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变态心理学
1.9.4 第四节 强迫症

第四节 强迫症

强迫症(obsessive-compulsive neurosis)又称强迫性障碍(obsessive-compulsive disorder,OCD),是一种以患者头脑中反复出现某些观念、意象,或者重复做出某种动作为主要临床相的神经症。强迫症患者表现出的强迫症状具有下述特点。

(1)自我强迫和自我反强迫同时存在,二者的冲突使患者焦虑和痛苦;

(2)患者认识到强迫症状是异常的,对症状有自知力;

(3)源于自我的观念或冲动,违反其意愿,因而极力抵抗和排斥,但无法控制。

我国12个地区(1982年)神经症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强迫症的患病率为0.3%o。在美国等西方国家,强迫症的终生患病率达2%~3%,年患病率为0.7%。男女患病率相近,且以脑力劳动者为多。

一、强迫症的病因与发病机制

1.理社会因素

在日常生活中的各种生活事件,特别是增加个体责任感的事件,作为强迫症发病的诱发因素而起作用。尽管强迫症的发病与强迫性人格障碍的关系,仍无明确的结论,但具有胆小怕事、优柔寡断、严肃、刻板、循规蹈矩、十全十美等人格特质的人,往往更容易罹患强迫症。精神动力学派相信,强迫行为来源于被压抑的攻击性冲动和性欲望。回顾患者的个人史,确实有许多人自幼年起攻击冲动及性欲受到压抑;患者的症状内容,也常常涉及攻击和性。他们还认为,由于患者的性驱动退行至肛欲期,故他们的症状常常表现为,对排泄系统特别关注或惧怕被污染。从行为主义理论看,强迫观念是,导致焦虑的刺激与该观念之间建立了条件联系的结果,如果患者发现某一行为能缓解焦虑,该行为被强化,从而反复出现,形成了强迫行为或强迫性动作。

2.物因素

神经心理学研究显示,OCD患者存在双侧或优势侧额叶功能障碍;部分脑外伤、多发性抽动秽语综合征(Tourette综合征)患者可以出现强迫症状;某些OCD患者具有神经系统软体征。这些证据提示,强迫症状的出现,可能与额叶或基底核的功能异常有关。近年来,临床精神药理学的研究发现,对伴有强迫症状的抑郁症患者,应用5-HT回吸收抑制剂(氯米帕明)治疗,较其他三环类抗抑郁剂治疗疗效要好;选择性5-HT回吸收抑制剂,对强迫症状也有明显的改善作用,说明5-HT系统的异常可能在OCD的病因学中具有重要作用。关于强迫症的双生子同病率的研究较少。部分家系调查发现,强迫症患者一级亲属中强迫症的患病率,较正常对照组高,提示遗传因素在强迫症的病因中起一定作用。

二、强迫症的临床表现

强迫症的主要临床表现有强迫观念(obsessive idea)、强迫意向(obsessive intention)和强迫行为(compulsive behavior)。强迫症是指一种观念、冲动或行为反复出现,自知不必要,但欲罢不能,为此十分痛苦。一般把强迫症状分为三大类。

1.强迫观念

(1)强迫性怀疑

强迫性怀疑(obsessive doubt)是强迫观念中常见的表现,怀疑门没锁好、窗子没关好、信封上地址写错了。

(2)强迫性回忆

强迫性回忆(obsessive reminiscences)如患者每日睡前必“三省吾身”,事无巨细皆依次反复回忆,摆脱不了,十分痛苦。

(3)强迫性穷思竭虑

强迫性穷思竭虑(obsessive ruminations)如“人为何要有空气才能活?”、“先有蛋还是先有鸡?”,明知没有意义、没有必要但就是不由自主。

(4)强迫性对立思维

强迫性对立思维(obsessive contradictory)即感知到某一概念时便同时产生一个与之对立的概念,如看见“和平”二字,马上想起“战争”二字;一见“安全”,便想到“危险”,造成内心紧张。

2.强迫意向

强迫意向是一种尚未付诸行动的强迫性冲动,使病人感到一种强有力的内在驱使。如患者见到墙壁上的电插座,就产生“触摸”的冲动;站在高楼上,就有“跳下去”的冲动;抱起儿子,便出现“掐死他”的冲动;在公共汽车上接近异性,便有“抚摸拥抱”的冲动。患者意识到这种冲动的不合理,事实上也不曾出现过这种动作,但冲动的反复出现却使患者焦虑不安、忧心忡忡,以致患者回避这些场合,损害社会功能。

3.强迫行为

(1)强迫性洗涤

强迫性洗涤(compulsive washing)患者可每日反复洗手十余次、每次数十分钟,自知不必要,自知过分,但不如此则于心不安,以致疲劳不堪、痛苦不堪。

(2)强迫性检查

强迫性检查(compulsive checking)常常表现为核对数字是否有误,检查门、窗、煤气炉是否关好。如一位患者将门锁上后,担心未锁紧,用钥匙打开验证,每开一次都证明确实已锁牢,但仍不放心,如此反反复复数十次,患者甚感痛苦。

(3)强迫性计数

强迫性计数(compulsive counting)主要表现为无目的清点街道两旁的门窗、楼层及楼梯的阶梯等,稍有误差便重新点数。

(4)强迫性仪式动作

强迫性仪式动作(compulsive rituals):指某种并无实际意义的、程序固定的动作或行为,但患者欲罢不能。如某学生每次进教室时,在门前总要做一个立正的动作,一次因上课铃响了,与同学们跑步入室,未来得及在门前立正,在教室里便如坐针毡,心神不定,最后谎称上厕所请假出来,在教室门口“立正”后再进教室,才心平气和。

三、诊断与鉴别诊断

有典型的强迫症状,如强迫观念、强迫意向或强迫行为,且治疗要求迫切者一般诊断不难。但在慢性病例,患者在试图摆脱强迫症状失败以后,易形成适应病态体验的行为方式,此时求治要求不十分迫切。临床上需与以下疾病鉴别。

1.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可出现强迫症状,但往往不为强迫症状苦恼,无主动克制或摆脱的愿望,无治疗要求,且症状内容多荒谬离奇,对症状无自知力。最主要的特点是分裂症患者具有精神分裂症的阴性或阳性症状。

2.郁症

抑郁症患者可出现强迫症状,而强迫症患者也可有抑郁情绪,鉴别主要是识别哪些症状为原发性的,并伴有哪些主要临床症状。

3.惧症

恐惧症和强迫症均可出现回避行为。恐惧症的对象来自客观现实;有洁癖的强迫症患者也可有回避行为,但强迫观念和行为常起源于患者的主观体验,其回避与强迫怀疑和强迫担心有关。

4.器质性精神障碍

中枢神经系统的器质性病变,特别是基底节病变,可出现强迫症状。此时,主要根据有无神经系统病史和体征,以及相关辅助检查进行鉴别。

强迫症实例

某男,19岁,高中生,做事反复思考,犹豫不决,自知不必要的事反复想,不该做的事不得不去做,自觉痛苦紧张已一年。患者从小懂事守规矩,做事认真,小心缓慢;对担任学生干部十分矛盾,既怕耽误学习,又怕辜负老师,冥想苦思,通宵不眠,常常手捧书本,思想却云游四方,自称“该记的记不住,该忘的忘不了”;做事瞻前顾后,小心翼翼,关灯锁门均需几次验证,书桌衣箱清理再三,自感多余,但非如此心不得安;某日还一老师的教案,客气地说了声“麻烦您了”,后在回家途中感到应该说“谢谢您”而不是“麻烦您”,便回头去找老师更正,又觉得此事荒唐,一直耿耿于怀;后来听到某教师劝他“少想事,想事多了会死脑细胞”,此后这一观念反复出现,为此遍访各心理咨询机构,反复询问与证实“想事多了会不会死脑细胞”,反复多次询问才觉心理舒服一点,回家不久又故态复萌。

诊断:强迫症。

四、强迫症的治疗

1.心理治疗

最常用的心理治疗是行为治疗。在能够接受这种治疗的患者大约有70%可获得疗效。系统脱敏疗法,可逐渐减少患者重复行为的次数和时间。如在治疗一名强迫性洗手患者时,规定第一周每次洗手不超过20分钟,每天不超过5次;第二周每次不超过15分钟,每天不超过3次;以后依次递减。对药物治疗无效者可用厌恶疗法治疗强迫观念,如用弹击手臂的厌恶治疗时,每当患者出现无法克制的观念,即以手绷开橡皮圈,弹击自己的手臂,数十次乃至数百次,直至可抑制观念。

在对患者进行行为治疗的同时,认知治疗也是需要的。针对患者对危险的过分夸大、担心万一的危险,以及“非黑即白”等歪曲认知进行治疗。特别是对于只有强迫思维的患者,认知治疗甚至是主要的心理治疗手段。

由于强迫症患者的强迫症状往往会涉及每个家庭成员,导致家庭成员屈从患者的强迫症状,或家庭成员蔑视、拒绝患者。所以,在强迫症患者的心理治疗中,家庭成员的配合、理解是重要的。同时,家庭成员间的内部关系,往往与患者的疗效和症状恶化或复发有密切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家庭治疗也是非常必要的。

2.药物治疗

主要采用三环类药物,以氯米帕明(clomipramine)最为常用。每日用量为150mg~300mg,分2次服。一般2~3周开始显效,一定要从小剂量开始,4~6周左右无效者可考虑改用或合用其他药物,一般治疗时间不宜短于3~6个月。SSRIs类的氟西汀、帕罗西汀等,也可用于治疗强迫症,效果与三环类相似,但副作用较少。此外,对强迫症伴有严重焦虑情绪者可合并抗焦虑药物,如氯硝西泮;对难治性强迫症,合用卡马西平或丙戊酸钠等心境稳定剂,可能会取得一定疗效。

3.精神外科治疗

精神外科手术治疗是强迫症治疗最后迫不得已的选择。只有经过系统的心理、药物治疗,确实证明各种方法没有效果,而且强迫症或其合并症给患者带来生命威胁、严重的功能障碍或严重的精神痛苦时,才考虑选择这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