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黄冈“非遗”保护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黄冈“非遗”保护面临的困境与对策

项 菊1, 胡可益2,彭 杰3


(1.黄冈师范学院 文学院,湖北 黄冈 438000;2.黄冈市非遗保护中心,湖北 黄冈 438000;3.黄冈市委宣传部,湖北 黄冈 438000)


摘 要:黄冈非遗资源丰富,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与挑战。当前,黄冈“非遗”保护正处关键时期,亟待在强化非遗保护主体责任、健全非遗保护工作机制、提高保护传承和利用水平、建强专业人才队伍、建立长效传承机制、加大非遗展示交流力度上取得突破,提高非遗保护整体水平。


关键词:黄冈“非遗”;困境;对策


黄冈地处鄂东,素有“吴头楚尾”之称。在独特的地理位置、漫长的历史变迁、吴楚汉多元文化交汇融合的催生下,勤劳智慧的黄冈先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创造了一大批极具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005年,黄冈市启动“非遗”保护工作,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丰硕成果,但同时也面临着许多困难与困惑。当前,黄冈“非遗”保护正处关键时期,如何突破面临的困难,全面提升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是新常态下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不断探索的重大课题。


一、黄冈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2005年以来,黄冈市就境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分布区域和存续状况等组织了三次专题普查,共普查“非遗”项目6460余项,走访民间艺人近8000人,收集了一大批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和相关实物,出版了一批非遗普查和研究成果,申报和公布了一批保护名录、代表性传承人,建立了一批展示馆、传习所和传承基地,探索和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传承活动,有效地保护了一大批“非遗”项目。截至目前,全市共有苏东坡传说、红安绣活、麻城花鼓戏等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9项,黄州点子、罗田畈腔、浠水杂技等省级代表性项目42项,浠水民歌、文曲戏、英山花鼓等市级代表性项目110项,县级代表性项目561项;有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项目传承人45人,市级项目传承人131人;有3个国家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8个省级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和1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省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1个省级“非遗”传承示范基地;已建立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非遗”名录保护体系。[1]


二、“非遗”保护面临的困境


(一)社会变革给“非遗”传承保护带来挑战 伴随当代社会人们生产生活方式所发生的深刻变化和本土与外来文化的相互激荡,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部分“非遗”失去生存土壤。武穴市的娘娘船、黄梅县的旱龙船曾经是一些民间艺人走村串巷、赖以为生的绝活,深受人们的喜爱。随着文化生活的丰富和普及、文化消费观念的改变,现在已基本没有市场。蕲春傩戏过去曾是庙会、祭祀的主角,随着人们思想观念的进步,现在已绝迹。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在鄂东农村盛行的石匠、篾匠、瓦匠、油匠等,因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已经没有用武之地,随着存世老艺人相继去世,这些民间技艺也将逐步消亡。目前,过去在鄂东流传甚广的楚剧,现在绝大多数观众都是老年人,市场在快速萎缩;以前常见的蚌壳精、舞狮子、踩高跷、采莲船等民俗活动,现在已经非常少见了。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绝大部分“非遗”项目源于农村、赖以生存的环境也在农村。随着城镇化步伐加快和农村“空心化”加剧,一批“非遗”项目陷入生存危机。从普查情况看,黄冈沿江县市区传统村落消亡逐年加速,北部山区县市原始村落也呈逐年减少之势,生产生活环境的急剧改变,再叠加创新发展不足等因素,“非遗”项目内外交困。比如罗田畈腔、浠水民歌、黄梅小调,武穴乐儿嗬,这些过去回荡在山乡田野的民间音乐,现在只有在舞台上才能听到,会唱的人已经很少。


(二)认识不高给“非遗”传承保护带来挑战 “非遗”保护涉及文化、发改、教育、财政、城建、规划、旅游、民宗等多个部门,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但部分县市区领导对“非遗”保护认识不足、保护意识较为淡漠,没有真正发挥政府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经费投入、政策倾斜、人才引进、机构设立、设施设备配置和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目前,各县市区基本没有从整体上对“非遗”保护进行中长期规划,部门协作的机制还未形成;市县两级“非遗”保护大多以项目申报为主,重申报轻保护的现象较为严重;部分县市区政府看重的是入选名录的项目数量,对“非遗”项目的持续保护和传承发展力度不大,有的甚至将申报来的项目专项资金挪作他用。这也直接导致“非遗”保护社会关注度、参与度不高等问题,许多市民不知“非遗”为何物,更谈不上自觉保护和传承。


(三)机制不完善给“非遗”传承保护带来挑战 从领导体制上看,黄冈市县两级虽然都成立了“非遗”保护中心,但除武穴市、麻城市、蕲春县和团风县有专门机构外,其他均为文化馆内设机构,大都是“一套班子、两块牌子”,既没有单独编制,也没有专门预算,作用极为有限。市文新广局也只是在公共文化科加挂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没有专人专职从事“非遗”保护工作,各县市区文新闻广局普遍没有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室)。从工作机制上看,整体性保护工作机制也不完善,虽然建立了国家和省、市、县四级名录保护体系,但没有制订和出台《黄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导致项目保护力度不均、保护资源配置不均、项目传承程度不均十分现象严重。如黄梅戏、黄梅挑花、蕲春艾灸、红安绣活、浠水杂技等一些市场价值大、影响大、前景好的项目保护力度越来越大,生存状况、传承与保护状况越来越好;而那些如红安架子戏、团风狗脚制作技艺、蕲春布贴、武穴船工号子、黄梅道情等市场价值较小、市场萎缩、无传承人、前景不好的项目保护越来越边缘化,其生存、传承与保护前景不容乐观,“人在艺在、人走艺亡”的问题十分突出。[2]


(四)保障不足给“非遗”传承保护带来挑战 “非遗”保护主体是政府,需要政府提供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目前,黄冈绝大部分项目都是市级和县级,数量多、分布广泛、保护难度大。国家和省财政对部分国家级、省级代表性项目予以扶持,但是仍有近一半省级代表性项目没有得到支持;受财力所限,市、县级“非遗”项目资金更少。2015年,全市投入“非遗”保护专项经费共110万元,投入最少的红安县只有3万元,最多的蕲春县也只有14万元。市县两级都没有设立代表性项目专项扶持资金和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资金。经费的严重不足,导致“非遗”保护、田野调查无法深入,濒危项目抢救性保护难以为继、散落民间的大量实物和原始资料得不到收集整理、已整理完成项目无法实现数字化保存、部分可合理利用开发的项目得不到有效资金扶持以至传承范围不断萎缩、传承接后继无人等问题十分突出。


与此同时,“非遗”普查、抢救、保护和传承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有一支责任心强、能吃苦、专业过硬的专门队伍。但实际情况是,全市“非遗”保护工作主要由市县两级“非遗”保护中心实施,工作人员仅有54人,且大都身兼多职,专业素质、能力和水平层次不齐。受编制、经费所限,专业人才引进难、留住难、流动难,青黄不接、断层现象非常严重,严重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传承不畅给“非遗”保护带来挑战 “非遗”项目大都口传心授、代代相传,保护好传承人是“非遗”保护的核心。目前,黄冈传承人队伍建设不容乐观,代表性传承人年龄普遍偏大、徒弟难觅。其主要原因是:一是人们生产生活方式、生活观念及生活环境发生改变,部分项目失去了生存的土壤,传承非常困难。如曾经流行于黄梅小池、武穴、浠水散花和巴河的船工号子、搬运号子,现在都已绝迹了。二是代表性传承人大多年老体弱、收入较低,生存和传承环境艰苦,影响了年轻人学习的积极性。三是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没有在政策层面对传承人给予更多的扶持和关心,传承人开展传承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是一些族传、祖传项目只在有血缘关系的群体进行传授和修习,如祖传药方、推拿技法、武功秘籍、民间绝技等,大多不外传,有的只传男不传女,有的甚至代代单传。这种封闭的家族式传承,极易造成项目失传。


三、加强“非遗”保护与传承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非遗”保护主体责任 黄冈“非遗”历史悠久、资源丰富、分布广泛、形式多样、特色鲜明,保护、传承和利用好这笔宝贵的文化遗产,对于推进“双兴双强”战略、建设文化大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转变观念,强化保护意识,加大保护力度,切实担起保护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利用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充分运用政府行政手段,从资源分配到人员编制、人才队伍建设等,建立健全“非遗”保护长效机制。一是建立“非遗”保护地方性法规,推动出台《黄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二是建立由政府牵头,文化、发改、教育、财政、城建、规划、旅游、民宗等有关部门组成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一协调全市“非遗”保护工作。三是将“非遗”保护纳入市县两级政府重要议程,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纳入政府工作责任目标。四是出台《黄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明确有关保护责任主体、保护范围、保护措施及保护目标,制订经费投入保障、传承人扶持奖励、重点项目申报资助以及责任考核等办法。五是对市县两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督促各级政府和相关工作部门切实履责。[3]


(二)健全“非遗”保护工作机制 一是在市县两级文化主管部门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股(室),负责“非遗”保护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和推动推广工作。同时为两级“非遗”保护中心配备3至5名工作人员,专业从事“非遗”保护工作。二是制订《黄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考评办法》,建立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退出机制,对已列入国家和省市县四级代表性项目、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拒绝或不能很好履行保护和传承义务的提出整改意见,在整改期内仍不能达标的,报请上级文化主管部门批准,撤销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资格,对做得好的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给予奖励。三是加强全市“非遗”保护专项资金的管理,出台《黄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坚决杜绝挪用项目保护专项资金情况的发生。四是建立全市“非遗”项目评估机制,对全市所有建档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按影响力、价值大小、濒危状况、传承现状进行评估和分类,合理调配有限的保护资源,通过抢救性保护、记忆性保护、生产性保护等多种形式开展保护和传承工作。对资源丰富、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相对完整、自然生态环境和人文生态环境较好的传统村镇、街区等特定区域,制订统一保护规划和措施,与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命名结合实施整体性保护。五是编制“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和传承规划,对所有国家级、省级、市级代表性项目及县级重点项目、濒危项目制订切实可行且可操作、可检验的保护工作规划,明确保护目标、措施和责任。六是建立市县两级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为全市“非遗”保护和传承工作提供咨询和服务。同时联合高校成立“非遗”研究机构,开展专项研究。[4]


(三)提高保护、传承和利用水平 一是继续加大全市四级名录保护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代表性项目名录,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筛选和论证,再公布一批市县两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二是在已有的38个各类传习所、传承基地的基础上,再建一批传习所、传承基地和非遗展示馆,命名一批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或传承示范基地并予以扶持。三是继续加大实物收集、资料搜集整理力度,进一步完善全市代表性项目档案资料和数据库,实现市县两级数据共享。四是出版一批普查成果,在已出版“非遗”普查成果45项的基础上,力争每年再出版4至5项。五是推进“非遗”保护与旅游业融合发展,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着力打造融“保护、传承、休闲、旅游”为一体的具有黄冈特色的“非遗”关联产业。


(四)建强专业人才队伍 “非遗”保护是一项综合性保护工程,涵盖文学、摄影、美术、戏曲、舞蹈、计算机等多个专业,人才要求高、需求量大。一是加强现有人员培训,每年举办2-3次培训班,对县市区现有的专兼职人员进行轮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二是有计划地组织专业素质较高的人员赴外地交流学习,拓宽他们的专业视野。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在改善“非遗”保护工作环境、提高福利待遇的同时,开辟专业人才绿色通道,通过联合高校定向培养、聘任专家等形式,大力引进各类急需人才。


(五)建立长效传承机制 “非遗”保护的核心就是对传承人的保护。一是入库建档,对现有的1500名代表性传承人分人建档、进行数字化保存,并建立传承人信息反馈机制,对其中重点、濒危项目传承人及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艺人进行长期跟踪服务。二是申报、命名一批代表性传承人,在现有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2人、省级45人、市级131人、县级986人的基础上,再申报公布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代表性传承人。三是对传承人出台补助扶持政策。目前,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20000元,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而黄冈市县两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都没有专项补助资金。要出台专项补助资金政策,提高传承人工作积极性。四是联合教育部门,将“非遗”保护纳入职业、基础教育体系,在黄冈和大中专学校设立“非遗”特色学科和特色专业,聘请部分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开展教学活动,并在学生就业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同时,组织专家编写一批乡土教材,推进“非遗”保护进校园、进课堂,普及“非遗”知识。


(六)加大“非遗”展示交流力度 组织开展“非遗”宣传展示交流活动,是“非遗”保护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对于普及“非遗”保护知识、培养“非遗”保护意识、在全社会上形成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一是充分利用文化部门的职能优势,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图书、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二是利用传统节庆日、“文化遗产日”,文化下乡、惠民展演、东坡文化节和黄梅戏艺术节、“激情新黄冈 快乐大舞台”东坡广场文化活动等,通过展板、展演等形式,全力推介“非遗”精品。三是巩固现有的固定宣传展示阵地。目前,黄冈市群艺馆及各县市区文化馆都普遍开辟了“非遗”专题(或综合)展厅,如市区的“黄冈民间艺术暨民俗文化展厅”、“生产生活展厅”;黄梅的“黄梅挑花专题展厅”;黄州区的“黄州农民画馆”等。有条件的地方还建立了民俗博物馆、传承学校。如黄冈市民俗博物馆、罗田民俗博物馆、武穴岳飞文武学校等。要加大投入,巩固好这批专门的宣传展示阵地并使之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四是打造一批“非遗”文化品牌,充分利用鄂东民歌大奖赛、红安荡腔锣鼓大赛、皮影戏展演、武穴文曲戏展演、浠水策湖龙舟赛、罗田九资河吊锅节、武穴禅宗四祖文化庙会等文化活动,扩大“非遗”影响力。五是大力推动“非遗”对外文化交流,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推动“非遗”走出去。近年来,黄梅戏《苏东坡》、《传灯》先后赴台演出,在台湾引起轰动;浠水县杂技团赴泰国各地进行为期3个月的巡回演出,受到泰国民众热烈欢迎;岳家拳传承人张奇刚、罗田民歌传承人饶俊华随“千年黄州的问候”代表团赴美国访问演出;红安绣品和大布产品赴韩国参展等。这些交流活动提高了黄冈“非遗”项目的影响力,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六是利用市县两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村级文化俱乐部、村级文化礼堂、村文化活动室等,将“非遗”保护与城市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开展“非遗”社会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非遗”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参考文献:


[1]张晓林.黄冈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精粹[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2:1-6.


[2]张晓林.记忆与评说[M].武汉:长江出版社,2012:9-13.


[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Z].黄冈年鉴,2011(1):92-98.


[4]宋国彬,胡绍宗.鄂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北京工艺美术出版社,2012:223-225.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3-8078(2018)01-0073-04


收稿日期:2017-10-24


doi:10.3969/j.issn.1003-8078.2018.01.18


作者简介:项 菊(1966-),女,江苏苏州人,黄冈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硕士;胡可益(1971-),男,湖北红安人,黄冈市非遗保护中心干部;彭 杰(1987-),男,湖北英山人,黄冈市委宣传部干部。


基金项目:黄冈师范学院智库项目一般项目,项目编号:201610803。


责任编辑 张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