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课程改革政策是校本课程开发系统中最重要、最核心的因素。
(2)试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三级管理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政策和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
1999年,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正式从国家政策层面上提出了“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试行国家、地方和学校课程”。
2001年,教育部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文规定三级课程管理制度;为保障和促进课程对不同地区、学校、学生的要求,实行国家、地方和学校三级课程管理。
对学校开发校本课程的政策规定为:学校在执行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同时,应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具体情况,结合本校的传统和优势、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开发或选用适合本校的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