸痛等。皮肤斑点、性及月经方面的主诉也很常见,并伴有明显的抑郁和焦虑症状。这些症状经仔细探索,很可能是由应激引起的不快心情转化而来,即转化为以躯体症状的方式出现。病程常为慢性波动性,并伴有社会、人际及家庭行为方面长期存在的严重障碍,很少能够完全缓解。本症多在成年早期发病,女性远多于男性。诊断时需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标准至少2年,且未发现任何恰当的躯体解释。
2.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
如果患者主诉的躯体症状具有多样性、变异性的特点,临床表现符合躯体化障碍,或者不典型,但病程又不足2年,称为未分化躯体形式障碍(undiferentiated somatoform disorder)。
3.疑病症
疑病症(hypochondriasis)又称疑病障碍(hypochondriacal disorder),是指患者以担心或相信自己,患有一种或多种严重躯体疾病的躯体形式障碍,主要表现为对身体健康或疾病的过分担心,其严重程度与实际健康状况很不相称。患者到处反复就医,做各种医学检查,尽管各种检查结果阴性,医生的解释和保证,均不能打消其疑虑。因此,患者与医生之间很容易出现矛盾冲突。即使患者有时存在某种躯体疾病,但他所诉症状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与实际健康情况很不相称。患者的疑病观念很牢固,但不是妄想。因为病人知道自己的疾病证据不充分,才迫切要求检查和治疗。本障碍男女均有,无明显家庭特点,常为慢性波动性病程。
患者的上述表现不尽相同。如疑病性躯体不适明显,伴有焦虑或抑郁者称为感觉性疑病症。疑病观念明显,但躯体不适,心境变化不明显的称为观念性疑病症。身体变形疑病症主要见于青少年,患者坚信自己身体外表,如鼻子、嘴唇等部位存在严重缺陷,要求施行矫形手术,但实际情况远非如此。如果这类观念不为解释所动摇,带有明显情绪色彩,就患者文化背景而言并不荒谬,可认为是一种病理性超价观念。
本障碍常在躯体疾病或精神刺激诱因作用下发病,患者为自认为自己罹患的某种疾病而感到苦恼,而不是对疾病的后果,或继发性社会效应感到苦恼。
4.躯体形式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
自主神经功能紊乱(somatoform autonomic dysfunction)主要表现为,受自主神经支配的器官系统(如心血管、胃肠道、呼吸系统),发生躯体障碍所致的神经症样综合征。病人在自主神经兴奋症状(如心悸、出汗、脸红、震颤)基础上,又发生了非特异的,但更有个体特征和主观性的症状,如部位不定的疼痛、烧灼感、沉重感、紧束感、肿胀感,经检查这些症状都不能证明有关器官和系统发生了躯体障碍。因此本障碍的特征在于,明显的自主神经受累,非特异性的症状附加了主观的主诉,以及坚持将症状归咎于某一特定的器官或系统。其中心血管系统功能紊乱,包括心脏神经症、神经循环衰弱等;高位胃肠道功能紊乱,包括心因性吞气症、呃逆和胃神经症等;低位胃肠道功能紊乱,包括心因性激惹综合症、心因性腹泻和胀气综合症等;呼吸系统功能紊乱,包括心因性过度换气和咳嗽等;泌尿生殖系统功能紊乱,包括心因性尿频和排尿困难等。
5.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
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persistent somatoform pain disorder)是一种不能用生理过程,或躯体障碍予以合理解释的、持续严重的疼痛。患者常生动地描述其疼痛的部位和性质,如反复的头疼、持久的后背痛、盆腔痛或刀刺样的后背痛、腹部烧灼痛等。情绪冲突或心理社会问题直接导致了疼痛的发生。经过检查,未发现相应主诉的躯体病变,但患者往往认为自己疼痛严重,甚至不能工作或自理,常常要求治疗。尽管大量使用药物治疗,但疼痛仍然持续存在,患者甚至为此愿意接受手术治疗。病程迁延,常持续6个月以上。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
1.诊断
躯体形式障碍的诊断需要倍加小心。患者的临床表现应以躯体症状为主,且具有至少有下列症状中的一项。
(1)对躯体症状过分担心(严重性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相称),但不是妄想;
(2)对身体健康过分关心,如对通常出现的生理现象和异常感觉过分关心,但不是妄想;
(3)患者因此而反复就医或要求医学检查,但阴性的检查结果和医生的合理解释,均不能打消其疑虑。
由于躯体症状的存在,影响了患者的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交活动等社会功能,并符合症状标准至少持续已3个月以上,可以考虑该障碍的诊断。但对于躯体化障碍要求病程在2年以上。持续性躯体形式疼痛障碍病程要求在6个月以上。
2.鉴别诊断
(1)躯体疾病
由于躯体形式障碍患者可以表现出各种各样的躯体症状,特别是有的患者本身就伴有躯体疾病,所以,必须注意与躯体疾病进行鉴别诊断。一般来说,躯体疾病的症状表现确切、稳定,从医学的角度相对容易理解。特别是通过体格、实验室及其他辅助检查,可以有明确的阳性发现以资鉴别。
(2)精神科疾病
有关其他精神疾病的共病问题应引起注意。相当一部分躯体形式障碍患者,可以出现焦虑或抑郁症状,甚至符合焦虑症或抑郁症的诊断标准。这时可做出焦虑症或抑郁症的共病诊断。抑郁症、精神分裂症和其他神经症,也可出现躯体症状,甚至出现疑病观念或疑病妄想。这时需要认真进行精神检查,通过抑郁症、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神经症的特征性症状的发现进行鉴别诊断。
以下是疑病症实例
某男,26岁,突发左侧头颈痛、左半身不适、伴心慌、失眠、烦躁10个月,怀疑自己患有严重躯体疾病来就诊。患者性格较内向,敏感,多疑,好幻想。一年前因其父死于心肌梗塞,感到精神压力大,一日晚,突然感到“一股气从胸部往上冲,直达左侧头顶部”,当时头痛,左颈活动受限,左手足发麻,认为是“脑冲血”或“心脏病”,后去医院就诊,未见异常,回家不放心,查阅医书,一无所获;后来自感头颈痛和胸痛加重,多次反复去各家医院就诊,做了透视、脑电图、心电图、超声波、纤维胃镜等十几种检查,均无异常发现。检查中患者有明显的疑病观念,坚信自己患有“脑冲血”或“心脏病”,因病得不到确诊而忧心忡忡。患者求治心切,希望早日确诊。
诊断;疑病症。
四、躯体形式障碍的治疗
躯体形式障碍的治疗较为困难,没有很好的治疗方法,多采用综合治疗。由于躯体形式障碍患者,不认为自己的疾病归结于心理问题,往往辗转于基层医疗机构,或大型综合医院,给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造成很大的浪费。如何减少患者过多使用医疗资源,也是在躯体形式障碍的治疗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1.心理治疗
心理治疗是对躯体形式障碍的主要治疗形式,其目的在于让患者逐渐了解所患疾病的性质,改变其错误的观念,解除或减轻精神因素的影响,使患者对自己的身体情况、健康状况有一个相对正确的评估。目前常用的心理治疗有精神分析、行为治疗与认知治疗等。森田疗法对消除疑病观念可有良好影响,值得试用。在治疗实践中,尚需注意医患关系,对患者的疾病和症状不要急于否认,需认真检查是否确实存在躯体疾病,以免漏诊误诊,延误治疗。在查明病情的基础上,巧妙机敏地婉拒不必要的检查。在治疗过程中,还应注意评价患者的社会支持系统,识别和降低促发或加重患者躯体症状的日常生活问题,减少躯体症状的继发性获益。
2.药物治疗
针对患者躯体症状的药物治疗,往往没有多大效果。药物治疗主要在于解除患者伴发的焦虑与抑郁情绪。可用抗焦虑药物、三环类抗抑郁剂、SSRIs,以及对症处理的镇痛药、镇静药等,如阿普唑仑、劳拉西泮等小剂量治疗有效,但症状常常会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