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的毒瘤——校园暴力
九十年代的《古惑仔》系列电影曾是众多青年人心中哥们义气的最好写照,很多校园打架斗殴事件中都离不开它的影响,一些学生以哥们儿义气聚集,组建自己的小团体,部分还以某某帮派自居,有些更是与社会上的黑恶势力相联系,在不知不觉中扮演了黑恶势力小弟、打手的角色。但于当时而言,这类现象频发率不高,因此社会关注度不高。
近几年,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等暴力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发生,发生的频率让人惊愕。社会上关于校园暴力的报道也层出不穷,涉及学生数量翻倍增加。校园暴力已成为目前危害校园和谐、威胁校园公共安全、保障学生健康良好的生活、学习氛围最大的毒瘤。
这之中不仅单纯的涉及学生,部分还牵涉带社会人士,社会上的黑恶势力已影响到校园范围。校园本应是最安全的受教育场所,校园暴力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学生置身于畸形的学习环境之中,彼此之间呈现出失常的交往态度,时刻担心自身安全。校园暴力不仅会让被欺凌者身体上受即时性伤害,更为严重的是他们在生理、心理以及教育上产生的持续性、不稳定性创伤,制约其健康成长。

什么是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又称校园欺凌,是指人与人之间权力不平等的压迫,包括肢体或言语的攻击、人际互动中的抗拒及排挤。挪威学者丹·奥维斯(Dan Olweus) 将校园欺凌定义为:一名学生长时间且重复地暴露于一个或多个学生主导的负面行为之下。霸凌并非偶发事件,而是长期性且多发性的事件。
他们会面临众多形式的欺凌,包括:
1、直接欺凌
言语欺凌,肢体欺凌,性欺凌等,一般以言语、神态、手势或暴力行为,对他人进行直接的人身攻击,以取笑、威胁、贬低、辱骂、轻视、刁难和武力为主要表现形式。

2、间接欺凌
以损坏名誉、孤立、散播谣言或者损坏和窃取他人私有物品,而给他人带来消极影响的偏向社交上的欺凌,此种欺凌形式主要在女生群体中出现。
3、新形式欺凌
网络欺凌,这种主要通过在社交平台、网络和电子媒体上推送和散播伤害他人的材料等包括网上谩骂诽谤、网上泄密、网络排挤、网络跟踪等方式,女生比男生更容易受到网络欺凌。
欺凌行为可能使被欺凌者在身体、心理、社会适应中(一项或一项以上)受到伤害。国内的欺凌不叫欺凌而叫做“小孩子不懂事”。于是我们没发现欺凌就在身边。
校园暴力起因:

拒绝校园暴力,从你我做起
(一)不崇拜暴力文化
首先,我们应该远离那些充斥着暴力文化的影视作品、书籍、报刊及游戏等,不给暴力文化以存留的空间;其次,不要受暴力文化的影响,贸然模仿影视或游戏里的暴力行为。在现实生活中,暴力不会帮助我们解决任何问题,它只会激化矛盾;再次,正确认识影视、书刊中英雄人物的形象和意义,不盲目崇拜影视作品中那些“除暴安良”的英雄人物,不用暴力表现自己的价值;最后,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情操,多接触有益身心的文化。
(二)不参与校园暴力
大学生应该都明白,道理是讲出来的,而不是打出来的。珍惜生命的同时,也要珍惜身边每一个爱你的人。我们在日常校园生活中,文明用语“你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10字应常挂口中,不讲粗言秽语。同学之间应和睦相处,不拉帮结派。宽以待人,互相尊重,相互礼让,相互体谅。遇到问题时,我们需要的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而不是制造问题的暴力手段。发生矛盾时,我们应该先正确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大学生应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要有最起码的善良、同情心和怜悯感。当有同学“邀请”我 们去参与校园暴力时,我们应该断然拒绝,坚决不充当校园暴力行为中的帮凶。

(三) 注重心理的健康发展
心理因素是引发校园暴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的同学压力大,无法通过正常渠道排解压力。当我们面临心理压力时,一定要做到:不要让压力占据我们的头脑,保持乐观是控制心理压力的关键,我们应将挫折视为鞭策我们前进的动力,不要养成消极的思考习惯,遇事要多往好处想。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应主动努力与他人沟通,应尽量敞开心扉,表达心情,诉说心声,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平衡心理,通过外界的帮助来完善思维,解决各种困难和问题,从而避免遇事激烈冲动,自作主张。与他人交流,合理发泄自己的情绪,都有利于心理压力的自我调节。
(四)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施暴者法律意识淡薄,对法律无知,这是校园暴力产生的另一个主要原因。一些同学考虑问题过于偏激,过于钻牛角尖,做事不多考虑,认准了一点就无法想到其他问题,想不到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甚至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做了以后才会发现问题的严重性,但往往这时候后悔已晚矣。所以为了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我们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五)树立正确的安全道德观念
在关注自身安全的同时去关注他人的安全。助人者自助,救人者自救!助人为快乐之本,社会需要弘扬正气。同情我们身边的人,珍爱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避免悲剧的发生,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范于未然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与同学友好相处,有的同学遇到矛盾时,不愿意吃亏,认为忍让就是没了面子,失了尊严,最终只能使矛盾不断升级,不断激化。我们应该宽宏豁达,不应为一丁点儿小事僵持不下,斤斤计较,甚至拳脚相加,做出降低人格的事情。

(六)避免自己成为施暴者的目标
我们平时不要随身携带太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学校僻静的角落、厕所或楼道拐角都是校园暴力的多发地带,我们在这些地方活动时尤其要注意,最好结伴而行。
面对校园暴力,学生该怎么做?
①独自面对时
一个人遇到突发欺凌状况,要尽快走开。通常施暴者只是借机发泄不快,如果你没有反应,对方往往不会再纠缠。如果对方突然出手或者追逐,立刻向最近的人群奔去。
如果实在不能避开,气势上不能软弱,施暴者总选那些看上去比自己弱的人下手,目光要坚定,保持沉着冷静,腰杆也要挺得笔直,传递出“我也不好惹”的信息,或者直接告诉对方“你这样做是不对的,老师知道了会批评你的”。
②大声说出来
如果已经遇到校园欺凌,要勇敢地向老师、学校或权威部门反映。告诉他们施暴者是谁?他们具体做了什么?在哪里?什么时候?持续多久了?对自己造成了怎样的困扰?当你觉得欺凌已经威胁到你的人生安全,那你必须说出来!
如果相关部门迟迟没有回复,试着向其他权威机构求助。这听起来很复杂,但是只要坚持不懈,问题就能解决。
向父母倾诉。或许你会担心他们反应过激,但是他们依旧是最愿意帮助你的人。
③打理好自己的情绪
遭遇欺凌并且克服它带来的伤害并不是一桩简单的事情,所以如何摆脱校园暴力带来的心理阴影是每一个受害者都需要面对的困境。
尽量尝试着表现的和平常一样,自嘲或幽默地调侃会减弱不安的情绪,或者跟自己信任的人积极交流。要把注意力放在个人和情绪管理身上,罗列出积极的目标,并且努力实现它们。这样带来的成就感会增加你的底气。
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切勿以暴制暴:
在分辨事情的时候要分清是非曲直,以牙还牙并不能解决问题。
反对校园暴力,杜绝社会冷漠。在校园暴力面前沉默就是纵容,当你遇到其他人受到欺凌时,请不要袖手旁观,在保护自己的不受伤害的前提下,及时告知学校相关部门或报警进行处理。

高校暴力事件:2018年下半年,西安某大学女生小张,因为一件小事儿,在宿舍遭到一对情侣的殴打,并多次在网络上辱骂并威胁小张,声称“见一次打一次”,事后小张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经常处于害怕和惊恐的状态中,并因此暑假后不敢回学校上课,最终以跳楼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关于"校园暴力"我国主要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目前,我国并未设立专门调整校园霸凌的法律,处理校园霸凌只能援引《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十二条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70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四十一条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