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黑车,不可触碰的禁地



1、2017年12月一辆中型客车行驶至吉黑公路333公里处时发生事故。车中载有12人,5人当场死亡,其中1人为驾驶人,4人为北京林业大学学生;7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5人为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另两人分别为湖南农业大学和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学生。学生是在淘宝预订车辆,事发时两车斗气,互相别车,前车撞上隔离带后,后车试图躲避撞入沟渠旁的树上。中型客车车主唐某、轿车驾驶人赵某分别涉嫌非法经营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2014年8月9日下午,重庆邮电大学20岁的爱心志愿者高渝从铜梁老家搭乘一辆黑色私车回渝中区后,与家人失去联系。失踪第11天后,19日晚9点23分,铜梁区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铜梁”发布“警情通报”,已查明,高渝当日乘坐渝CN3275轿车离开铜梁后失踪,途中与车主蒲正福发生争执被杀害。

3、2014年8月21日,一名女大学生在济南火车站转车时误上一辆黑车,随后被黑车司机绑架、囚禁4天,其间遭多次殴打、恐吓、强奸、性虐。8月25日,该女大学生趁其不备,偷偷使用手机发出求救短信。后由济南警方成功解救

所谓“黑车”,就是没有客运资质、没有取得合法营运许可而违法从事客运业务的车辆。乘坐“黑车”隐患极大:

一是乘坐“黑车”权益无保障。“黑车”因大量存在无牌无证或使用假牌假证情况,大都没有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且属非法营运行为,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身生命损害,乘客可能得不到保险赔偿,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二是乘坐“黑车”人身安全无保障。“黑车”大都车况不好,安全性能差,加之非法营运者为逃避交通执法人员的稽查,精神经常处于高度紧张状态,在逃避和抗拒执法人员稽查过程中不但可能误时误事,更可能因易发安全事故而造成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